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国资监测编号
江苏常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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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关于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的请示》 | ||||
挂牌日期 | 2023年 11月8日--2023年11月21日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标 (略) 淮阴区安澜北路东侧、临河路南侧、盐河路北侧、 (略) 道西侧,房屋建筑面积2983.28平方米,具体信息请见附件一《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清单》 2、本次资产转让不存在资产抵押、担保和司法诉讼情况。 提示:拆除开工前,成交人须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进场拆除作业须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成交人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项目管理队*并持证上岗;根据城管部门要求,拆除建筑垃圾须 (略) 城管部门确认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处置,产生的运输费、处置费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运输前应向城管部门及时报备。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HZ(2023)资评字第003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23日 | ||||
标的评估值 | 人民币13.*万元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13.*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2、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法【2023】33号)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 3、意向受让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转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7、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意向受让 (略) 城管局要求,将拆除建筑垃圾 (略) 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1、《关于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的请示》 2、《资产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备注:1、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一定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如被确认为受让方,该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逾期则视为放弃。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最终受让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付给转让方。 受让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且无安全事故,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资产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转让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厉女士(交易中心) | 王先生(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 |||
投诉电话 | 徐先生0517-* | ||||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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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关于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的请示》 | ||||
挂牌日期 | 2023年 11月8日--2023年11月21日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标 (略) 淮阴区安澜北路东侧、临河路南侧、盐河路北侧、 (略) 道西侧,房屋建筑面积2983.28平方米,具体信息请见附件一《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清单》 2、本次资产转让不存在资产抵押、担保和司法诉讼情况。 提示:拆除开工前,成交人须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进场拆除作业须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成交人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项目管理队*并持证上岗;根据城管部门要求,拆除建筑垃圾须 (略) 城管部门确认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处置,产生的运输费、处置费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运输前应向城管部门及时报备。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HZ(2023)资评字第003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23日 | ||||
标的评估值 | 人民币13.*万元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13.*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2、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法【2023】33号)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 3、意向受让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转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7、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意向受让 (略) 城管局要求,将拆除建筑垃圾 (略) 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1、《关于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的请示》 2、《资产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备注:1、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一定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如被确认为受让方,该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逾期则视为放弃。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最终受让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付给转让方。 受让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且无安全事故,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江苏 (略) 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资产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转让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厉女士(交易中心) | 王先生(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 |||
投诉电话 | 徐先生0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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