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15层房产5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15层房产5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 LG2023HB*-2 |
标的名称 | 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15层房产5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
租赁底价 | 184.28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2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3-11-06 |
出租方名称 | 武汉光谷联 (略)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广场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7Q |
租赁期限 | 5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租赁合同》生效的第4年,租金金额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6%,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金额一致。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免租期 | 4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租赁用途 | 办公 |
目前状态 | 空置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万元租赁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3.出租方提出,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6万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4.出租方提出:(1)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标准以 (略) 下达通知为准,由承租方自行直接交纳 (略) ;承租方自行报装网络宽带、弱电、电话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期内,该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公摊水费、照明及公摊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使用能耗公摊费、停车费等),按相关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2)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 (略) 对本次资产租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074号)(含特别事项说明)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标的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即中碳登大厦,根据武昌区对中碳登大厦的功能定位,承租方要求为涉碳企业,主要从事碳咨询、碳金融、碳资产开发、碳资产管理、双碳领域能力建设、低碳节能技术等相关业务。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出租标的为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15层房产,面积为1551.14平方米,目前空置,根据《铁投·碳汇大厦项目合作补充协议》,15层为电梯层表述,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说明事项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3.出租方提出: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4.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包括免租期4个月(租赁首年给与2个月,租赁期第4、5年年末按照首年租金标准分别各给与1个月)。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需在每季度开始日前提前10日支付租金。《租赁合同》生效的第4年,租金金额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6%,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金额一致。本次挂牌价格含税。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551.14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9个周期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1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是否有评估 | 是 |
评估机构 | 湖北 (略)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184.28万元/年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4-21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2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项目编号 | LG2023HB*-2 |
标的名称 | 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15层房产5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
租赁底价 | 184.28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2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3-11-06 |
出租方名称 | 武汉光谷联 (略)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广场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7Q |
租赁期限 | 5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租赁合同》生效的第4年,租金金额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6%,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金额一致。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免租期 | 4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租赁用途 | 办公 |
目前状态 | 空置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万元租赁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3.出租方提出,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6万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4.出租方提出:(1)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标准以 (略) 下达通知为准,由承租方自行直接交纳 (略) ;承租方自行报装网络宽带、弱电、电话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期内,该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公摊水费、照明及公摊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使用能耗公摊费、停车费等),按相关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2)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 (略) 对本次资产租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074号)(含特别事项说明)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标的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即中碳登大厦,根据武昌区对中碳登大厦的功能定位,承租方要求为涉碳企业,主要从事碳咨询、碳金融、碳资产开发、碳资产管理、双碳领域能力建设、低碳节能技术等相关业务。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出租标的为武昌区中北路223号(铁投·碳汇大厦)15层房产,面积为1551.14平方米,目前空置,根据《铁投·碳汇大厦项目合作补充协议》,15层为电梯层表述,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说明事项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3.出租方提出: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4.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包括免租期4个月(租赁首年给与2个月,租赁期第4、5年年末按照首年租金标准分别各给与1个月)。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需在每季度开始日前提前10日支付租金。《租赁合同》生效的第4年,租金金额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6%,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金额一致。本次挂牌价格含税。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551.14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9个周期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1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是否有评估 | 是 |
评估机构 | 湖北 (略)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184.28万元/年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4-21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2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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