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盾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艘龙飞8气垫船招租交易公告
黑龙江海盾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艘龙飞8气垫船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黑龙江海盾 (略) 1艘龙飞8气垫船招租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具体位置请咨询出租方)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船舶类型 | 全垫升气垫客船 | ||||
船 名 | 龙飞8 | 租赁期限 | 2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船舶种类/材料 | 小艇/铝合金 | 承租押金 | 成交价款的1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 | 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为全垫升气垫客船,出租方不负责船员配备及维修,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船舶运行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标的不得转租。 2、船舶位置在黑河,成交后需要承租方自提,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出租标的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所有权人为黑龙江海盾 (略) ,登记号码:*,船舶识别号:CN*,船名:龙飞8,船籍港:哈尔滨,船舶种类:小艇,船体材料:铝合金,造船厂:哈尔滨 (略) ,建成日期:2023年2月21日,尺度总长8.53米,型宽1.9米,型深0.65米;吨位总吨4,净吨2;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2,总功率176千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其中所述“总吨”、“净吨”均为船舶技术参数,不代表标的实际重量)。 4、出租标的的其他要求以最后与出租方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为准。 5、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勘验现场标的,确认无误后报名。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00,0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略) 恒源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 | 500,0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黑龙江海盾 (略) | ||||||
出租方承诺 | 附件: 出租方承诺.docx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海盾 (略) 会议纪要(2023年11月2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黑龙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 |||||||
特别 告知 |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出租标的具体情况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船舶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船舶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船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船舶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船舶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气垫客船运营的相关资质。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船舶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船舶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船舶租赁合同》。 3、 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船舶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 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万先生:* 3、 地点: (略) 大黑河岛国际气垫船客运码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3年11月27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3年11月27日16: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 (2)交易须知; (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150,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船舶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1月7日9:30-2023年11月28日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刘先生:0451-*;万女士: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海盾 (略) 1艘龙飞8气垫船招租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具体位置请咨询出租方)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船舶类型 | 全垫升气垫客船 | ||||
船 名 | 龙飞8 | 租赁期限 | 2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船舶种类/材料 | 小艇/铝合金 | 承租押金 | 成交价款的1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 | 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为全垫升气垫客船,出租方不负责船员配备及维修,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船舶运行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标的不得转租。 2、船舶位置在黑河,成交后需要承租方自提,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出租标的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所有权人为黑龙江海盾 (略) ,登记号码:*,船舶识别号:CN*,船名:龙飞8,船籍港:哈尔滨,船舶种类:小艇,船体材料:铝合金,造船厂:哈尔滨 (略) ,建成日期:2023年2月21日,尺度总长8.53米,型宽1.9米,型深0.65米;吨位总吨4,净吨2;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2,总功率176千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其中所述“总吨”、“净吨”均为船舶技术参数,不代表标的实际重量)。 4、出租标的的其他要求以最后与出租方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为准。 5、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应亲自勘验现场标的,确认无误后报名。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00,0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略) 恒源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 | 500,0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黑龙江海盾 (略) | ||||||
出租方承诺 | 附件: 出租方承诺.docx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海盾 (略) 会议纪要(2023年11月2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黑龙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 |||||||
特别 告知 |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出租标的具体情况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船舶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船舶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船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船舶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船舶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气垫客船运营的相关资质。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船舶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船舶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船舶租赁合同》。 3、 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船舶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 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万先生:* 3、 地点: (略) 大黑河岛国际气垫船客运码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3年11月27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3年11月27日16: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 (2)交易须知; (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150,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船舶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1月7日9:30-2023年11月28日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刘先生:0451-*;万女士: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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