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村实业有限公司黄村闸口内外停车位出租--电子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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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村实业有限公司黄村闸口内外停车位出租--电子竞投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3﹞1001号

(略) (略) 的委托,定于** 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略) 的黄村闸口内外停车位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黄村经济联社交﹝2023﹞0042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其他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天河区黄村村内道路

(三)资产面积:共7个闸口,418个停车位

(四)资产用途:停车位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150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500元/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500元/月

4、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37)个月开始,每(36)个月在上期缴纳租金基数上递增5%(每三年递增5%)。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54000元(大写:*万*仟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6年,即从 **至**止;

(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免租期为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租赁场地仅作临时停车场使用,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和性质、不得乱搭建、私自兴建、扩建、加建建筑物等;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和性质的,引起的违法行为、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权益受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无偿收回场地(包括已搭建、兴建、加建建筑物等),按合同要求对承租方作违约处理,并依法追讨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必须保证黄村村内所有路段(包括但不限于闸口前空地、村内主干道路、消防通道、内街内巷、村民屋前屋后的闲置地以及河边沿线路段)全天畅通,并解决因乱停放车辆引起的纠纷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承租方需按出租方制定的《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规定》(详见附件)实施经营;如遇《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规定》内所列情况,承租方必须配合安排,合同条款不变,租金不予减免,也不得以此条件要求解除合同,否则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

(3)村内道路已画停车线的车位或其它路段已画停车线的车位,如因村容村貌整治需要,政府部门要求减少或撤销相关路段车位的,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的合理调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车位数量或变更车位位置)进行整改,合同条款不变,租金不予减免,也不得以此条件要求解除合同,否则作承租方严重违约。

(4)租赁场地共有7个闸口进出村内外,出入闸口等设备权属为原承租方,新的竞得人如需使用原出入闸口等设备,需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若协商不一致,原承租方有权拆除或搬迁,需新竞得人自行购买停车场出入闸口等设备。租赁场地总停车位共418个,其中有154个为闸口内停车位(办停车卡后的村民可免费停放),计租个数以租赁场地的总停车位418个计算,如场地的实际个数与附图不符的,仍以总停车位共418个计算租金。任何与停车位个数相关的费用计算均按照此约定计租总停车位418个为准,任何其它方式测量均不影响该计租个数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个数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个数与实际交付个数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者赔偿,若承租方因此而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予退还。

(5)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的经营作出干预、停产、处罚等均与出租方无关的情形,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一切条款,继续承租并支付租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需安置消防设备,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搭建建筑物。

(7)租赁场地及附属空场地不准开设造成噪音的行业,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存储危化品,不准经营物流或快递业务,不准经废品收购站,不准经营餐饮行业,不准加建,只作停车场及配套服务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合同期内,承租方中途退场、非因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由单方解除合同的,所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如承租方拖欠租金,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所欠租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于合同期届满或解除之日将该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状态无偿交付给出租方,并缴清一切费用;如承租方逾期交还的,承租方还需按当期双倍租金的标准支付占用费,直至承租方交还租赁物及附属设施之日止;若承租方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如承租方逾期搬迁的,租赁物业内所有设施、物品等,均视为承租方自愿抛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合同期内,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遇政府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拆迁的,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搬迁公告之日该租赁合同即解除,且承租方应在收到搬迁及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搬迁完毕(具体以征拆主体发出的搬迁通知的期限为准)并向出租方交还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作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手续,政府支付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物业拆迁补偿费、设施补偿费、安置费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标的物业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实际使用人要求补偿、赔偿损失的,一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该租赁场地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标的物业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消防证照、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物业的工商证照、消防证照、营业手续等,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物业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消防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等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占用期间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

(12)该租赁场地按现状竞投,提供220伏电使用,不提供自来水,电费由承租方向项目业主单位缴纳(如水、电费由政府部门接管,承租方把水电费缴纳到时政府相关部门),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若设施需增容需以业主方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合法合规地使用水、电,如在租赁期间被供电供水部门发现有偷电偷水等违规行为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3)每月的前五日缴纳当月租金。

(1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小区内的保安费(如有)、物业管理费(如有)、政府部门收取的出租屋税费(如有)、申领牌照(如有)、罚款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出租方交付租赁场地给承租方使用时,标的物需清理遗留垃圾及废弃物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及所有竞投文件中的任何条款(约定),均构成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立即恢复标的物业原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赔偿出租方损失等。

(17)对租赁场地进行修补的,一切修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8)本合同尾部所载地址(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接收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或退件的,视为有效送达,自发送之日起第三日视为签收日。如双方变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文件,即视为送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双方就履行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该地址 (略) 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19)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万零*仟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54000 元(大写:*万*仟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首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

