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人民法院关于丁青县天津大道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丁青县人民法院关于丁青县天津大道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 (略)
公 告
(2023)藏0324执257号
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至2023年11月28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青县天津大道房产 | |
起拍价:517.32万元 | 保证金:57.48万元 | 加价幅度:3万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青县天津大道 | |
不动产登记号 | 藏[2020]*青县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人 | 被执行人(个人所有) | |
房屋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
房屋朝向 | 坐北朝南 | |
房屋户型 | 15室3厅4卫 | |
装修情况 | 有装修(三楼毛坯) | |
房屋总层数 | 6 | |
房屋所在层 | 1-6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建筑面积 | 1916㎡ |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使用期限 | 2016年09月16日起2066年09月15日止 | |
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特别说明: | 1.拍卖标的物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1-6,实地查勘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楼层1-7。 2.该标的物一楼楼道、二楼全部、四楼一个住房已出租,租期3年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止,押金5000元,月租金2500元,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支付本月租金。 3.拍卖标的物7楼被执行人居住。 4.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标的物价格由双方当事人议价为574.8万元,本次拍卖价格为574.8万元。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6.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特别提醒:
淘宝网司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1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3年11月2 (略) 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1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执行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青县支行,账号:*9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 2023年11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0891-*、*
监督电话: 0895-*(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西藏自治区* (略)
公 告
(2023)藏0324执257号
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至2023年11月28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青县天津大道房产 | |
起拍价:517.32万元 | 保证金:57.48万元 | 加价幅度:3万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青县天津大道 | |
不动产登记号 | 藏[2020]*青县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人 | 被执行人(个人所有) | |
房屋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
房屋朝向 | 坐北朝南 | |
房屋户型 | 15室3厅4卫 | |
装修情况 | 有装修(三楼毛坯) | |
房屋总层数 | 6 | |
房屋所在层 | 1-6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建筑面积 | 1916㎡ |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使用期限 | 2016年09月16日起2066年09月15日止 | |
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特别说明: | 1.拍卖标的物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1-6,实地查勘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楼层1-7。 2.该标的物一楼楼道、二楼全部、四楼一个住房已出租,租期3年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止,押金5000元,月租金2500元,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支付本月租金。 3.拍卖标的物7楼被执行人居住。 4.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标的物价格由双方当事人议价为574.8万元,本次拍卖价格为574.8万元。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6.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特别提醒:
淘宝网司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1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3年11月2 (略) 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1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执行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青县支行,账号:*9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 2023年11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0891-*、*
监督电话: 0895-*(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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