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报废机械、缝纫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一批报废机械、缝纫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WL2023FJ257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机械、缝纫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10日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挂牌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1 | 一批报废机械、缝纫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资产 | 1 | 批 | 80 | 20 | ||||||||||||||
存放地 | (略) 城关区大砂坪406号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甘肃广合 (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兴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 (略)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 ||||||||||||||||||
受让资格与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20万元拉运保证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除拉运及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完成的,按照500元/日从拉运保证金中扣除场地管理费或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按期完成拉运交割工作的,拉运保证金将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回。 2.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应根据转让方的要求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而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受让方及其拆运人员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签署相关安全承诺书,严禁私自进入转让方厂区内的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转让方厂区内的非转让标的。 4.受让方在拉运期间,现场施工人员须向转让方提供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以受让方单位名义出具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书。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员、两劳人员、涉违国安人员、吸毒人员等严禁进入标的物厂区及施工现场。 5.受让方拉运施工期间,不得破坏路面、路灯、厂房主体建(构)筑物,如有造成破坏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补偿或恢复原状工作。 6.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7.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成交后,拆除拉运所竞得的转让标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达到三家及以上,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三家,本项目信息发布终结。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受让方踏勘人员或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甘肃公安微警务小程序注册后查询),法人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中国(http://**)”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经营异常查询及失信人员查询结果,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标的踏勘。进入转让方厂区内踏勘标的的,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2.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公告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受让方应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零配件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时,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7.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了解竞价要求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要求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甘肃公安微警务小程序注册后查询),法人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中国(http://**)”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经营异常查询及失信人员查询结果。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送至甘交所集团(邮寄地址以项目公告的联系地址为准); 2.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任。 3.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1)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另行通知 |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pdf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高先生* 龚先生*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甘交所集团网站 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编号:WL2023FJ257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机械、缝纫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10日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挂牌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1 | 一批报废机械、缝纫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资产 | 1 | 批 | 80 | 20 | ||||||||||||||
存放地 | (略) 城关区大砂坪406号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甘肃广合 (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兴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 (略)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 ||||||||||||||||||
受让资格与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20万元拉运保证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除拉运及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完成的,按照500元/日从拉运保证金中扣除场地管理费或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按期完成拉运交割工作的,拉运保证金将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回。 2.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应根据转让方的要求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而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受让方及其拆运人员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签署相关安全承诺书,严禁私自进入转让方厂区内的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转让方厂区内的非转让标的。 4.受让方在拉运期间,现场施工人员须向转让方提供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以受让方单位名义出具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书。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员、两劳人员、涉违国安人员、吸毒人员等严禁进入标的物厂区及施工现场。 5.受让方拉运施工期间,不得破坏路面、路灯、厂房主体建(构)筑物,如有造成破坏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补偿或恢复原状工作。 6.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7.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成交后,拆除拉运所竞得的转让标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达到三家及以上,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三家,本项目信息发布终结。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受让方踏勘人员或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甘肃公安微警务小程序注册后查询),法人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中国(http://**)”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经营异常查询及失信人员查询结果,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标的踏勘。进入转让方厂区内踏勘标的的,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2.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公告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受让方应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零配件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时,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7.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了解竞价要求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要求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甘肃公安微警务小程序注册后查询),法人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中国(http://**)”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经营异常查询及失信人员查询结果。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送至甘交所集团(邮寄地址以项目公告的联系地址为准); 2.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任。 3.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1)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另行通知 |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pdf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高先生* 龚先生*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甘交所集团网站 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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