(20)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承租方清楚并接受以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的全部内容,且承诺不因此悔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1:

《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放车辆规定》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

因村内有自住居民及大量商业、仓库、厂房等集体出租物业,为保障本村村民利益,稳定集体经济收入,保障各租户正常经营运作,避免恶意抬价乱收费现象,承租方需按下列标准执行收费。

(1)本村村民进出闸口不得收费且村民首次办理停车卡的工本费也不得收费(由行驶证及经济社出具证明核实村民身份);内街内巷及村民屋前屋后的闲置地,在不影响居住环境、车辆、行人正常出入及不阻碍消防通道的可停放车辆,不属租赁停车位418个范围;

(2)本村村民举办婚嫁、丧殡酒宴及民俗传统节日集体活动需要时,当天闸口给予免费通行(以村公司通告为依据);

(3)政务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驾驶车辆进出村内的免予收费( (略) 通知为依据);

(4)每年除夕至初七驾驶车辆进出村内的给予免费停放。

(5)在黄村村内租赁场地、厂房、仓库的经营租户,凭租赁合同登记,车辆停放在租赁场地、厂房、仓库承租面积范围内免收停车费;如停放在承租面积范围外的(经承租方检查发现、取证后)承租方应以书面形式警告3次,3次以后仍继续停放在承租面积范围外的,承租方将有权取消该经营租户该车辆免收停车费的资格,按正常标准收取该车停车费。

二、停放车辆规定:

(1)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在承租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严禁侵占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2)出现因车辆停放造成阻塞消防通道的位置及因村容村貌整治需要时, (略) 的合理调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车位数量或变更车位位置),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路况现状安排车辆停放,没有停放条件的禁止停放;如有发现有不按规定停车,在出租方发出三次书面整改要求后,承租方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出租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整改不采纳的,均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

(3)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加装设施设备(如充电桩)、构建筑物等;承租方应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停放秩序负责,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堵塞公共道路、场地而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4)如发生车辆停放纠纷、汽车损坏或被盗,属承租方经营应承担的经营风险,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在黄村村道路上巡逻人员必须保证每班2人以上,专职负责安排车辆停放,疏道交通,确保村内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6)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出租方及其主管部门管理,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至**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至**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1500元/月。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略)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河区黄村路2号

联 系 人:黄浩斌

联 系 电 话:020-*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日

文件下载: 交易文件.doc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3﹞1001号

(略) (略) 的委托,定于** 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略) 的黄村闸口内外停车位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黄村经济联社交﹝2023﹞0042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其他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天河区黄村村内道路

(三)资产面积:共7个闸口,418个停车位

(四)资产用途:停车位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150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500元/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500元/月

4、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37)个月开始,每(36)个月在上期缴纳租金基数上递增5%(每三年递增5%)。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54000元(大写:*万*仟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6年,即从 **至**止;

(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免租期为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租赁场地仅作临时停车场使用,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和性质、不得乱搭建、私自兴建、扩建、加建建筑物等;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和性质的,引起的违法行为、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权益受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无偿收回场地(包括已搭建、兴建、加建建筑物等),按合同要求对承租方作违约处理,并依法追讨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必须保证黄村村内所有路段(包括但不限于闸口前空地、村内主干道路、消防通道、内街内巷、村民屋前屋后的闲置地以及河边沿线路段)全天畅通,并解决因乱停放车辆引起的纠纷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承租方需按出租方制定的《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规定》(详见附件)实施经营;如遇《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规定》内所列情况,承租方必须配合安排,合同条款不变,租金不予减免,也不得以此条件要求解除合同,否则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

(3)村内道路已画停车线的车位或其它路段已画停车线的车位,如因村容村貌整治需要,政府部门要求减少或撤销相关路段车位的,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的合理调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车位数量或变更车位位置)进行整改,合同条款不变,租金不予减免,也不得以此条件要求解除合同,否则作承租方严重违约。

(4)租赁场地共有7个闸口进出村内外,出入闸口等设备权属为原承租方,新的竞得人如需使用原出入闸口等设备,需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若协商不一致,原承租方有权拆除或搬迁,需新竞得人自行购买停车场出入闸口等设备。租赁场地总停车位共418个,其中有154个为闸口内停车位(办停车卡后的村民可免费停放),计租个数以租赁场地的总停车位418个计算,如场地的实际个数与附图不符的,仍以总停车位共418个计算租金。任何与停车位个数相关的费用计算均按照此约定计租总停车位418个为准,任何其它方式测量均不影响该计租个数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个数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个数与实际交付个数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者赔偿,若承租方因此而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予退还。

