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1幢旧营区房屋土地整体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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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1幢旧营区房屋土地整体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1幢旧营区房屋土地整体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11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象山区瓦窑西路二巷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屋

所在层数

整栋

租赁面积

房屋9652.89㎡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年为一个支付期,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20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24个月租金,其中4个月免租金,实际支付20个月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4个月(含在5年总租期中,免租金装修)

履约保证金

6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营区占地面积12082.77㎡,房屋9652.89㎡,距市级商业中心约5.5公里,附近有旅游批发城、德天广场等商业中心, (略) 场、银行、酒店、超市等设施,周边房地产以住宅、商业为主,所在区域商业繁华程度较高。距桂林站约3公里,周边道路有净瓶山路、瓦窑西路等,区域内交通便利度较高;公交设施完备度高,有11、12、W33、K99路等公交车从估价对象附近经过。 (略) 、学校、银行、宾馆、文体、生活等公用设施较完备,附近平山小学, (略) 场, (略) (略) 等。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第1至第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分别为1073.76、1149.08、894.12、1015.8、738.95平方米,合计74套住宅,1-4栋住宅为二房或三房,5栋住宅为1房1厅,用途:住宅;第6栋、7栋、11栋建筑面积分别为706.91、1662.93、35.85平方米,第6栋、7栋为办公或教学楼,第11栋为门卫室,用途:其他、办公、军事;第8栋、9栋、10栋建筑面积分别为638.14、1306.85、430.5平方米,第8栋、9栋为招待所及宾馆,第10栋为大堂及餐厅,用途:招待所、宿舍、餐厅。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估价情况

租金估价

*.60元/年

价值时点

2023年9月20日

评估机构

广西立信房 (略)

租金底价

*元/年(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标据,电子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出租方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党委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国家移民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略) 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于2020年4月对第1至第10栋房屋进行了质量鉴定,并 (略) 房鉴字(2020)第52号、53号、54号、55号、56号、59号、60号、61号、62号、63号共十份《鉴定报告书》,根据前述《鉴定报告书》所示,第1、5、8、9栋房屋均评为“A级”,第2、3、4、6、7、10栋房屋均评为“B级“,承租人承租时需自行组织第三方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该处所有房屋由于年代久均无图纸),费用由应租方自负。如其中有房屋经质量安全鉴定为D级,即为危房时,另行协商。

②房屋给水只到营区总水表,供电只到变压器总电表,房屋排水系统已多处堵塞需要承租人自行更换,费用自担。

③租赁物中的第[ 4 ]栋[ 3 ]楼[ 302 ]室住房(建筑面积约[ 70 ]平方米),目前有住户居住使用(未设定居住权)。该住户的搬出事宜由出租人在限期内负责与其协商处理,即承租方在与出租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与该住户协商搬出事宜,若在前述限期内协商一致、该住户搬出的,由承租人承担该住户搬出后在外居住用房的费用(承租人承担费用共计72000元,即按每月[ 1200 ]元,5年共60个月,承租方应在协商一致之日起30内将72000元存入出租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指定账户,由出租人负责该用户的搬出和租住事宜);若在前述限期内未能协商一致,该住户未搬出的,以及在该住户未搬出前述住房前,前述住房不作为承租人可承租使用的标的物,承租人也应确保对该住户为其基于居住生活所需而使用必要的建筑物公共区域、附属设施提供便利,承租人不应收取该住户任何费用也不需承担该住户自身使用房屋成本费用,并确保在租赁活动中不侵犯该住户的合法权益,承租人不能对该住户正常使用前述住房及必要的建筑物公共区域、附属设施制造障碍。以上情形,均不导致承租人成交的租金变化。

④整个营区内树木不得擅自砍伐,不得转移、出售。

3.部分标的室内水电、照明、消防设施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梁柱板有裂缝、外墙严重风化,屋面局部渗漏。承租人承租后基于消防要求、承租用途需要对标的进行维修、保养、修复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24个月租金,其中4个月免租金,实际支付20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账号:*00843

开户行:建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成交人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秀峰区中隐路58号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主要用于:(1)房屋可作为培训机构(如学校、幼儿园等)、办公写字楼、旅店业(如酒店、宾馆、公寓、民宿)使用,但均需遵循各幢房屋在其产权证上的登记用途予以使用,且使用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国家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2)禁止将房屋用于:从事违法违纪和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从事明火加工的大众餐饮活动(除旅店业自身的正常经营活动外);从事有明显异味、噪音大、污染环境等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和正常生活的活动(如设立屠宰场、动物养殖场、仓库、建材加工等);从事医疗业、医美业活动;从事养老业活动;从事殡葬业活动; (略) 场活动;从事影响房屋坐落用地内其他建筑物权利人的相邻权等合法权利的活动;以*方、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国家移民管理局等移民管理机构名义从事的活动;以军(警)名义从事的活动;从事危及社会治安、危及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活动。(3)房屋不得作为涉外经营、活动场所使用。(4)*方人员中不允许有境外人员或无国籍人。(5)在使用房屋进行的租赁活动中,若有需依法经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行政备案后方可开展的,必须经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行政备案后方可开展,各项申请及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享有 4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5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5.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工作时间

2.展示地点: (略) 象山区瓦窑西路二巷6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粟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7 至 2023/11/2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后,在挂牌截止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参与报价。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无息原路径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6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竞价地址

桂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竞价室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9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rar

