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质量与效率。,全面推动“四化”深度融合发展,奋力打造“两县两区一基地”,努力在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中谱写现代化美好灵璧建设新篇章。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二、政策导向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加快构建生态优先、优质优良的生态空间体系;坚持把协调作为内生特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协同,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锚定“三区”“四城”城镇化空间格局,高标准建设政务新区、滨河新区、北部新区,规划建设汴南新区;构建“4基地、4示范区、8园”农业产业布局; (略) 干线公路建设,形成结构完善、层次分明、快速便捷的路网体系,全面建成“两纵两横”高速公路网、“两纵十横”国省干线网,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徐州空港连接线工程(S224)、灵璧旅游大道(S223)建设,融入淮海经济区,推进新汴河航道整治工程,实现新汴河航道与长三角地区内河航道网贯通,构建内外互联、四通八达的对外交通体系,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交通网络。
根据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落实“首位产业升级”发展战略,优先确保落户县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大力支持符合城乡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保障性住宅用地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全国住宅用地“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规定, (略) 场预期,促进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商服用地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略) 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 (略) 建设和文明创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扎实推进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速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对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延伸。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着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盘活工业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和方式
(一)供应时序:每个季度推出2-3个地块,下一季度根据成交结果及征收拆迁等确定供应地块。
(二)供应方式:采取公开出让方式确定用地单位。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协调配合,逐立全县共同实施计划工作机制
2.加强计划执行监管制度
3.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五、国有出让计划供应清单
1. 轴承产业园A区(工业)241亩、B区(商业)108亩;
2. 建投公墓项目用地150亩;
3. JG1-B地块(居住用地80亩)、JG1-C地块(居住用地25亩);
4.薄山路与新河路交口西北角地块(居住用地52亩)
5.灵璧一中东侧地块(居住用地130亩);
6.第十小学西侧、南侧3宗地(K35、36地块,居住用地194亩)
7.K41奇石公园南侧地块(商业用地46亩)8.灵璧二中北侧地块(居住用地96亩)。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质量与效率。,全面推动“四化”深度融合发展,奋力打造“两县两区一基地”,努力在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中谱写现代化美好灵璧建设新篇章。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二、政策导向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加快构建生态优先、优质优良的生态空间体系;坚持把协调作为内生特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协同,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锚定“三区”“四城”城镇化空间格局,高标准建设政务新区、滨河新区、北部新区,规划建设汴南新区;构建“4基地、4示范区、8园”农业产业布局; (略) 干线公路建设,形成结构完善、层次分明、快速便捷的路网体系,全面建成“两纵两横”高速公路网、“两纵十横”国省干线网,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徐州空港连接线工程(S224)、灵璧旅游大道(S223)建设,融入淮海经济区,推进新汴河航道整治工程,实现新汴河航道与长三角地区内河航道网贯通,构建内外互联、四通八达的对外交通体系,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交通网络。
根据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落实“首位产业升级”发展战略,优先确保落户县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大力支持符合城乡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保障性住宅用地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全国住宅用地“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规定, (略) 场预期,促进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商服用地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略) 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 (略) 建设和文明创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扎实推进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速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对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延伸。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着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盘活工业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和方式
(一)供应时序:每个季度推出2-3个地块,下一季度根据成交结果及征收拆迁等确定供应地块。
(二)供应方式:采取公开出让方式确定用地单位。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协调配合,逐立全县共同实施计划工作机制
2.加强计划执行监管制度
3.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五、国有出让计划供应清单
1. 轴承产业园A区(工业)241亩、B区(商业)108亩;
2. 建投公墓项目用地150亩;
3. JG1-B地块(居住用地80亩)、JG1-C地块(居住用地25亩);
4.薄山路与新河路交口西北角地块(居住用地52亩)
5.灵璧一中东侧地块(居住用地130亩);
6.第十小学西侧、南侧3宗地(K35、36地块,居住用地194亩)
7.K41奇石公园南侧地块(商业用地46亩)8.灵璧二中北侧地块(居住用地9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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