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悦丽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万元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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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悦丽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万元债权转让

项目名称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悦丽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42360.247817万元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ZQ*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0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15 23:59:59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悦丽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42360.247817万元债权转让
债权总额(万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
本金(万元) 56929.*(截至2023年6月20日)
利息(万元) 85431.14572(截至2023年6月20日)
费用(万元) 以实际发生为准
债务人所属行业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注册地址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济性质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法定代表人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营范围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权抵押情况 意向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了解
债权现状 该债权目前在内蒙古庆源绿色 (略) 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庆源绿色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MA0NQ37108
住所 内蒙古自治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哈斯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如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重要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债权为9户债权。债权实际利息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涉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以债权标的交接时实际发生为准。涉及债权资产具体进展以实际情况为准。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债权转让的相关债权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联系人兰先生*)。

3、本次债权转让优先以一次性现金支付受让,接受分期支付受让,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认可规则约定后交纳保证金(项目负责人电话* 0471-*)。

4、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5、最终受让方在受让债权后,不得采取暴力、恐吓、骚扰、侮辱等违法手段清收标的债权;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债权清收,如果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清收,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6、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标的债权的准许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与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相关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一主体。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将纸质的报名资料提交至中心。挂牌期满后,若意向受让方以货币支付受让的,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交纳交易服务费。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由中心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 3个工作日内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按照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最终受让方直接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转受双方自行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标的物交接等手续。《债权转让协议》中未尽事宜,以公告内容为准。

4、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交易受让资格条件,已对拟参与项目进行尽调,了解其中风险并接受,将合理审慎报价并接受报价结果,履行后续相关义务。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行与转让方接洽,查阅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相关资料,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9、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并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10、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双方协商承担。

11、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1-1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直接确定为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附件下载

债权
清单
债权清单.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寇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其 他
,内蒙古, (略) ,鄂尔多斯
项目名称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悦丽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42360.247817万元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ZQ*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0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15 23:59:59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悦丽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42360.247817万元债权转让
债权总额(万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
本金(万元) 56929.*(截至2023年6月20日)
利息(万元) 85431.14572(截至2023年6月20日)
费用(万元) 以实际发生为准
债务人所属行业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注册地址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济性质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法定代表人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营范围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权抵押情况 意向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了解
债权现状 该债权目前在内蒙古庆源绿色 (略) 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庆源绿色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MA0NQ37108
住所 内蒙古自治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哈斯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如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重要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债权为9户债权。债权实际利息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涉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以债权标的交接时实际发生为准。涉及债权资产具体进展以实际情况为准。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债权转让的相关债权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联系人兰先生*)。

3、本次债权转让优先以一次性现金支付受让,接受分期支付受让,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认可规则约定后交纳保证金(项目负责人电话* 0471-*)。

4、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5、最终受让方在受让债权后,不得采取暴力、恐吓、骚扰、侮辱等违法手段清收标的债权;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债权清收,如果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清收,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6、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标的债权的准许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与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相关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一主体。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将纸质的报名资料提交至中心。挂牌期满后,若意向受让方以货币支付受让的,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交纳交易服务费。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由中心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 3个工作日内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按照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最终受让方直接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转受双方自行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标的物交接等手续。《债权转让协议》中未尽事宜,以公告内容为准。

4、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交易受让资格条件,已对拟参与项目进行尽调,了解其中风险并接受,将合理审慎报价并接受报价结果,履行后续相关义务。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行与转让方接洽,查阅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相关资料,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9、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并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10、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双方协商承担。

11、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1-1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直接确定为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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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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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寇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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