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5号一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五年的租赁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5号一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五年的租赁权
资 产 拍 卖 重 要 提 示
1.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 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
5.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6.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1月7日12:00时至2023年11月8日12:0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http://**)公开拍卖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5号一楼,建筑面积:325.642平方米商业用房五年的租赁权;
起拍价:*元,加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的倍数)。
一、预展时间: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1:00-18:00)
二、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需现场看房的竞买人请提前与拍卖人预约,由委托人安排看房或提供相应房屋照片或资料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登记: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11月6日18:00时前向委托人提交竞买申请,经委托人审核合格的竞买人于2023年11月7日18:00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报名,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并须向拍卖人交付人民币5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拍卖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单个标的拍卖成交价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 (略)
委托方联系人:* 0901-* 巴先生
咨询电话:0991-* * 任先生
咨询地址: (略) 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
(略)
2023年10月31日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拍平台拍卖规则》和行业惯例,为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塔城地区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委托人)所有的, (略) 文化路5号一楼325.642平方米门面房五年的租赁权。
二、上述房屋租赁权拍卖涉及的房产面积、结构和质量等数据和资料,详见: (略) 楚呼楚 (略) 出具的《 (略) 文化路5号一楼325.642平方米门面房2023年的年租赁价格鉴定意见书》。请竞买人前往拍卖标的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或通过房屋照片、资料等了解拍卖标的详情。拍卖人不为此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房屋租赁权拍卖的期限为五年,计租日期自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房屋经营用途为商业。(注:因该楼为业务用房,故经营范围不得为娱乐、餐饮、明烟明火、大功率用电设备、医疗传染源、液体化妆品易燃物品、有火灾隐患、人员流动复杂且经营场所喧哗吵闹等项目)。
四、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拍卖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的,其责任或损失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买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时间、地点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办理网络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六、意向竞买人须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提交竞买申请,经委托人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通过“中拍平台”线上办理竞买登记。
1、企业法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代表(竞买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竞买代表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2、自然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七、竞买人可通过网银、电汇或转账等方式于竞买前向拍卖人交付5万元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拍卖人: (略) (请备注竞买人单位或姓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行号:*;账号:*。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房屋租赁权的拍卖成交价为租赁期内的租金总价。
九、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委托人交付租金及其他应计费用。
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其交付租金的有效票据。
十、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价款(租金)、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即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
十一、该房屋租金价格(租赁权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不包含该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费、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物业管理及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费用,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二、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买受人向委托人交付约定的租金和应计费用后,由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买受人。
2、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三、承租人经营使用租赁权拍卖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十四、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房屋退还委托人。
十五、承租人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其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进行设置及室内外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租赁期满,房屋装修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十六、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或买受人通过“中拍平台”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拍卖的;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5、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十八、如买受人违约:其本次交付的该房屋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屋租赁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十九、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由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竞买人或买受人承担。
二十、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拍卖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一、上述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略)
2023年10月31日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没有更多出价记录... |
资 产 拍 卖 重 要 提 示
1.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 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
5.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6.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1月7日12:00时至2023年11月8日12:0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http://**)公开拍卖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路5号一楼,建筑面积:325.642平方米商业用房五年的租赁权;
起拍价:*元,加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的倍数)。
一、预展时间: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1:00-18:00)
二、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需现场看房的竞买人请提前与拍卖人预约,由委托人安排看房或提供相应房屋照片或资料供竞买人参考。)
三、竞买登记: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11月6日18:00时前向委托人提交竞买申请,经委托人审核合格的竞买人于2023年11月7日18:00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报名,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并须向拍卖人交付人民币5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拍卖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单个标的拍卖成交价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 (略)
委托方联系人:* 0901-* 巴先生
咨询电话:0991-* * 任先生
咨询地址: (略) 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
(略)
2023年10月31日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拍平台拍卖规则》和行业惯例,为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塔城地区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委托人)所有的, (略) 文化路5号一楼325.642平方米门面房五年的租赁权。
二、上述房屋租赁权拍卖涉及的房产面积、结构和质量等数据和资料,详见: (略) 楚呼楚 (略) 出具的《 (略) 文化路5号一楼325.642平方米门面房2023年的年租赁价格鉴定意见书》。请竞买人前往拍卖标的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或通过房屋照片、资料等了解拍卖标的详情。拍卖人不为此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房屋租赁权拍卖的期限为五年,计租日期自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房屋经营用途为商业。(注:因该楼为业务用房,故经营范围不得为娱乐、餐饮、明烟明火、大功率用电设备、医疗传染源、液体化妆品易燃物品、有火灾隐患、人员流动复杂且经营场所喧哗吵闹等项目)。
四、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拍卖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的,其责任或损失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买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时间、地点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办理网络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六、意向竞买人须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提交竞买申请,经委托人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通过“中拍平台”线上办理竞买登记。
1、企业法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代表(竞买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竞买代表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2、自然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七、竞买人可通过网银、电汇或转账等方式于竞买前向拍卖人交付5万元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拍卖人: (略) (请备注竞买人单位或姓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行号:*;账号:*。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房屋租赁权的拍卖成交价为租赁期内的租金总价。
九、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委托人交付租金及其他应计费用。
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其交付租金的有效票据。
十、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价款(租金)、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即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
十一、该房屋租金价格(租赁权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不包含该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费、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物业管理及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费用,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二、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买受人向委托人交付约定的租金和应计费用后,由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买受人。
2、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三、承租人经营使用租赁权拍卖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十四、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房屋退还委托人。
十五、承租人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其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进行设置及室内外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房屋布局、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租赁期满,房屋装修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十六、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或买受人通过“中拍平台”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拍卖的;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5、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十八、如买受人违约:其本次交付的该房屋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屋租赁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十九、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由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竞买人或买受人承担。
二十、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拍卖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一、上述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略)
2023年10月31日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没有更多出价记录...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