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3〕074号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3〕074号号
宗地编号: | (略) 江东新区JDWH-06-E12-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0303.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江东新区JDWH-06-E12-01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10303.0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134.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1 | |||
起始价: | 13134.3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
备注: 1.具体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3〕1374号文执行。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挂牌报价和网上竞价环节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江东新区JDWH-06-E12-01地块 号地块: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4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用于发展建设海南咨询设计产业基地项目。该宗地按现状出让, 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四)本宗出让土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不得低于6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分割销售。 (五)本宗出让土地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略) 装配式建筑有关 (略) 住房城乡和建设局、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六)该宗 (略) 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兴建“类住宅”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套内建筑不得设置独立厨房、卫生间、排水排烟等设施,具体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执行。 (七)土地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后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八)土地竞得人在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九)在土地摘牌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海口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 (十)项目投入使用时,本宗土地在约定投入使用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8480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200万元/亩,不含土地价款及有关税费)。 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控股企业(土地竞得人占股50%以上企业,下同)以及土地竞得人引入企业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23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累计不低于4620万元,第二年累计不低于9240万元,第三年累计不低于13860万元,第四年累计不低于18480万元,第五年累计不低于23100万元(年均亩产税收不低于300万元)。 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控股企业以及土地竞得人引入企业五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9.25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累计不低于3.85亿元,第二年累计不低于7.7亿元,第三年累计不低于11.55亿元,第四年累计不低于15.4亿元,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9.25亿元(年亩营收不低于2500万元)。 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投入使用。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二)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三)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账号: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宗地编号: | (略) 江东新区JDWH-06-E12-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0303.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江东新区JDWH-06-E12-01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10303.0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134.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1 | |||
起始价: | 13134.3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
备注: 1.具体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3〕1374号文执行。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挂牌报价和网上竞价环节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江东新区JDWH-06-E12-01地块 号地块: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4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用于发展建设海南咨询设计产业基地项目。该宗地按现状出让, 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四)本宗出让土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不得低于6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分割销售。 (五)本宗出让土地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略) 装配式建筑有关 (略) 住房城乡和建设局、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六)该宗 (略) 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兴建“类住宅”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套内建筑不得设置独立厨房、卫生间、排水排烟等设施,具体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执行。 (七)土地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后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八)土地竞得人在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九)在土地摘牌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海口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 (十)项目投入使用时,本宗土地在约定投入使用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8480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200万元/亩,不含土地价款及有关税费)。 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控股企业(土地竞得人占股50%以上企业,下同)以及土地竞得人引入企业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23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累计不低于4620万元,第二年累计不低于9240万元,第三年累计不低于13860万元,第四年累计不低于18480万元,第五年累计不低于23100万元(年均亩产税收不低于300万元)。 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控股企业以及土地竞得人引入企业五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9.25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累计不低于3.85亿元,第二年累计不低于7.7亿元,第三年累计不低于11.55亿元,第四年累计不低于15.4亿元,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9.25亿元(年亩营收不低于2500万元)。 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投入使用。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二)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三)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账号: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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