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81破39号关于变卖位于仪征市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志成路7号厂房内一批设备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苏1081破39号关于变卖位于仪征市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志成路7号厂房内一批设备的公告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关于变 (略) 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志成路7号厂房内一批设备的公告

2023年7月31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扬州艾斯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江苏瀛鎏律师事 (略) 管理人。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内容,管理人决定 (略) 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志成路7号厂房内一批设备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变卖,相关内容如下:

一、设备情况及看样

(一)操作台、纸筒等设备,具体种类、数量以管理人指定范围内现场实物为准。现场厂房内尚有其他有争议的设备,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请竞买人务必联系管理人现场看样。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看样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点至11点。联系人张律师,电话*。

二、竞价报名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备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资质的企业,且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提供优质服务。

(二)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报名 (略) 江阳西路109号绿地商务广场A座5层江苏瀛鎏律师事务所。为保证竞价程序公平、公正,竞买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管理人不接受竞买人以邮寄、电子信箱、微信等非现场方式报名。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的,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文件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应当包含:1、报价单(附件1);2、承诺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已交纳保证金的材料);6、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文件的,视为未报名。

(四)保证金

竞买人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通过竞买人银行账户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账号:8110 5010 1290 2369 090,开户行: (略) 仪征支行)。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三、成交规则

管理人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本次变卖是否成交:

(一)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为准,报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变卖设备的受让人。若有二位以上竞买人的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以现最高价为基础价,再进行报价,价高者成为受让人。

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竞买人保证金,管理人于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受让人应当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变卖成交,保证金自动冲抵转让款;否则,视为受让人自愿放弃受让,且管理人不退还受让人保证金。

四、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后报名,一旦报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二)受让人须自行负责设备的拆解、搬运、运输等工作,相关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考察后再报价。

(三)根据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变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5.docx 下载2
附件3.docx 下载2
附件1.docx 下载1
附件4.docx 下载4
附件2.docx 下载3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关于变 (略) 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志成路7号厂房内一批设备的公告

2023年7月31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扬州艾斯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江苏瀛鎏律师事 (略) 管理人。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内容,管理人决定 (略) 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志成路7号厂房内一批设备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变卖,相关内容如下:

一、设备情况及看样

(一)操作台、纸筒等设备,具体种类、数量以管理人指定范围内现场实物为准。现场厂房内尚有其他有争议的设备,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请竞买人务必联系管理人现场看样。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看样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点至11点。联系人张律师,电话*。

二、竞价报名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备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资质的企业,且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提供优质服务。

(二)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报名 (略) 江阳西路109号绿地商务广场A座5层江苏瀛鎏律师事务所。为保证竞价程序公平、公正,竞买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管理人不接受竞买人以邮寄、电子信箱、微信等非现场方式报名。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的,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文件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应当包含:1、报价单(附件1);2、承诺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已交纳保证金的材料);6、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文件的,视为未报名。

(四)保证金

竞买人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通过竞买人银行账户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账号:8110 5010 1290 2369 090,开户行: (略) 仪征支行)。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三、成交规则

管理人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本次变卖是否成交:

(一)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为准,报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变卖设备的受让人。若有二位以上竞买人的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以现最高价为基础价,再进行报价,价高者成为受让人。

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竞买人保证金,管理人于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受让人应当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变卖成交,保证金自动冲抵转让款;否则,视为受让人自愿放弃受让,且管理人不退还受让人保证金。

四、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后报名,一旦报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二)受让人须自行负责设备的拆解、搬运、运输等工作,相关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考察后再报价。

(三)根据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变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5.docx 下载2
附件3.docx 下载2
附件1.docx 下载1
附件4.docx 下载4
附件2.docx 下载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