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酷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224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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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酷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2244%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合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2-0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徐瑾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金琦 联系电话:021-*-114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11-07-12
注册地(地址) (略) 高新区将军岭路与皖水路交口合肥创新产业园3期B2栋
经营范围 设计、分析、开发微电子集成电路芯片和其他电子产品及通信局域网、广域网应用软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调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光电仪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2,718.*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姚海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59R
职工人数(人) 22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张江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上海张江 (略) 出让合 (略) 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张江高科技 (略)
批准日期 2023-09-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上海泽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53
2 上海 (略) 13.2673
3 KO,PING KEUNG(高秉强) 6.7246
4 HK Panorama Urbai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 5.7904
5 华胥(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678
6 上海灵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69
7 上海慧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19
8 上海迎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152
9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11
10 北京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和高端装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4.0111
11 其余(24)位股东 28.3507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2,452.*
利润总额 -10,901.* 净利润 -10,901.*
资产总计 47,707.* 负债总计 19,360.*
所有者权益 28,346.*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 (略)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08-31 营业收入 3,751.*
利润总额 -14,137.* 净利润 -14,137.*
资产总计 33,573.* 负债总计 5,864.*
所有者权益 27,70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4、其他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披露信息
标的公司1名原股东未表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合肥
标的企业名称 合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2-0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徐瑾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金琦 联系电话:021-*-114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11-07-12
注册地(地址) (略) 高新区将军岭路与皖水路交口合肥创新产业园3期B2栋
经营范围 设计、分析、开发微电子集成电路芯片和其他电子产品及通信局域网、广域网应用软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调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光电仪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2,718.*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姚海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59R
职工人数(人) 22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张江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上海张江 (略) 出让合 (略) 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张江高科技 (略)
批准日期 2023-09-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上海泽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53
2 上海 (略) 13.2673
3 KO,PING KEUNG(高秉强) 6.7246
4 HK Panorama Urbai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 5.7904
5 华胥(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678
6 上海灵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69
7 上海慧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19
8 上海迎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152
9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11
10 北京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和高端装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4.0111
11 其余(24)位股东 28.3507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2,452.*
利润总额 -10,901.* 净利润 -10,901.*
资产总计 47,707.* 负债总计 19,360.*
所有者权益 28,346.*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 (略)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08-31 营业收入 3,751.*
利润总额 -14,137.* 净利润 -14,137.*
资产总计 33,573.* 负债总计 5,864.*
所有者权益 27,70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4、其他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披露信息
标的公司1名原股东未表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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