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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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拍卖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拍卖 项目编号: FC*
公告开始日期: 2023-11-08 公告截止日期: 2023-12-06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赫玉奇 *
标的名称: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拍卖
评估价值: 1095.07万元 评估机构: 河南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财评报【2023】第Y099号 评估基准日: 2023-10-17
核准(备案)机构: 方城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0-17
核准(备案)号 : 2023-030
所有权人权俊超、庞春洋房产证号方房权证字第【*-1】号等
证书编号不动产单元号
建筑面积(㎡)2349.4房产坐落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
套内面积(㎡)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设计用途
房屋结构使用期限2048年12月31日止
房屋户型房屋总层数
所在层数房屋朝向
装修情况配备电梯
附属设备
标的说明该标的物为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位于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一层101室,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531.48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一层101-1室,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299.44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1单元102商铺,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297.1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1单元103商铺,房权证号*-1及202室(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1055.34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1单元104商铺,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166.04平方米,建筑面积共约2349.40平方米。以评估备案为准(详情见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标的限制性权利说明:1、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102室、103室两处房抵押至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2、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101室、101-1室两处房产抵押至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租赁: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因该标的物有抵押,待房产解压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应按相关部门法定的过户时间依法进行过户,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时由委托人协助办理,办理标的物过户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应纳税费的义务人承担,因未按法定时间过户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河南 (略) 法定代表人: 王国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0L 企业性质: 非国有企业
住所: (略) (略) (略) 宛城区仲景街道滨 (略) (略) 一号楼一单元三楼西户
批准单位: 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处置涉黑资产的决定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河南 (略) (地址:育才路老国税局二楼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5%的佣金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成交款须补交至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拍卖佣金须交至河南 (略) 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27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买受人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及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保证金自买受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按违约处置,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相关附件: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docx 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模板(资产).doc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中心联系人: 师女士 联系人电话: 0377-*
中心地址: (略) 方城县文化路东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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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拍卖 项目编号: FC*
公告开始日期: 2023-11-08 公告截止日期: 2023-12-06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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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联系人: 赫玉奇 *
标的名称: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拍卖
评估价值: 1095.07万元 评估机构: 河南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财评报【2023】第Y099号 评估基准日: 2023-10-17
核准(备案)机构: 方城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0-17
核准(备案)号 : 2023-030
所有权人权俊超、庞春洋房产证号方房权证字第【*-1】号等
证书编号不动产单元号
建筑面积(㎡)2349.4房产坐落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
套内面积(㎡)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设计用途
房屋结构使用期限2048年12月31日止
房屋户型房屋总层数
所在层数房屋朝向
装修情况配备电梯
附属设备
标的说明该标的物为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位于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一层101室,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531.48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一层101-1室,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299.44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1单元102商铺,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297.1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1单元103商铺,房权证号*-1及202室(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1055.34平方米;名门世家7号楼1单元104商铺,房权证号*-1,建筑面积约166.04平方米,建筑面积共约2349.40平方米。以评估备案为准(详情见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标的限制性权利说明:1、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102室、103室两处房抵押至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2、方城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名门世家7号楼101室、101-1室两处房产抵押至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租赁: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因该标的物有抵押,待房产解压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应按相关部门法定的过户时间依法进行过户,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时由委托人协助办理,办理标的物过户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应纳税费的义务人承担,因未按法定时间过户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河南 (略) 法定代表人: 王国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0L 企业性质: 非国有企业
住所: (略) (略) (略) 宛城区仲景街道滨 (略) (略) 一号楼一单元三楼西户
批准单位: 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处置涉黑资产的决定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河南 (略) (地址:育才路老国税局二楼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5%的佣金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成交款须补交至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拍卖佣金须交至河南 (略) 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27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买受人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及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保证金自买受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按违约处置,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相关附件: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政法机关移交涉黑资产.docx 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模板(资产).doc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中心联系人: 师女士 联系人电话: 0377-*
中心地址: (略) 方城县文化路东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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