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交易公...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交易公...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3]06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08 08:30:00
交易编号: GJB2023-10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3-11-22 10:00:00
底价(万元): 98.87 竞买保证金(万元): 9.88
报价幅度(万元):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22 09:00:00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标的资产是指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o 55′06″,东经114o 28′58″。根据项目剩余砂石余渣测算报告,该标的物为凝灰岩(中风化凝灰岩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30.6-109.6Mpa,平均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72.6Mpa),现状分为两部分:(一)已开挖堆放于现场方量约3.75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1.27万m3(对应原岩0.84万m3,详见现场航拍图V3区域)、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2.48万m3(详见航拍图V6区域);(二)未开挖岩石方量约17.54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7.23万m3、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10.31万m3(详见航拍图V1、V2、V4、V5区域)。本项目以现状实物为准进行交易﹝未开挖岩石需竞得方自行开挖至规定标高(完成面标高详见附件12)并清运﹞。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所有竞买人均视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场查看并详细确认了标的资产的具体信息,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受让方在标的清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界施工清运,不得破坏出让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附着物。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对标的资产外运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三)本次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9.88万元。如竞得人逾期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范本第5.3款)。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标的资产出让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得方应当在付清交易款后180天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未开挖区域需开挖至规定标高并清运)全部搬离现场,逾期30天未全部搬离的,竞得方应向出让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出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八)成交价不受项目砂石余渣总方量偏差影响,竞得人不得以数量、规格、质量、等差异或因素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出让方及交易平台的责任。

(九)交易合同签订即视为出让方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了受让方。标的资产移交后,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交易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3]06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08 08:30:00
交易编号: GJB2023-10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3-11-22 10:00:00
底价(万元): 98.87 竞买保证金(万元): 9.88
报价幅度(万元):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22 09:00:00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标的资产是指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o 55′06″,东经114o 28′58″。根据项目剩余砂石余渣测算报告,该标的物为凝灰岩(中风化凝灰岩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30.6-109.6Mpa,平均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72.6Mpa),现状分为两部分:(一)已开挖堆放于现场方量约3.75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1.27万m3(对应原岩0.84万m3,详见现场航拍图V3区域)、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2.48万m3(详见航拍图V6区域);(二)未开挖岩石方量约17.54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7.23万m3、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10.31万m3(详见航拍图V1、V2、V4、V5区域)。本项目以现状实物为准进行交易﹝未开挖岩石需竞得方自行开挖至规定标高(完成面标高详见附件12)并清运﹞。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所有竞买人均视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场查看并详细确认了标的资产的具体信息,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受让方在标的清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界施工清运,不得破坏出让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附着物。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对标的资产外运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三)本次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9.88万元。如竞得人逾期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范本第5.3款)。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标的资产出让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得方应当在付清交易款后180天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未开挖区域需开挖至规定标高并清运)全部搬离现场,逾期30天未全部搬离的,竞得方应向出让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出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八)成交价不受项目砂石余渣总方量偏差影响,竞得人不得以数量、规格、质量、等差异或因素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出让方及交易平台的责任。

(九)交易合同签订即视为出让方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了受让方。标的资产移交后,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交易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3]06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08 08:30:00
交易编号: GJB2023-10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3-11-22 10:00:00
底价(万元): 98.87 竞买保证金(万元): 9.88
报价幅度(万元):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22 09:00:00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标的资产是指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o 55′06″,东经114o 28′58″。根据项目剩余砂石余渣测算报告,该标的物为凝灰岩(中风化凝灰岩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30.6-109.6Mpa,平均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72.6Mpa),现状分为两部分:(一)已开挖堆放于现场方量约3.75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1.27万m3(对应原岩0.84万m3,详见现场航拍图V3区域)、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2.48万m3(详见航拍图V6区域);(二)未开挖岩石方量约17.54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7.23万m3、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10.31万m3(详见航拍图V1、V2、V4、V5区域)。本项目以现状实物为准进行交易﹝未开挖岩石需竞得方自行开挖至规定标高(完成面标高详见附件12)并清运﹞。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所有竞买人均视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场查看并详细确认了标的资产的具体信息,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受让方在标的清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界施工清运,不得破坏出让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附着物。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对标的资产外运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三)本次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9.88万元。如竞得人逾期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范本第5.3款)。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标的资产出让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得方应当在付清交易款后180天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未开挖区域需开挖至规定标高并清运)全部搬离现场,逾期30天未全部搬离的,竞得方应向出让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出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八)成交价不受项目砂石余渣总方量偏差影响,竞得人不得以数量、规格、质量、等差异或因素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出让方及交易平台的责任。

(九)交易合同签订即视为出让方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了受让方。标的资产移交后,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交易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3]06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08 08:30:00
交易编号: GJB2023-10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3-11-22 10:00:00
底价(万元): 98.87 竞买保证金(万元): 9.88
报价幅度(万元):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22 09:00:00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标的资产是指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o 55′06″,东经114o 28′58″。根据项目剩余砂石余渣测算报告,该标的物为凝灰岩(中风化凝灰岩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30.6-109.6Mpa,平均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为72.6Mpa),现状分为两部分:(一)已开挖堆放于现场方量约3.75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1.27万m3(对应原岩0.84万m3,详见现场航拍图V3区域)、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2.48万m3(详见航拍图V6区域);(二)未开挖岩石方量约17.54万m3,其中中风化凝灰岩约7.23万m3、强风化凝灰岩(强风化土方)约10.31万m3(详见航拍图V1、V2、V4、V5区域)。本项目以现状实物为准进行交易﹝未开挖岩石需竞得方自行开挖至规定标高(完成面标高详见附件12)并清运﹞。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所有竞买人均视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场查看并详细确认了标的资产的具体信息,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受让方在标的清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界施工清运,不得破坏出让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附着物。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对标的资产外运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三)本次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9.88万元。如竞得人逾期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阳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惠阳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余渣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范本第5.3款)。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标的资产出让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得方应当在付清交易款后180天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未开挖区域需开挖至规定标高并清运)全部搬离现场,逾期30天未全部搬离的,竞得方应向出让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出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八)成交价不受项目砂石余渣总方量偏差影响,竞得人不得以数量、规格、质量、等差异或因素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出让方及交易平台的责任。

(九)交易合同签订即视为出让方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了受让方。标的资产移交后,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交易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