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及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整体拍卖交易公告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及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整体拍卖交易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时, (略) 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拍卖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內砂石土矿产资源及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整体拍卖)。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信息披露及拍卖文件。
一、标的概况:
1、(1)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处置项目:露天开采境界内预计总剥离砂石土资源量约为33142.83万吨,其中灰岩类矿资源量约为3594.75万吨,岩石类砂土资源量约为11341.42万吨,土类资源量约为5029.09万吨,尾砂资源量约为13177.57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预计剥离年限18年。
(2)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项目,利用资源量合计约460.1万吨。
以上二个标的整体拍卖。详见北京 (略) 出具的《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号:地博评报字[2023]第0708号;地博评报字[2023]第0311号)。
2、拍卖标的的质量: (略) 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出具的《地质调查报告》。
二、起拍价:
1、“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可采储量评估单价:灰岩骨料2.15元/吨、砂岩(斑岩)1.21元/吨、土类0.6元/吨、尾砂0.6元/吨;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利用资源量合计约460.1万吨,出让收益评估值427.89万元。以473.89万元作为起拍价。
2、本次委托拍卖项目采用价格联动的增价方式:以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量出让收益473.89万元为起拍价,加价幅度1000元/次;同时,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四个品类随之联动加价:灰岩骨料、砂岩(斑岩)、土类、尾砂的加价幅度均为0.001元/吨。
3、特别说明:因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预计剥离年限为18年,根据柴府办发[2023]44号文件要求,灰岩骨料、砂岩(斑岩)、土类、尾砂四个品类的拍卖成交 (略) 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基准价变动时间和幅度实时调整(即拍卖成交单价*调整系数=实际当前价格)。
三、竞买事项: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且须有完善的生产作业能力,具备穿孔、爆破、铲装等全流程生产作业能力,部分生产环节可外包,爆破队*需具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2、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公司资质材料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意向书》。
3、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时)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账号: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户行:自行勾选)。请注明资金用途,以到账为准。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时)之前,凭《竞买资格确认函》 (略)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公章),领取拍卖资料。
5、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6、若竞买人恶意串标或采取非法手段对其他竞买人进行威胁、恐吓,经证实,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惩处。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名,同时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
1、买受人须自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内付清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项目的拍卖成交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略) 柴桑区财政局,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九江支行,账号:*18518)。
2、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处置项目,买受人须按城门山铜矿采剥作业进度,及时进行转运作业,并建立销售台账,依据成交单价或基准价格,按季度缴纳成交款项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有权不定时检查销售台账。
五、拍卖标的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1、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处置项目及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项目是依附在一起的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之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自支付成交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 (略) 城门山铜矿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向城门山铜矿缴纳200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
2、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买受人在付清成交款项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即可进场施工(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作业),自行解决穿孔、爆破、铲装、运输、边坡生态修复等作业,并承担销售及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注:在转运过程中,买受人应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不利法律后果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
3、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由采矿权人 (略) 城门山铜矿统一安排采剥作业,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精神, (略) 城门山铜矿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单位,可无偿自用剥离产生的砂石土资源,除去城门山铜矿自用,剩余部分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自行解决装卸、运输工具,并承担拍在转运及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费用等。买受人须向 (略) 城门山铜矿缴纳剥离成本费用10.56元/吨及尾砂脱水成本13元/吨(按月支付,今后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运行成本调整一次)。
4、买受人必须服从城门山铜矿生产剥离计划和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生产秩序,除矿山自用部分,买受人必须立即运走矿山剥离产生的砂石土,不得堆放在城门山铜矿矿区内,每延期一日需支付城门山铜矿1元/吨。
5、砂石土运输过程中,买受人应及时清理、冲洗路面抛洒物,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自行处理与当地群众的矛盾,运输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砂石土运输车辆压坏的道路,由买受人负责修复。
六、挂牌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止。
