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对外公开拍卖交易公告
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对外公开拍卖交易公告
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
对外公开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11-002号
受阜宁县民政局委托, (略) 将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起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对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进行公开在线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及概况
序号 | 具体标的、性质 | 数 量 (项) | 质量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网上竞价时间 | 备注 |
1 | 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 | 1 | 现状拆除 | 10900 | 3000 | 2023.11.22 09:00 | 整体拍卖 |
注:以上拍卖标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为公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拍人参考。竞拍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内容:建筑拆除,清土清运。
?、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渣土清运至高台平整。
?、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成交人所有,均由成交人自行处理。
6、对拆除建筑安全等一系列需要注意事项须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参考价值:标的起拍价参照上表(“拍卖标的及概况”)。
四、竞拍方式:网络竞拍。本次竞拍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拍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拍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拍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加价幅度均为5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拍标的应缴保证金数额参照上表(“拍卖标的及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拍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前, 登录http://**: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拍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必须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拍系统。因为竞拍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拍大厅的,竞拍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当报名时保证金子账号显示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时,请电话联系拍卖代理机构提交资质材料,核验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展示保证金缴纳账号,方可继续报名。报名人的资质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前完成提交,逾期不接受。202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竞拍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产权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拍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拍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七、竞拍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竞拍人应先与阜宁县民政局预约查看样,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民政局孙主任联系,联系电话:*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成交人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 (略) 与阜宁县民政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拆除工程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成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民政局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阜宁县殡仪服务中心,银行帐号:*8659,开户银行:工行阜宁支行营业部)。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拆除,阜宁县民政局和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竞拍人认可标的现状后方可参与竞拍。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拍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拍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民政局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4、竞拍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拍卖文件》及《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拍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阜宁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孙主任 *
(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 报名流程咨询:*
联系地址: (略) 阜宁县香港路锦海文峰小区1-3#商业楼S201-A区号商铺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
对外公开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11-002号
受阜宁县民政局委托, (略) 将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起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对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进行公开在线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及概况
序号 | 具体标的、性质 | 数 量 (项) | 质量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网上竞价时间 | 备注 |
1 | 阜宁县民政局原殡仪馆办公楼、门卫室拆除建筑残值 | 1 | 现状拆除 | 10900 | 3000 | 2023.11.22 09:00 | 整体拍卖 |
注:以上拍卖标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为公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拍人参考。竞拍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内容:建筑拆除,清土清运。
?、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渣土清运至高台平整。
?、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成交人所有,均由成交人自行处理。
6、对拆除建筑安全等一系列需要注意事项须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参考价值:标的起拍价参照上表(“拍卖标的及概况”)。
四、竞拍方式:网络竞拍。本次竞拍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拍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拍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拍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加价幅度均为5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拍标的应缴保证金数额参照上表(“拍卖标的及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拍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前, 登录http://**: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拍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必须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拍系统。因为竞拍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拍大厅的,竞拍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当报名时保证金子账号显示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时,请电话联系拍卖代理机构提交资质材料,核验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展示保证金缴纳账号,方可继续报名。报名人的资质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前完成提交,逾期不接受。202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竞拍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产权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拍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拍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七、竞拍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竞拍人应先与阜宁县民政局预约查看样,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民政局孙主任联系,联系电话:*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成交人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 (略) 与阜宁县民政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拆除工程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成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民政局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阜宁县殡仪服务中心,银行帐号:*8659,开户银行:工行阜宁支行营业部)。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拆除,阜宁县民政局和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竞拍人认可标的现状后方可参与竞拍。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拍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拍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民政局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4、竞拍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拍卖文件》及《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拍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阜宁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孙主任 *
(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 报名流程咨询:*
联系地址: (略) 阜宁县香港路锦海文峰小区1-3#商业楼S201-A区号商铺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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