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雁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二连“双创产业园”在建工程
新疆雁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二连“双创产业园”在建工程
项目名称 | 新疆雁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二连“双创产业园”在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11月7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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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5 | |||||||||||||||||||||||||||||||||||||
评估机构 | 新疆瑞智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新疆雁北国有 (略) 联系人:董耀辉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新疆雁北国有 (略) 董事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财政所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在建工程位于一八六团二连“双创产业园”房屋建筑物于2016年初开始建设、2017年年底停工,除海关业务用房和枸杞库房仅为地基基础外,办公楼、农机展厅及维修车间、枸杞加工厂、面粉加工厂、面粉库房、冷库、保鲜库和围墙等建筑物已建设完成基本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未验收),在建工程所占部分土地已取得权证,权证编号为新(2017) (略) 不动产报权第 *号土地使用权,于2016 年9月 10日取得,用途为商服用地,面积为94,882.07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为 33.18 年;面积为 63,678.00 平方米的土地为设施农用地,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使用年限未固定。本次评估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本次租赁在建工程占地面积15.856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包括钢结构保鲜库1座建筑面积6661.06平方米,钢结构冷库1座建筑面积5699.73平方米,钢结构面粉加工厂1座1215.19平方米,钢结构面粉库房2493.76平方米,钢结构枸杞加工厂1座1181.83平方米,钢结构拖拉机停车库1600.63平方米,钢结构农机停放凉棚720.56平方米,框架结构农机展厅及维修车间2277.19平方米,框架结构大学生创业基地办公楼1座2层2098平方米,枸杞库房1181.83平方米,红砖围墙1320.3平方米,铁艺围墙750.12平方米,海关业务用房1534.72平方米。室外配套为冷库、保鲜库部分设施配套及供水、排水、供暖、消防管线、围墙基本等。 三、本次租赁建筑物用途为冷库、保鲜库及相关功能(加工仓储)使用。 四、出租资产的年租赁价格为净租赁价格(含税)。 五、本次租赁在建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68% ,配套设施尚未完善。 六、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首期租金为:182.64万元/年。 四、租赁期限:15年(两年建设期免收租金,租赁期含建设期)。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合同签订时缴纳的第一期租金182.64万元,之后转为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两年内投资完成后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退还履约保证金82.64万元,租赁期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承租方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约定的投资项目,建设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建设及设备设施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建设期内承租方投入的建设资金可抵扣13年租金2374.32万元,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约定的投资项目,建设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建设及设备设施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建设期内承租方投入的建设资金可抵扣13年租金2374.32万元,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 六、“双创产业园”资产为在建工程项目,承租方需在两年内继续投资完善资产基础配套及设施设备,投资完成后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两年内总投资资金不得少于2300万元(以出租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完善,投入资金以第三方审计为准)。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08 09:00:00 至 2023-11-2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1-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古丽尼沙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新疆雁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二连“双创产业园”在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11月7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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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5 | |||||||||||||||||||||||||||||||||||||
评估机构 | 新疆瑞智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新疆雁北国有 (略) 联系人:董耀辉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新疆雁北国有 (略) 董事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财政所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在建工程位于一八六团二连“双创产业园”房屋建筑物于2016年初开始建设、2017年年底停工,除海关业务用房和枸杞库房仅为地基基础外,办公楼、农机展厅及维修车间、枸杞加工厂、面粉加工厂、面粉库房、冷库、保鲜库和围墙等建筑物已建设完成基本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未验收),在建工程所占部分土地已取得权证,权证编号为新(2017) (略) 不动产报权第 *号土地使用权,于2016 年9月 10日取得,用途为商服用地,面积为94,882.07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为 33.18 年;面积为 63,678.00 平方米的土地为设施农用地,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使用年限未固定。本次评估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本次租赁在建工程占地面积15.856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包括钢结构保鲜库1座建筑面积6661.06平方米,钢结构冷库1座建筑面积5699.73平方米,钢结构面粉加工厂1座1215.19平方米,钢结构面粉库房2493.76平方米,钢结构枸杞加工厂1座1181.83平方米,钢结构拖拉机停车库1600.63平方米,钢结构农机停放凉棚720.56平方米,框架结构农机展厅及维修车间2277.19平方米,框架结构大学生创业基地办公楼1座2层2098平方米,枸杞库房1181.83平方米,红砖围墙1320.3平方米,铁艺围墙750.12平方米,海关业务用房1534.72平方米。室外配套为冷库、保鲜库部分设施配套及供水、排水、供暖、消防管线、围墙基本等。 三、本次租赁建筑物用途为冷库、保鲜库及相关功能(加工仓储)使用。 四、出租资产的年租赁价格为净租赁价格(含税)。 五、本次租赁在建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68% ,配套设施尚未完善。 六、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首期租金为:182.64万元/年。 四、租赁期限:15年(两年建设期免收租金,租赁期含建设期)。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合同签订时缴纳的第一期租金182.64万元,之后转为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两年内投资完成后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退还履约保证金82.64万元,租赁期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承租方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约定的投资项目,建设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建设及设备设施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建设期内承租方投入的建设资金可抵扣13年租金2374.32万元,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约定的投资项目,建设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建设及设备设施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建设期内承租方投入的建设资金可抵扣13年租金2374.32万元,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 六、“双创产业园”资产为在建工程项目,承租方需在两年内继续投资完善资产基础配套及设施设备,投资完成后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两年内总投资资金不得少于2300万元(以出租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完善,投入资金以第三方审计为准)。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08 09:00:00 至 2023-11-2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1-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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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古丽尼沙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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