七、联系电话:*(谢)*(邱)
江西 (略)
2023年11月13日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时, (略) 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拍卖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內砂石土矿产资源及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整体拍卖)。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信息披露及拍卖文件。
一、标的概况:
1、(1)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处置项目:露天开采境界内预计总剥离砂石土资源量约为33142.83万吨,其中灰岩类矿资源量约为3594.75万吨,岩石类砂土资源量约为11341.42万吨,土类资源量约为5029.09万吨,尾砂资源量约为13177.57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预计剥离年限18年。
(2)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项目,利用资源量合计约460.1万吨。
以上二个标的整体拍卖。详见北京 (略) 出具的《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号:地博评报字[2023]第0708号;地博评报字[2023]第0311号)。
2、拍卖标的的质量: (略) 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出具的《地质调查报告》。
二、起拍价:
1、“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可采储量评估单价:灰岩骨料2.15元/吨、砂岩(斑岩)1.21元/吨、土类0.6元/吨、尾砂0.6元/吨;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利用资源量合计约460.1万吨,出让收益评估值427.89万元。以473.89万元作为起拍价。
2、本次委托拍卖项目采用价格联动的增价方式:以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量出让收益473.89万元为起拍价,加价幅度1000元/次;同时,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四个品类随之联动加价:灰岩骨料、砂岩(斑岩)、土类、尾砂的加价幅度均为0.001元/吨。
3、特别说明:因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预计剥离年限为18年,根据柴府办发[2023]44号文件要求,灰岩骨料、砂岩(斑岩)、土类、尾砂四个品类的拍卖成交 (略) 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基准价变动时间和幅度实时调整(即拍卖成交单价*调整系数=实际当前价格)。
三、竞买事项: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且须有完善的生产作业能力,具备穿孔、爆破、铲装等全流程生产作业能力,部分生产环节可外包,爆破队*需具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2、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公司资质材料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意向书》。
3、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时)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账号: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户行:自行勾选)。请注明资金用途,以到账为准。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时)之前,凭《竞买资格确认函》 (略)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公章),领取拍卖资料。
5、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6、若竞买人恶意串标或采取非法手段对其他竞买人进行威胁、恐吓,经证实,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惩处。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名,同时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
1、买受人须自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内付清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项目的拍卖成交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略) 柴桑区财政局,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九江支行,账号:*18518)。
2、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处置项目,买受人须按城门山铜矿采剥作业进度,及时进行转运作业,并建立销售台账,依据成交单价或基准价格,按季度缴纳成交款项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有权不定时检查销售台账。
五、拍卖标的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1、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处置项目及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处置项目是依附在一起的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之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自支付成交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 (略) 城门山铜矿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向城门山铜矿缴纳200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
2、城门山铜矿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界外削坡资源,买受人在付清成交款项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即可进场施工(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作业),自行解决穿孔、爆破、铲装、运输、边坡生态修复等作业,并承担销售及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注:在转运过程中,买受人应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不利法律后果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
3、 (略) 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境界内砂石土矿产资源,由采矿权人 (略) 城门山铜矿统一安排采剥作业,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精神, (略) 城门山铜矿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单位,可无偿自用剥离产生的砂石土资源,除去城门山铜矿自用,剩余部分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自行解决装卸、运输工具,并承担拍在转运及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费用等。买受人须向 (略) 城门山铜矿缴纳剥离成本费用10.56元/吨及尾砂脱水成本13元/吨(按月支付,今后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运行成本调整一次)。
4、买受人必须服从城门山铜矿生产剥离计划和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生产秩序,除矿山自用部分,买受人必须立即运走矿山剥离产生的砂石土,不得堆放在城门山铜矿矿区内,每延期一日需支付城门山铜矿1元/吨。
5、砂石土运输过程中,买受人应及时清理、冲洗路面抛洒物,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自行处理与当地群众的矛盾,运输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砂石土运输车辆压坏的道路,由买受人负责修复。
六、挂牌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止。
七、联系电话:*(谢)*(邱)
江西 (略)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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