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的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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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的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略) 象 (略) 将于2023年11月25日10时至 (略) 象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户名: (略) 象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的房地产。

(一)拍卖对象范围及基本状况

证载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0.77平方米。房屋总楼层为11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拍卖对象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拍卖对象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按份共有,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室内固定装修价格、车棚价格,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及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房地产权益状况

1、不动产登记状况

权利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共有情况

按份共有,点击查看>>占50%;点击查看>>占50%

不动产权证书号

浙(2018) (略) 鄞州不动产权第*号

坐 落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

不动产单元号

*GB00094F*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划拨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面 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0.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

使用期限

/

附记

车棚一间

2、抵押查封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房地产已设立了抵押他项权利和司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根据提供的资料并基于本次拍卖目的,本次拍卖不考虑拍卖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及可能存在的权属纠纷对拍卖结果的影响。

(三)实物状况

1、建筑物基本状况

拍卖对象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住宅用房,位于南荷家园,小区有物业管理。拍卖对象所在楼幢位于小区西南侧,为一幢钢混结构小高层建筑,整体南北朝向,外墙涂料,整幢共3个单元,拍卖对象位于第二单元,单元门位于建筑南侧,单元内一梯二户,配有一部电梯一部走梯,房屋总层数11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主朝向南,中间套,证载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室内平面呈三室二厅一厨一卫布局,入户防盗门,室内层高2.8米,室内有装修,固定装修情况见下表:(具体以室内实际状况为准)

房间

地面

墙面

顶棚

备注

厨房

地砖

瓷砖

铝塑板

安设整体橱柜、方太牌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

卫生间

地砖

瓷砖

铝塑板

安设坐便器、淋浴房、洗漱台盆

餐厅

地砖

涂料

石膏板

安设附墙鞋柜、餐边柜、储物柜

客厅

地砖

涂料

石膏板

安设电视机背景

卧室一

地板

墙纸

石膏板

安设附墙衣柜、飘窗柜、电视机组合柜

卧室二

地板

墙纸

石膏板

安设附墙衣柜、书桌、书架

卧室三

地板

墙纸

石膏板

安设附墙衣柜

阳台

地砖

瓷砖

石膏板

安设洗衣台盆、附墙储物柜、吊柜

拍卖对象建筑物经实地查勘,至价值时点尚未腾空,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保存完好,整体观感较好,为完好房,成新率为九成新。

2、土地基本状况

拍卖对象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其小区四至为:东至小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河流和小路。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宗土地地形为平原地,地势平坦、起伏<1米,形状规则,地基承载力强,土壤状况优,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已达“六通一平”。

1.尚欠2022年物业费766元,实际以物业结算为准,由买受人承担;2.未腾退,所有权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逾期未搬离,法院按规定腾退。

起拍价:104.1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 (略) 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4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1月22日(10:00-10: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象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5474),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略) 象 (略) 立案庭309办公室(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略) 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 (略) 华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

(略) 象 (略)

2023年11月9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鄞州区,象山县,宁波

(略) 象 (略) 将于2023年11月25日10时至 (略) 象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户名: (略) 象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的房地产。

(一)拍卖对象范围及基本状况

证载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0.77平方米。房屋总楼层为11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拍卖对象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拍卖对象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按份共有,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室内固定装修价格、车棚价格,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及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房地产权益状况

1、不动产登记状况

权利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共有情况

按份共有,点击查看>>占50%;点击查看>>占50%

不动产权证书号

浙(2018) (略) 鄞州不动产权第*号

坐 落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

不动产单元号

*GB00094F*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划拨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面 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0.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

使用期限

/

附记

车棚一间

2、抵押查封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房地产已设立了抵押他项权利和司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根据提供的资料并基于本次拍卖目的,本次拍卖不考虑拍卖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及可能存在的权属纠纷对拍卖结果的影响。

(三)实物状况

1、建筑物基本状况

拍卖对象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住宅用房,位于南荷家园,小区有物业管理。拍卖对象所在楼幢位于小区西南侧,为一幢钢混结构小高层建筑,整体南北朝向,外墙涂料,整幢共3个单元,拍卖对象位于第二单元,单元门位于建筑南侧,单元内一梯二户,配有一部电梯一部走梯,房屋总层数11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主朝向南,中间套,证载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室内平面呈三室二厅一厨一卫布局,入户防盗门,室内层高2.8米,室内有装修,固定装修情况见下表:(具体以室内实际状况为准)

房间

地面

墙面

顶棚

备注

厨房

地砖

瓷砖

铝塑板

安设整体橱柜、方太牌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

卫生间

地砖

瓷砖

铝塑板

安设坐便器、淋浴房、洗漱台盆

餐厅

地砖

涂料

石膏板

安设附墙鞋柜、餐边柜、储物柜

客厅

地砖

涂料

石膏板

安设电视机背景

卧室一

地板

墙纸

石膏板

安设附墙衣柜、飘窗柜、电视机组合柜

卧室二

地板

墙纸

石膏板

安设附墙衣柜、书桌、书架

卧室三

地板

墙纸

石膏板

安设附墙衣柜

阳台

地砖

瓷砖

石膏板

安设洗衣台盆、附墙储物柜、吊柜

拍卖对象建筑物经实地查勘,至价值时点尚未腾空,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保存完好,整体观感较好,为完好房,成新率为九成新。

2、土地基本状况

拍卖对象 (略) 鄞州区云龙镇南荷家园4幢10号203室,其小区四至为:东至小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河流和小路。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宗土地地形为平原地,地势平坦、起伏<1米,形状规则,地基承载力强,土壤状况优,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已达“六通一平”。

1.尚欠2022年物业费766元,实际以物业结算为准,由买受人承担;2.未腾退,所有权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逾期未搬离,法院按规定腾退。

起拍价:104.1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 (略) 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4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1月22日(10:00-10: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象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5474),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略) 象 (略) 立案庭309办公室(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略) 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 (略) 华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

(略) 象 (略)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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