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景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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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景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9月25日,苏州高新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 2023年10月23日,苏州高新 (略) 股东决定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新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高新 (略)
公司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4R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申华
住所 苏州高新区华山路158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项目投资与开发建设、房地产信息咨询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5月6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 (略) 持股50% 苏州高新 (略) 持股30% 苏州高新区枫桥 (略) 持股20%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6960.61
负债总额(万元) 21592.48
净资产(万元) 5368.1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383.84
利润总额(万元) -683.96
净利润(万元) -684.31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26313.82
负债总额(万元) 21092.91
净资产(万元) 5220.9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1.95
利润总额(万元) -0.53
净利润(万元) -0.53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3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6332.57
负债总额(万元) 21109.98
净资产(万元) 5222.5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35.37
利润总额(万元) -146.45
净利润(万元) -146.4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104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26349.5 净资产:5239.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571.*(30%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苏 (略)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571.85581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正式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75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高新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新 (略) 股东决定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的请示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的请示”的批复意见(苏高新枫资委[2023]3号)
5、《苏州高新 (略) 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23)9020号)
6、《苏州高新 (略) 及苏州高新区枫桥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高新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1040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关于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9、苏州高新 (略) 营业执照
10、苏州高新 (略) 章程
11、苏州高新 (略) 基本情况表
12、苏州高新 (略) 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高新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高新 (略) 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16、《苏州高新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苏审字(2023)00018号)
17、借款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借款期限调整协议)
18、同意函
1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电子竞价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12月2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9月25日,苏州高新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 2023年10月23日,苏州高新 (略) 股东决定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新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高新 (略)
公司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4R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申华
住所 苏州高新区华山路158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项目投资与开发建设、房地产信息咨询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5月6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 (略) 持股50% 苏州高新 (略) 持股30% 苏州高新区枫桥 (略) 持股20%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6960.61
负债总额(万元) 21592.48
净资产(万元) 5368.1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383.84
利润总额(万元) -683.96
净利润(万元) -684.31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26313.82
负债总额(万元) 21092.91
净资产(万元) 5220.9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1.95
利润总额(万元) -0.53
净利润(万元) -0.53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3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6332.57
负债总额(万元) 21109.98
净资产(万元) 5222.5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35.37
利润总额(万元) -146.45
净利润(万元) -146.4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104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26349.5 净资产:5239.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571.*(30%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苏 (略)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571.85581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正式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75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高新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新 (略) 股东决定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的请示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的请示”的批复意见(苏高新枫资委[2023]3号)
5、《苏州高新 (略) 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23)9020号)
6、《苏州高新 (略) 及苏州高新区枫桥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高新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3]资评字第1040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关于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9、苏州高新 (略) 营业执照
10、苏州高新 (略) 章程
11、苏州高新 (略) 基本情况表
12、苏州高新 (略) 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高新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高新 (略) 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高新 (略) 3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16、《苏州高新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苏审字(2023)00018号)
17、借款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借款期限调整协议)
18、同意函
1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电子竞价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12月2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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