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3号场地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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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3号场地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 项目名称 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3号场地)
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大沙桥底西海堤围段
面积/数量 6161.41平方米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自场地实际交付时间起至2027年3月31日 免租期 (无)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513,855.28元/年;(含税)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砂石堆放场)
履约条件 1、出租方按出租地块现有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
2、出租土地仅限作砂石堆放场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用地块的用途或作他用,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他人使用;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违约并应独力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其使用权以及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所有款项(包括租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4、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项目由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1号场地)、(2号场地)、(3号场地)的三个承租方共同委派人员对租赁场地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所发生费用由三家承租方共同协商分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管理费用),并将管理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其中保安及日常管理人员应不少于6名(即同时在岗人员为6名,下同),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有保安及管理人员在岗。除上述外,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①砂石场24小时保安服务和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整个砂石场的日常秩序管理。(含白天使用期间的车辆停放管理和晚上休业期间的作业车辆的停放管理和砂石场保安管理服务,各办公室的晚上清场管理);②砂石场内道路每天清扫、冲洗、喷雾、车辆冲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③车辆行走堤围和大沙桥底路面的保洁工作(从大沙桥上游好日子农庄路口至西海水闸堤围限卡含大沙桥底调头车道共约2.5km约20000㎡混凝土路面的保洁);④配合出租方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砂石场进行有效管理(包括防超高、防超范围堆放、防洒漏、消防和用电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租赁项目之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人员工资费用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税费)由三家承租方共同承担。
5、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租赁物业场地专项维修基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该基金权属承租方所有,由出租方实施专项管理。该专项维修基金不作抵扣租金或其合同款项使用,仅能用于场地、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升级等专项费用列支。
6、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租赁场地的消防安全责任,应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相关意外保险;如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偿额不足支付损失时,需由承租方负责支付损失的不足部分。
7、砂石场的《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需每年进行年审,若年审不过关的,本租赁合同将无条件终止及解除。
8、如遇水利工程建设或其他需要等特殊情况,使用单位或个人须无条件服从拆除,水利部门及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9、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相关规定,或违反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砂石临时堆放场的管理规定并在限期内拒不整改,出租方将按合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在收到履约保证金扣减或抵扣通知后15天内按足额补交。
10、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时,所有改造增加附属物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转让或变卖,也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7个日历天内将租赁项目下场地清理干净并搬迁完毕,并将租赁项目及所属设施设备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出租方所有,相应的清场及搬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
12、履约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3个月租金。
其他补充说明 西海砂石堆放场集约点总规模面积为17645.44㎡,划分为3个堆放场进行管理,其中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1号场已出租,2号场、3号场为为空置状态。本项目招租物业为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3号场地),计算租金面积为6161.41㎡,无产权证,有《租赁合同》,物业按现状出租,现状为砂石堆放场,租赁用途为砂石堆放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含)以上;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不良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4、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②企业名称中 (略) 政或工程字样(营业执照为准);
5、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承诺函)。
6、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不得在出租方处有不良履约记录(提供承诺函,由出租方进行审核)。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郑先生;杨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顺德区北滘镇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顺北大厦四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最终承租方须接受并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并同意履行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
3、鉴于本次招租项目是基于原承租户退租所产生,故本次承租方承租行为应视为对现有安保、保洁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租赁项目之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人员工资费用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税费)的无条件接受。承租方承租后,因现状情况及费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与其他两家承租户协商,所产生的无法协商的结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就该事项作为对出租方的任何抗辩事由或要求。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场地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首次租金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7日内支付,以后须于每季度结束前支付下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维修专项基金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支付。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 项目名称 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3号场地)
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大沙桥底西海堤围段
面积/数量 6161.41平方米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自场地实际交付时间起至2027年3月31日 免租期 (无)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513,855.28元/年;(含税)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砂石堆放场)
履约条件 1、出租方按出租地块现有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
2、出租土地仅限作砂石堆放场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用地块的用途或作他用,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他人使用;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违约并应独力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其使用权以及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所有款项(包括租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4、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项目由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1号场地)、(2号场地)、(3号场地)的三个承租方共同委派人员对租赁场地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所发生费用由三家承租方共同协商分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管理费用),并将管理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其中保安及日常管理人员应不少于6名(即同时在岗人员为6名,下同),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有保安及管理人员在岗。除上述外,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①砂石场24小时保安服务和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整个砂石场的日常秩序管理。(含白天使用期间的车辆停放管理和晚上休业期间的作业车辆的停放管理和砂石场保安管理服务,各办公室的晚上清场管理);②砂石场内道路每天清扫、冲洗、喷雾、车辆冲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③车辆行走堤围和大沙桥底路面的保洁工作(从大沙桥上游好日子农庄路口至西海水闸堤围限卡含大沙桥底调头车道共约2.5km约20000㎡混凝土路面的保洁);④配合出租方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砂石场进行有效管理(包括防超高、防超范围堆放、防洒漏、消防和用电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租赁项目之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人员工资费用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税费)由三家承租方共同承担。
5、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租赁物业场地专项维修基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该基金权属承租方所有,由出租方实施专项管理。该专项维修基金不作抵扣租金或其合同款项使用,仅能用于场地、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升级等专项费用列支。
6、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租赁场地的消防安全责任,应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相关意外保险;如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偿额不足支付损失时,需由承租方负责支付损失的不足部分。
7、砂石场的《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需每年进行年审,若年审不过关的,本租赁合同将无条件终止及解除。
8、如遇水利工程建设或其他需要等特殊情况,使用单位或个人须无条件服从拆除,水利部门及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9、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相关规定,或违反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砂石临时堆放场的管理规定并在限期内拒不整改,出租方将按合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在收到履约保证金扣减或抵扣通知后15天内按足额补交。
10、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时,所有改造增加附属物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转让或变卖,也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7个日历天内将租赁项目下场地清理干净并搬迁完毕,并将租赁项目及所属设施设备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出租方所有,相应的清场及搬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
12、履约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3个月租金。
其他补充说明 西海砂石堆放场集约点总规模面积为17645.44㎡,划分为3个堆放场进行管理,其中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1号场已出租,2号场、3号场为为空置状态。本项目招租物业为北滘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3号场地),计算租金面积为6161.41㎡,无产权证,有《租赁合同》,物业按现状出租,现状为砂石堆放场,租赁用途为砂石堆放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含)以上;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不良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4、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②企业名称中 (略) 政或工程字样(营业执照为准);
5、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承诺函)。
6、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不得在出租方处有不良履约记录(提供承诺函,由出租方进行审核)。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郑先生;杨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顺德区北滘镇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顺北大厦四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最终承租方须接受并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并同意履行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
3、鉴于本次招租项目是基于原承租户退租所产生,故本次承租方承租行为应视为对现有安保、保洁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租赁项目之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人员工资费用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税费)的无条件接受。承租方承租后,因现状情况及费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与其他两家承租户协商,所产生的无法协商的结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就该事项作为对出租方的任何抗辩事由或要求。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场地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首次租金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7日内支付,以后须于每季度结束前支付下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维修专项基金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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