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0万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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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0万股股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ZBZR*

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0万股股权项目

26467.16万元

26467.16万元

2023-11-08至2023-12-05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瑞鸿能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8R

企业类型

(略)

成立时间

2005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

注册地址(住所)

东营区南二路胜利工业园9号路

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海洋石油平台工程及技术服务;国际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总承包;油气田勘探开发一体化方案研究、设计及技术服务;钻完井、测井、录井、地热井及水井钻井、定向井、径向钻井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酸化压裂、连续油管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注氮及氮气泡沫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试油修井测试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井下工具及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石油新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检测、销售;新能源开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石油船舶服务;物探及工程勘察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石油、天然气的勘探与开采;车辆租赁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煤层气开发技术服务;页岩气开发技术服务;煤田水层改造和服务;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李园园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职工人数

14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1

东营区 (略)

67

268,000,000

2

东营乎 (略)

12.5

50,000,000

3

东营科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25

45,000,000

4

东营 (略)

9

36,000,000

5

李学景

0.25

1,000,000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万

元)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

*.44

43317.7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6616.53

-1960.95

-1966.03

审计机构

山东光大恒泰会计 (略)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2.12.31

*.03

*.86

31692.17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非合并报表

10493.15

-489.81

-849.22

审计机构

东营铭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3.9.30

*.80

*.95

31163.85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非合并报表

7976.14

-167.19

-631.25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东营智恒土地房地产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03

*.09

负债总计

*.86

*.86

净资产

31692.17

39503.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467.16

律师事务所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企业名称

东营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3DKT0Y0G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略) 东营区文汇街道井冈山路808号黄河三角洲大数据港南区12楼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郝宝清

经营

经营规模

小型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67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东营区 (略) 公开出让山东瑞鸿能源 (略) 股份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年9月20日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B到期撤牌。

四、交易条件与披露信息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700

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467.1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项;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 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项;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逾期若不支付,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5年内不变更企业注册地点。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存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57亿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智资评字【2023】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东铭会审字【2023】第1027号《合并审计报告》。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ZBZR*

山东瑞鸿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0万股股权项目

26467.16万元

26467.16万元

2023-11-08至2023-12-05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瑞鸿能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8R

企业类型

(略)

成立时间

2005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

注册地址(住所)

东营区南二路胜利工业园9号路

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海洋石油平台工程及技术服务;国际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总承包;油气田勘探开发一体化方案研究、设计及技术服务;钻完井、测井、录井、地热井及水井钻井、定向井、径向钻井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酸化压裂、连续油管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注氮及氮气泡沫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试油修井测试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井下工具及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石油新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检测、销售;新能源开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石油船舶服务;物探及工程勘察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石油、天然气的勘探与开采;车辆租赁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煤层气开发技术服务;页岩气开发技术服务;煤田水层改造和服务;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李园园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职工人数

14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1

东营区 (略)

67

268,000,000

2

东营乎 (略)

12.5

50,000,000

3

东营科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25

45,000,000

4

东营 (略)

9

36,000,000

5

李学景

0.25

1,000,000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万

元)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

*.44

43317.7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6616.53

-1960.95

-1966.03

审计机构

山东光大恒泰会计 (略)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2.12.31

*.03

*.86

31692.17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非合并报表

10493.15

-489.81

-849.22

审计机构

东营铭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3.9.30

*.80

*.95

31163.85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非合并报表

7976.14

-167.19

-631.25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东营智恒土地房地产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03

*.09

负债总计

*.86

*.86

净资产

31692.17

39503.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467.16

律师事务所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企业名称

东营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3DKT0Y0G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略) 东营区文汇街道井冈山路808号黄河三角洲大数据港南区12楼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郝宝清

经营

经营规模

小型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67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东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东营区 (略) 公开出让山东瑞鸿能源 (略) 股份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年9月20日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B到期撤牌。

四、交易条件与披露信息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700

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467.1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项;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 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款项;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逾期若不支付,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5年内不变更企业注册地点。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存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57亿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智资评字【2023】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东铭会审字【2023】第1027号《合并审计报告》。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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