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4套商业用房产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4套商业用房产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4套商业用房产整体转让 | 项目编号 | SJ-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西安曲江支行 | 挂牌价(万元) | 460.48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3年 11 月 10 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 11 月 23 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2023年 11 月 24 10:00-10:1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 (略) 史先生 *; 2、公司地址: (略) 雁塔区南段138号阳阳国际A座2304号; 3、报名咨询:胡先生 张先生 *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11月21日至23日10:00-16: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曲江南苑小区。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转让方承诺 | 中国 (略) 西安曲江支行承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4套商业用房产 | 标的编号 | SJ-2023-*-C04(00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 | 目前用途 | 空置 |
评估机构 | 西安天正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13日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430.8249 | 起始价(万元) | 460.48 |
标的基本情况 | (略) 房权证曲江新区字第*-10-2-10111~1号70.78平方米;第*-10-2-10112~1号97.07平方米;第*-10-2-10113~1号67.86平方米;第*-10-2-10114~1号53.98平方米,共计:289.69平方米。本次转让的商业用房产为整体转让不拆分,目前房产空置,该房产无抵押,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西安曲江支行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飞 |
所属地区 | (略) 曲江新区 | 注册地址 | (略) 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216号曲江国际大厦1-4层 |
机构性质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略) 分行 |
批准文件 | 电子会签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会议纪要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2022年6月22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 ||
保证金(万元) | 50 | 加价幅度(万元) | 2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联合受让者需提交联合受让申请,格式不限。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由此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代理人或委托人不负责水、电等公共设施的提供和相关设施的添置、修理、修复、复原等工作。 3、受让方如需改造上下水、电、通讯、消防设备等需符合相关规定,应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 4、受让方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标的物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 5、转让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房屋产权证过户所需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6、转让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成交之日前产生的前述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7、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七条 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八条 特别规定: 本次竞价转让均以标的以房屋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项目由代理机构 (略) 向受让人收取成交价格2%的交易服务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4套商业用房产整体转让 | 项目编号 | SJ-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西安曲江支行 | 挂牌价(万元) | 460.48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3年 11 月 10 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 11 月 23 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2023年 11 月 24 10:00-10:1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 (略) 史先生 *; 2、公司地址: (略) 雁塔区南段138号阳阳国际A座2304号; 3、报名咨询:胡先生 张先生 *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11月21日至23日10:00-16: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曲江南苑小区。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转让方承诺 | 中国 (略) 西安曲江支行承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4套商业用房产 | 标的编号 | SJ-2023-*-C04(00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62号 | 目前用途 | 空置 |
评估机构 | 西安天正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13日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430.8249 | 起始价(万元) | 460.48 |
标的基本情况 | (略) 房权证曲江新区字第*-10-2-10111~1号70.78平方米;第*-10-2-10112~1号97.07平方米;第*-10-2-10113~1号67.86平方米;第*-10-2-10114~1号53.98平方米,共计:289.69平方米。本次转让的商业用房产为整体转让不拆分,目前房产空置,该房产无抵押,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西安曲江支行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飞 |
所属地区 | (略) 曲江新区 | 注册地址 | (略) 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216号曲江国际大厦1-4层 |
机构性质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略) 分行 |
批准文件 | 电子会签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会议纪要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2022年6月22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 ||
保证金(万元) | 50 | 加价幅度(万元) | 2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联合受让者需提交联合受让申请,格式不限。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由此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代理人或委托人不负责水、电等公共设施的提供和相关设施的添置、修理、修复、复原等工作。 3、受让方如需改造上下水、电、通讯、消防设备等需符合相关规定,应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 4、受让方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标的物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 5、转让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房屋产权证过户所需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6、转让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成交之日前产生的前述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7、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七条 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八条 特别规定: 本次竞价转让均以标的以房屋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项目由代理机构 (略) 向受让人收取成交价格2%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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