3.租赁合同(范本).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秦经理:*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

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1幢旧营区房屋土地整体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11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象山区瓦窑西路二巷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屋

所在层数

整栋

租赁面积

房屋9652.89㎡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年为一个支付期,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20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24个月租金,其中4个月免租金,实际支付20个月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4个月(含在5年总租期中,免租金装修)

履约保证金

6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营区占地面积12082.77㎡,房屋9652.89㎡,距市级商业中心约5.5公里,附近有旅游批发城、德天广场等商业中心, (略) 场、银行、酒店、超市等设施,周边房地产以住宅、商业为主,所在区域商业繁华程度较高。距桂林站约3公里,周边道路有净瓶山路、瓦窑西路等,区域内交通便利度较高;公交设施完备度高,有11、12、W33、K99路等公交车从估价对象附近经过。 (略) 、学校、银行、宾馆、文体、生活等公用设施较完备,附近平山小学, (略) 场, (略) (略) 等。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第1至第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分别为1073.76、1149.08、894.12、1015.8、738.95平方米,合计74套住宅,1-4栋住宅为二房或三房,5栋住宅为1房1厅,用途:住宅;第6栋、7栋、11栋建筑面积分别为706.91、1662.93、35.85平方米,第6栋、7栋为办公或教学楼,第11栋为门卫室,用途:其他、办公、军事;第8栋、9栋、10栋建筑面积分别为638.14、1306.85、430.5平方米,第8栋、9栋为招待所及宾馆,第10栋为大堂及餐厅,用途:招待所、宿舍、餐厅。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估价情况

租金估价

*.60元/年

价值时点

2023年9月20日

评估机构

广西立信房 (略)

租金底价

*元/年(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标据,电子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出租方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党委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国家移民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略) 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于2020年4月对第1至第10栋房屋进行了质量鉴定,并 (略) 房鉴字(2020)第52号、53号、54号、55号、56号、59号、60号、61号、62号、63号共十份《鉴定报告书》,根据前述《鉴定报告书》所示,第1、5、8、9栋房屋均评为“A级”,第2、3、4、6、7、10栋房屋均评为“B级“,承租人承租时需自行组织第三方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该处所有房屋由于年代久均无图纸),费用由应租方自负。如其中有房屋经质量安全鉴定为D级,即为危房时,另行协商。

②房屋给水只到营区总水表,供电只到变压器总电表,房屋排水系统已多处堵塞需要承租人自行更换,费用自担。

③租赁物中的第[ 4 ]栋[ 3 ]楼[ 302 ]室住房(建筑面积约[ 70 ]平方米),目前有住户居住使用(未设定居住权)。该住户的搬出事宜由出租人在限期内负责与其协商处理,即承租方在与出租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与该住户协商搬出事宜,若在前述限期内协商一致、该住户搬出的,由承租人承担该住户搬出后在外居住用房的费用(承租人承担费用共计72000元,即按每月[ 1200 ]元,5年共60个月,承租方应在协商一致之日起30内将72000元存入出租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指定账户,由出租人负责该用户的搬出和租住事宜);若在前述限期内未能协商一致,该住户未搬出的,以及在该住户未搬出前述住房前,前述住房不作为承租人可承租使用的标的物,承租人也应确保对该住户为其基于居住生活所需而使用必要的建筑物公共区域、附属设施提供便利,承租人不应收取该住户任何费用也不需承担该住户自身使用房屋成本费用,并确保在租赁活动中不侵犯该住户的合法权益,承租人不能对该住户正常使用前述住房及必要的建筑物公共区域、附属设施制造障碍。以上情形,均不导致承租人成交的租金变化。

④整个营区内树木不得擅自砍伐,不得转移、出售。

3.部分标的室内水电、照明、消防设施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梁柱板有裂缝、外墙严重风化,屋面局部渗漏。承租人承租后基于消防要求、承租用途需要对标的进行维修、保养、修复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24个月租金,其中4个月免租金,实际支付20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账号:*00843

开户行:建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成交人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秀峰区中隐路58号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主要用于:(1)房屋可作为培训机构(如学校、幼儿园等)、办公写字楼、旅店业(如酒店、宾馆、公寓、民宿)使用,但均需遵循各幢房屋在其产权证上的登记用途予以使用,且使用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国家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2)禁止将房屋用于:从事违法违纪和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从事明火加工的大众餐饮活动(除旅店业自身的正常经营活动外);从事有明显异味、噪音大、污染环境等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和正常生活的活动(如设立屠宰场、动物养殖场、仓库、建材加工等);从事医疗业、医美业活动;从事养老业活动;从事殡葬业活动; (略) 场活动;从事影响房屋坐落用地内其他建筑物权利人的相邻权等合法权利的活动;以*方、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国家移民管理局等移民管理机构名义从事的活动;以军(警)名义从事的活动;从事危及社会治安、危及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活动。(3)房屋不得作为涉外经营、活动场所使用。(4)*方人员中不允许有境外人员或无国籍人。(5)在使用房屋进行的租赁活动中,若有需依法经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行政备案后方可开展的,必须经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行政备案后方可开展,各项申请及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享有 4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5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5.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工作时间

2.展示地点: (略) 象山区瓦窑西路二巷6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粟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7 至 2023/11/2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后,在挂牌截止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参与报价。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无息原路径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6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竞价地址

桂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竞价室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9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rar

3.租赁合同(范本).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秦经理:*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

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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