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纳智捷小型普通客车变卖的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纳智捷小型普通客车变卖的公告
变 卖 公 告
(略) (略) 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1月2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纳智捷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新A820AX号;车辆颜色:香槟色;车辆品牌:纳智捷;车系:大7 SUV;车辆识别代号:LUXG91S18CB*;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排量2.2T;品牌车型:纳智捷牌2011款2.2T手自一体DYM6481ACA;行驶里程:*公里。违章及其他情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拍卖以汽车现状为准,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承诺。)
变卖价:30977.55元;变卖保留价:30977.55元;
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1月23日上午11时止。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辅 (略) 联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流程: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略) 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违章及停车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略) 。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 (略) 账户(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行: (略) (略) 开发区分理处;账号:*1128)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手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及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产证时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 (略) 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本次变卖一切费 (略) 指定账户, (略) 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无买受人单另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的情形,如有 (略) 联系。
法院监督电话:0994-*
法院地址: (略) 红星西路92号
新疆 (略)
电话:*
拍辅机构地址: (略) 新市区北京南路天易大厦5楼、 (略) 南公园西路一品尚都
(略) (略)
2023年11月8日
变 卖 公 告
(略) (略) 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1月2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纳智捷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新A820AX号;车辆颜色:香槟色;车辆品牌:纳智捷;车系:大7 SUV;车辆识别代号:LUXG91S18CB*;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排量2.2T;品牌车型:纳智捷牌2011款2.2T手自一体DYM6481ACA;行驶里程:*公里。违章及其他情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拍卖以汽车现状为准,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承诺。)
变卖价:30977.55元;变卖保留价:30977.55元;
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1月23日上午11时止。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辅 (略) 联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流程: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 (略) 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违章及停车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略) 。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 (略) 账户(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行: (略) (略) 开发区分理处;账号:*1128)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手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及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产证时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 (略) 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本次变卖一切费 (略) 指定账户, (略) 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无买受人单另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的情形,如有 (略) 联系。
法院监督电话:0994-*
法院地址: (略) 红星西路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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