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物资拍卖公告
2023年11月15日物资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http://**)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
通过委托人确认的意向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16: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11月14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 址:http://**★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略) (略) 永泰分公司
2023年11月8日
标的情况说明
(略) (略) 永泰分公司及各竞买人: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
2、标的概况:金沙溪为大樟溪下游左岸的一条支流,发源于永泰县城峰镇芋际村,从北到南,在金沙村金沙桥下游约60m处汇入大樟溪,流域总面积13.1km2,主河道长5.2km,平均坡降50‰。
本次金沙溪灾后河道清淤疏浚从汇入大樟溪河口至芋际村段,长度约3.87km,清淤河宽约7~35m,清淤疏浚弃渣量约7.5372万m3计。
3、物料资产情况:根据《关于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汇报》及《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总平面图》载,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总清淤量约7.5372万m3,主要为砂卵石。
二、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原则。
三、拍卖会时间与地点:详见《拍卖公告》。
四、起拍价:人民币*元。
五、竞买保证金:*元。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与确认:竞买人须是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石方加工。通过出让人书面确认的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七、出让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让人签署《砂卵石资产公开出让协议》,并向出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出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方式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3、买受人对标的的疏浚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5日止。买受人未在有效期限内处置完成的,未处置的物料资产由出让人无偿收回,造成损失的,出让人可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拍卖成交后,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高于7.5372万m3,则买受人需按出让单价补足相应差价;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低于7.5372万m3,则不再返还补差与买受人。
5、具体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为准,若实际与此不同,拍卖起拍价、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次出让所提供的标的出让文件和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对标的资产自行开挖、堆放、运输、加工等一切事宜,须符合国家、永泰县的相关规定,过程中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若因此产生的所有纠纷和风险隐患,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承担费用。买受人应将开挖料运至竞得人加工厂加工,不得随意堆放及河道加工。
3、因标的出让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书面通知拍卖人退至买受人。
5、出让人联系方式: 林女士*
林先生*
永泰县 (略)
2023年11月7日
兹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http://**)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
通过委托人确认的意向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16: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11月14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网 址:http://**★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略) (略) 永泰分公司
2023年11月8日
标的情况说明
(略) (略) 永泰分公司及各竞买人: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物料资产。
2、标的概况:金沙溪为大樟溪下游左岸的一条支流,发源于永泰县城峰镇芋际村,从北到南,在金沙村金沙桥下游约60m处汇入大樟溪,流域总面积13.1km2,主河道长5.2km,平均坡降50‰。
本次金沙溪灾后河道清淤疏浚从汇入大樟溪河口至芋际村段,长度约3.87km,清淤河宽约7~35m,清淤疏浚弃渣量约7.5372万m3计。
3、物料资产情况:根据《关于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汇报》及《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总平面图》载,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总清淤量约7.5372万m3,主要为砂卵石。
二、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原则。
三、拍卖会时间与地点:详见《拍卖公告》。
四、起拍价:人民币*元。
五、竞买保证金:*元。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与确认:竞买人须是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石方加工。通过出让人书面确认的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七、出让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让人签署《砂卵石资产公开出让协议》,并向出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出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方式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3、买受人对标的的疏浚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5日止。买受人未在有效期限内处置完成的,未处置的物料资产由出让人无偿收回,造成损失的,出让人可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拍卖成交后,永泰县城峰金沙溪河段清淤疏浚工程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高于7.5372万m3,则买受人需按出让单价补足相应差价;若最终物料实际开采总量低于7.5372万m3,则不再返还补差与买受人。
5、具体以《物料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为准,若实际与此不同,拍卖起拍价、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次出让所提供的标的出让文件和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对标的资产自行开挖、堆放、运输、加工等一切事宜,须符合国家、永泰县的相关规定,过程中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若因此产生的所有纠纷和风险隐患,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承担费用。买受人应将开挖料运至竞得人加工厂加工,不得随意堆放及河道加工。
3、因标的出让而产生的所有出让人及买受人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书面通知拍卖人退至买受人。
5、出让人联系方式: 林女士*
林先生*
永泰县 (略)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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