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在绥中县塔山路(南外环) (略) 举行毛砂废料(含土)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绥中县小庄子镇海泉村,毛砂废料(含土)10085m3,18元/m3。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1、标的起拍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本次拍卖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1千元或1千元的整倍数,最高价格成交。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未竞买成功,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未竞买成功,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3%,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直接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三、特别说明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以买受人名称交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负责标的移交。如三个工作日内未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视为违约,违约者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买受人竞买成功并交纳成交价款后三日内,如不与委托方签定销售合同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买成功后,标示买受人对砂石数量、现状及品质均已认可,采运、堆放标的物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因此标的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 (略) 测量方量为准。
5、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依法依规操作,不得超量采运,自行办理与标的有关的其他手续,涉及第三方利益,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法律责任。
6、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8、本场拍卖会人数要求二人及二人以上,未达到人数则不举行本场拍卖会。
9、竞买人还需于2023年11月13日12时前(到账为准)向委托方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竞买须知
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13日12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回单和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竞买人为企业则需要携带企业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代理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9时--12时)。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现场展示。
六、保证金汇款信息
保证金账户名称: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4276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 0429-*
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绥中县 (略)
履约保证金账号:*2656
开户行:盛京银行绥中支行
七、特别规定
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做担保,以实际看样为准。标的放置于绥中县小庄子镇海泉村,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品质及重量请各竞买人以现场看样为准。实地看样勘察时请竞买人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安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参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拍卖标的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如交付时标的数量与拍卖公告所示数量有差异的,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八、公司地址
绥中县碧海蓝天小区5#1层7门
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在绥中县塔山路(南外环) (略) 举行毛砂废料(含土)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绥中县小庄子镇海泉村,毛砂废料(含土)10085m3,18元/m3。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1、标的起拍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本次拍卖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1千元或1千元的整倍数,最高价格成交。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未竞买成功,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未竞买成功,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3%,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直接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三、特别说明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以买受人名称交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负责标的移交。如三个工作日内未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视为违约,违约者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买受人竞买成功并交纳成交价款后三日内,如不与委托方签定销售合同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买成功后,标示买受人对砂石数量、现状及品质均已认可,采运、堆放标的物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因此标的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 (略) 测量方量为准。
5、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依法依规操作,不得超量采运,自行办理与标的有关的其他手续,涉及第三方利益,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法律责任。
6、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8、本场拍卖会人数要求二人及二人以上,未达到人数则不举行本场拍卖会。
9、竞买人还需于2023年11月13日12时前(到账为准)向委托方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竞买须知
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13日12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回单和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竞买人为企业则需要携带企业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代理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9时--12时)。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现场展示。
六、保证金汇款信息
保证金账户名称: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4276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 0429-*
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绥中县 (略)
履约保证金账号:*2656
开户行:盛京银行绥中支行
七、特别规定
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做担保,以实际看样为准。标的放置于绥中县小庄子镇海泉村,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品质及重量请各竞买人以现场看样为准。实地看样勘察时请竞买人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安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参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拍卖标的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如交付时标的数量与拍卖公告所示数量有差异的,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八、公司地址
绥中县碧海蓝天小区5#1层7门
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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