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出让公告鹤自然资矿挂出〔2023〕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规程相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2〕87号)有关文件和规定,经鹤庆县人民政府鹤政复〔2023〕916号批准,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线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人
名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4号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46号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出让项目名称: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鹤庆县城110°方向,平距约14km处,地处鹤庆县金墩乡磨光村境内。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0°17′36.723″~100°17′52.059″,北纬:26°30′39.982″~26°30′53.953″;矿区面积:0.109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2603米至2423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矿1 | *.51 | *.95 |
矿2 | *.19 | *.86 |
矿3 | *.99 | *.89 |
矿4 | *.51 | *.95 |
矿5 | *.51 | *.95 |
矿6 | *.51 | *.95 |
四、出让资源储量及年限
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设计生产规模:70万吨/年;出让资源量:185.1万m3(501.6万吨);出让年限为6年。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具备开采所需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
(二)申请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未满二年的情形;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三)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 (略) (略) , (略) 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近两年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情形。
(四)竞买申请人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被追责情况。
(五)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六、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竞买申请、承诺事项的其他资料要求提交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竞买人可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竞买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竞买人保证金交纳通知。竞买人凭保证金交纳通知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到账回执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
八、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止;
(三)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7日16:00时止;
(四)摘牌时间(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时整;(五)交易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竞买保证金
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整(人民币*佰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6:00时止。
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到账收据至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未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注:1.保证金以实际到达委托方指定账户时间为准;2.交纳保证金付款人须与报名竞买人的名称一致,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进账;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转账单据备注栏上注明“鹤自然资矿挂出〔2023〕01号竞买保证金。)
十、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22.08万元(不含土地林地流转、土地报批等前期投入费用)。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能成交。
十一、标的展示与现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十二、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须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届满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得人要求报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十三、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十四、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十五、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六、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七、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设立主要为保障鹤庆县磨刀箐水库工程建设需求,竞得人在竞得该采矿权后开采出的建筑石料应首先保障该水库工程 建设需要。
(二)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知悉并完全认可。
(三)竞得人须在矿山所在地注册独立核算企业法人,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纳税费等法定义务。
(四)竞得人须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村组或村民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交纳的矿业权收益金不包括增值税、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等税费及前期编制相关报告的费用,相关报告的编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九、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能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本公告仅对采矿权出让进行明确规定,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采矿权竞得人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还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及挂牌服务费:1、详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75.00万元;2、“净矿权”出让协调费249.33334万元;3、鹤庆县磨刀箐水库建设项目已办理的矿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相关费用70.7571万元(林地临时使用期至2025年1月17日)。
(四)竞得人必须组织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五)因国家、省级、州级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费用由竞买人、竞得人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采取暴力威胁、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二十一、其它需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及竞买申请书等挂牌出让文件。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同时发布。
二十二、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12月12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二、联系方式
(略) 唐 娜 0871-*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 王股长 0872-*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瑞梅 0872-*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出让公告鹤自然资矿挂出〔2023〕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规程相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2〕87号)有关文件和规定,经鹤庆县人民政府鹤政复〔2023〕916号批准,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线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人
名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4号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46号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出让项目名称: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鹤庆县城110°方向,平距约14km处,地处鹤庆县金墩乡磨光村境内。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0°17′36.723″~100°17′52.059″,北纬:26°30′39.982″~26°30′53.953″;矿区面积:0.109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2603米至2423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矿1 | *.51 | *.95 |
矿2 | *.19 | *.86 |
矿3 | *.99 | *.89 |
矿4 | *.51 | *.95 |
矿5 | *.51 | *.95 |
矿6 | *.51 | *.95 |
四、出让资源储量及年限
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设计生产规模:70万吨/年;出让资源量:185.1万m3(501.6万吨);出让年限为6年。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具备开采所需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
(二)申请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未满二年的情形;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三)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 (略) (略) , (略) 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近两年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情形。
(四)竞买申请人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被追责情况。
(五)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六、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竞买申请、承诺事项的其他资料要求提交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竞买人可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竞买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竞买人保证金交纳通知。竞买人凭保证金交纳通知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到账回执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
八、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止;
(三)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7日16:00时止;
(四)摘牌时间(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时整;(五)交易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竞买保证金
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整(人民币*佰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6:00时止。
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到账收据至鹤庆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未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注:1.保证金以实际到达委托方指定账户时间为准;2.交纳保证金付款人须与报名竞买人的名称一致,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进账;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转账单据备注栏上注明“鹤自然资矿挂出〔2023〕01号竞买保证金。)
十、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22.08万元(不含土地林地流转、土地报批等前期投入费用)。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能成交。
十一、标的展示与现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十二、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须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届满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得人要求报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十三、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十四、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十五、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六、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七、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鹤庆县石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设立主要为保障鹤庆县磨刀箐水库工程建设需求,竞得人在竞得该采矿权后开采出的建筑石料应首先保障该水库工程 建设需要。
(二)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知悉并完全认可。
(三)竞得人须在矿山所在地注册独立核算企业法人,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纳税费等法定义务。
(四)竞得人须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村组或村民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交纳的矿业权收益金不包括增值税、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等税费及前期编制相关报告的费用,相关报告的编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九、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能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本公告仅对采矿权出让进行明确规定,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采矿权竞得人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还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及挂牌服务费:1、详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75.00万元;2、“净矿权”出让协调费249.33334万元;3、鹤庆县磨刀箐水库建设项目已办理的矿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相关费用70.7571万元(林地临时使用期至2025年1月17日)。
(四)竞得人必须组织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五)因国家、省级、州级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费用由竞买人、竞得人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采取暴力威胁、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二十一、其它需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及竞买申请书等挂牌出让文件。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同时发布。
二十二、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12月12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二、联系方式
(略) 唐 娜 0871-*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 王股长 0872-*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瑞梅 0872-*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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