(5)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的经营作出干预、停产、处罚等均与出租方无关的情形,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一切条款,继续承租并支付租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需安置消防设备,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搭建建筑物。

(7)租赁场地及附属空场地不准开设造成噪音的行业,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存储危化品,不准经营物流或快递业务,不准经废品收购站,不准经营餐饮行业,不准加建,只作停车场及配套服务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合同期内,承租方中途退场、非因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由单方解除合同的,所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如承租方拖欠租金,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所欠租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于合同期届满或解除之日将该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状态无偿交付给出租方,并缴清一切费用;如承租方逾期交还的,承租方还需按当期双倍租金的标准支付占用费,直至承租方交还租赁物及附属设施之日止;若承租方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如承租方逾期搬迁的,租赁物业内所有设施、物品等,均视为承租方自愿抛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合同期内,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遇政府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拆迁的,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搬迁公告之日该租赁合同即解除,且承租方应在收到搬迁及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搬迁完毕(具体以征拆主体发出的搬迁通知的期限为准)并向出租方交还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作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手续,政府支付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物业拆迁补偿费、设施补偿费、安置费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标的物业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实际使用人要求补偿、赔偿损失的,一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该租赁场地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标的物业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消防证照、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物业的工商证照、消防证照、营业手续等,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物业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消防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等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占用期间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

(12)该租赁场地按现状竞投,提供220伏电使用,不提供自来水,电费由承租方向项目业主单位缴纳(如水、电费由政府部门接管,承租方把水电费缴纳到时政府相关部门),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若设施需增容需以业主方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合法合规地使用水、电,如在租赁期间被供电供水部门发现有偷电偷水等违规行为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3)每月的前五日缴纳当月租金。

(1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小区内的保安费(如有)、物业管理费(如有)、政府部门收取的出租屋税费(如有)、申领牌照(如有)、罚款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出租方交付租赁场地给承租方使用时,标的物需清理遗留垃圾及废弃物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及所有竞投文件中的任何条款(约定),均构成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立即恢复标的物业原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赔偿出租方损失等。

(17)对租赁场地进行修补的,一切修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8)本合同尾部所载地址(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接收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或退件的,视为有效送达,自发送之日起第三日视为签收日。如双方变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文件,即视为送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双方就履行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该地址 (略) 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19)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万零*仟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54000 元(大写:*万*仟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首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

(20)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承租方清楚并接受以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的全部内容,且承诺不因此悔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1:

《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放车辆规定》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

因村内有自住居民及大量商业、仓库、厂房等集体出租物业,为保障本村村民利益,稳定集体经济收入,保障各租户正常经营运作,避免恶意抬价乱收费现象,承租方需按下列标准执行收费。

(1)本村村民进出闸口不得收费且村民首次办理停车卡的工本费也不得收费(由行驶证及经济社出具证明核实村民身份);内街内巷及村民屋前屋后的闲置地,在不影响居住环境、车辆、行人正常出入及不阻碍消防通道的可停放车辆,不属租赁停车位418个范围;

(2)本村村民举办婚嫁、丧殡酒宴及民俗传统节日集体活动需要时,当天闸口给予免费通行(以村公司通告为依据);

(3)政务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驾驶车辆进出村内的免予收费( (略) 通知为依据);

(4)每年除夕至初七驾驶车辆进出村内的给予免费停放。

(5)在黄村村内租赁场地、厂房、仓库的经营租户,凭租赁合同登记,车辆停放在租赁场地、厂房、仓库承租面积范围内免收停车费;如停放在承租面积范围外的(经承租方检查发现、取证后)承租方应以书面形式警告3次,3次以后仍继续停放在承租面积范围外的,承租方将有权取消该经营租户该车辆免收停车费的资格,按正常标准收取该车停车费。

二、停放车辆规定:

(1)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在承租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严禁侵占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2)出现因车辆停放造成阻塞消防通道的位置及因村容村貌整治需要时, (略) 的合理调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车位数量或变更车位位置),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路况现状安排车辆停放,没有停放条件的禁止停放;如有发现有不按规定停车,在出租方发出三次书面整改要求后,承租方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出租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整改不采纳的,均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

(3)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加装设施设备(如充电桩)、构建筑物等;承租方应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停放秩序负责,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堵塞公共道路、场地而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4)如发生车辆停放纠纷、汽车损坏或被盗,属承租方经营应承担的经营风险,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在黄村村道路上巡逻人员必须保证每班2人以上,专职负责安排车辆停放,疏道交通,确保村内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6)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出租方及其主管部门管理,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至**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至**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1500元/月。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略)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河区黄村路2号

联 系 人:黄浩斌

联 系 电 话:020-*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日

文件下载: 交易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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