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23281 | 挂牌价格 | 43.23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7 09: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1-2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LSWZC23281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14.41万元/年 | 43.23万元/三年 |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高新区烟台路99号日照科技创新中心2号楼20层、21层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略) 海滨四路沿街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 简介 | 项目标的面积及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项目承租期限为三年,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房屋押金(押金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3、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原租户须在公告期间办理受让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略) | ||
批准 内容 | 同意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以不低于43.23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41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3.23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4、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押金、交易费用等;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账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
联系人 | *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经理 | 电话 | 0633-* |
传真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23281 | 挂牌价格 | 43.23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7 09: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1-2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LSWZC23281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14.41万元/年 | 43.23万元/三年 |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高新区烟台路99号日照科技创新中心2号楼20层、21层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略) 海滨四路沿街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 简介 | 项目标的面积及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项目承租期限为三年,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房屋押金(押金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3、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原租户须在公告期间办理受让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略) | ||
批准 内容 | 同意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以不低于43.23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41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3.23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4、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押金、交易费用等;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账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
联系人 | *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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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经理 | 电话 | 0633-* |
传真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23281 | 挂牌价格 | 43.23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7 09: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1-2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LSWZC23281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14.41万元/年 | 43.23万元/三年 |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高新区烟台路99号日照科技创新中心2号楼20层、21层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略) 海滨四路沿街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 简介 | 项目标的面积及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项目承租期限为三年,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房屋押金(押金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3、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原租户须在公告期间办理受让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略) | ||
批准 内容 | 同意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以不低于43.23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41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3.23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4、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押金、交易费用等;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账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
联系人 | *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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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SWZC23281 | 挂牌价格 | 43.23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7 09: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1-2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LSWZC23281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14.41万元/年 | 43.23万元/三年 |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高新区烟台路99号日照科技创新中心2号楼20层、21层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略) 海滨四路沿街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 简介 | 项目标的面积及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项目承租期限为三年,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房屋押金(押金具体金额详见明细表),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3、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原租户须在公告期间办理受让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略) | ||
批准 内容 | 同意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海滨四路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以不低于43.23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41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3.23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4、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押金、交易费用等;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账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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