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3%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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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丝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3%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丝 (略) 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 (略) 持股2.83%)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 (略)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批准时间:2023年09月16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2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金融例会,会议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转让所持苏州丝 (略) 2.83%的股权事项; 2022年10月苏州工业园区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丝 (略) 2.83%股权; 2023年2月苏州丝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及苏州工业园区 (略) 将双方各自持有的苏州丝 (略) 2.83%股权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丝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L
注册资本 736.26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晓路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2楼204室
经营范围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食品、化妆品、3D打印材料、卫生用品、生物制品、玩具;销售:机械设备、实验耗材、化工产品、实验室设备、医疗器械、药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3D打印产品、玩具、包装用品;机械设备上门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0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其他 苏州丝 (略) 成立于2013年5月20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王晓沁 33.17% 王晓路 7.93% 王岩松 7.93% 丽水久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4% 苏州工业园区 (略) 2.83%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2.83% 浙江丝路 (略) 38.98%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41.26
负债总额(万元) 190.56
净资产(万元) 845.3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8.21
利润总额(万元) -294.60
净利润(万元) -294.60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685.47
负债总额(万元) 331.99
净资产(万元) 3534.4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9.88
利润总额(万元) -207.30
净利润(万元) -207.30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768.80
负债总额(万元) 141.09
净资产(万元) 627.7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4.29
利润总额(万元) -217.60
净利润(万元) -217.6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立资评报字2023第B11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7100.00(采用收益法评估)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01.86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浙江丝路 (略)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 (略)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丝 (略)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407.4634万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转让参考价为203.7317万元,苏州工业园区 (略) 的转让参考价为203.731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407.4634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丝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工业园区 (略)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丝 (略) 2.83%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3、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项目退出决策意见表
4、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丝美特项目整体退出事宜的会议纪要
5、《苏州工业园区 (略) 关于苏州丝 (略) 2.83%股权转让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 (略) 批复)
6、《关于引导基金项目转让持有丝美特2.83%股权的情况说明》(含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批复)
7、《苏州丝 (略) 审计报告》(润邦专审字[2023]第3031号)
8、《苏州工业园区 (略)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丝 (略)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立资评报字2023第B114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1、苏州丝 (略) 营业执照
12、苏州丝 (略) 章程
13、苏州丝 (略) 基本情况表
14、苏州丝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5、苏州丝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6、《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股权转让事宜法律意见书》
17、《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 (略) 股权转让事宜法律意见书》
18、《苏州丝 (略) 2022年度审计报告》(润邦审字[2023]第3044号)
19、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2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所有鉴证费、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12月2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丝 (略) 5.66%股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股2.83%,苏州工业园区 (略) 持股2.83%)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 (略)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批准时间:2023年09月16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2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金融例会,会议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转让所持苏州丝 (略) 2.83%的股权事项; 2022年10月苏州工业园区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丝 (略) 2.83%股权; 2023年2月苏州丝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及苏州工业园区 (略) 将双方各自持有的苏州丝 (略) 2.83%股权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丝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L
注册资本 736.26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晓路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2楼204室
经营范围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食品、化妆品、3D打印材料、卫生用品、生物制品、玩具;销售:机械设备、实验耗材、化工产品、实验室设备、医疗器械、药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3D打印产品、玩具、包装用品;机械设备上门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0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其他 苏州丝 (略) 成立于2013年5月20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王晓沁 33.17% 王晓路 7.93% 王岩松 7.93% 丽水久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4% 苏州工业园区 (略) 2.83%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2.83% 浙江丝路 (略) 38.98%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41.26
负债总额(万元) 190.56
净资产(万元) 845.3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8.21
利润总额(万元) -294.60
净利润(万元) -294.60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685.47
负债总额(万元) 331.99
净资产(万元) 3534.4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9.88
利润总额(万元) -207.30
净利润(万元) -207.30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768.80
负债总额(万元) 141.09
净资产(万元) 627.7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4.29
利润总额(万元) -217.60
净利润(万元) -217.6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立资评报字2023第B11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7100.00(采用收益法评估)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01.86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浙江丝路 (略)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 (略)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丝 (略)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407.4634万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转让参考价为203.7317万元,苏州工业园区 (略) 的转让参考价为203.731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407.4634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丝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工业园区 (略)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丝 (略) 2.83%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3、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项目退出决策意见表
4、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丝美特项目整体退出事宜的会议纪要
5、《苏州工业园区 (略) 关于苏州丝 (略) 2.83%股权转让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 (略) 批复)
6、《关于引导基金项目转让持有丝美特2.83%股权的情况说明》(含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批复)
7、《苏州丝 (略) 审计报告》(润邦专审字[2023]第3031号)
8、《苏州工业园区 (略)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丝 (略)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立资评报字2023第B114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1、苏州丝 (略) 营业执照
12、苏州丝 (略) 章程
13、苏州丝 (略) 基本情况表
14、苏州丝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5、苏州丝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6、《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股权转让事宜法律意见书》
17、《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 (略) 股权转让事宜法律意见书》
18、《苏州丝 (略) 2022年度审计报告》(润邦审字[2023]第3044号)
19、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2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所有鉴证费、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12月2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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