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关于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2号-3地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关于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2号-3地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略) 拱 (略) 将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拱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 (略) 拱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_court.htm?spm=a213w.*.0.0.UkUG9d&user_id=* ( (略) 网址) 进行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2号-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7413平方米,用途为旅游度假用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12月23日止,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特别提醒:
1、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2号-3号地块,目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根据合同编号为*A2113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记载,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在2012年12月23日之前开工,在2015年12月23日之前竣工。在本次估价期日为未开发的空地。
根据桐庐县林业水利局提供信息:标的对象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的对象地块在桐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方案中做调出处理,该 (略) 林业局审查,至估价期日,尚未作出批复。调整方案可能涉及土地红线等主要事项的变更。拍卖成交后,若因方案批复导致土地原有主要事项的变更相关所有事宜请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与本次拍卖无关。本次拍卖按现有状况拍卖,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买受人工程规划必须符合相关部门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竞买人注意。
2、根据合同编号为*A2113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二条记载,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三条记载,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情况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3、标的对象权利人为杭州XX (略)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来源及历史沿革为沈XX于2011年12月23日向桐庐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后变更权利人为杭州XX (略) ,至估价期日,已使用年限为11.63年。
4、对于土地买受人资格问题是否受限,请各竞买人必须自行向当地相关房产、国土、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咨询。若买受人因资格受限无法过户导致拍卖无法实现,根据规定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变更。请各竞买意向人高度重视。
5、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略) 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 (略) 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 (略) 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 (略) 将对拍卖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处置,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出卖方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项税费。
为了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包括代缴)相应的过户税费,在缴纳税费过程中若遇按法律规定可减免税费(出让方应缴税费)事宜,请买受人务必告知出让方(法院可协助通知)。买受人缴款后应及 (略) 办理退还垫付税费等事宜。若买受人未能及时通知减免税事宜或缴税后 (略) 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以上特别提醒,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竞买人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为准。我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特别说明只履行拍卖义务, (略) 的意见,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标的物相关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现场勘察及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为准。
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品介绍中没有说明的内容请竞买意向人自行查阅附件中评估报告等材料,或自行向各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已对拍品进行调查,并将已知瑕疵在公告中或附件中公示告知。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未知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信息公告后,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信 (略) 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
一拍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评估价752.0万元,起拍价527.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2.63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067-8050,0571-*,或搜索并访问“助拍网”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51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略) 驻点人员咨询电话:0571-*。(拍卖成交尾款缴纳后请及时电话告知)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 (略) 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此告知。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注意将自我购买意向与拍卖财产实际状况进行比较,以便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及参与程度等,否则因竞买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悔拍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开拍48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陈法官。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需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拍卖竞价开拍48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且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4年1月9日前缴纳,并 (略) (联系电话:0571-*)。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拱 (略)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收款账号:*913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 (略) 催缴后仍不缴纳的, (略) 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申请贷款须知:(1)原则上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竞买人自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对竞买人借款资格以及相关拍卖标的的情况作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可自行批复相关授信总量。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无关。(2)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买受人 (略) 支付首付款(包括保证金金额),并与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将余款依照《拍卖公告》中付款时间要求按 (略) 指定账户。(3)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拍卖公告》中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贷款可咨询银行如下:
1、中国 (略) 杭州分行:联系人章静,电话:0571-*、*。周洋,电话0571-*,*。
2、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联系人黄陈铭,电话0571-*、*.邮箱:*@*zbank.cn.
3、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联系人孙燕冰经理,电话0571-*、*。
4、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湖墅支行:联系人电话*(汪经理)、*(沈经理)、*(周经理)。
5、 (略) 杭州开元支行:联系人电话0571-*(徐经理)、0571-*(楼经理)。
6、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联系人黄经理、杨经理,电话*、*、*。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淘宝网司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意向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 驻点人员咨询电话:057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5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官咨询,咨询电话:0571-*。法院执行局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杨六堡路11号。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拱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拍 卖 公 告
(略) 拱 (略) 将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拱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 (略) 拱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_court.htm?spm=a213w.*.0.0.UkUG9d&user_id=* ( (略) 网址) 进行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2号-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7413平方米,用途为旅游度假用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12月23日止,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特别提醒:
1、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2号-3号地块,目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根据合同编号为*A2113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记载,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在2012年12月23日之前开工,在2015年12月23日之前竣工。在本次估价期日为未开发的空地。
根据桐庐县林业水利局提供信息:标的对象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的对象地块在桐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方案中做调出处理,该 (略) 林业局审查,至估价期日,尚未作出批复。调整方案可能涉及土地红线等主要事项的变更。拍卖成交后,若因方案批复导致土地原有主要事项的变更相关所有事宜请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与本次拍卖无关。本次拍卖按现有状况拍卖,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买受人工程规划必须符合相关部门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竞买人注意。
2、根据合同编号为*A2113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二条记载,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三条记载,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情况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3、标的对象权利人为杭州XX (略)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来源及历史沿革为沈XX于2011年12月23日向桐庐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后变更权利人为杭州XX (略) ,至估价期日,已使用年限为11.63年。
4、对于土地买受人资格问题是否受限,请各竞买人必须自行向当地相关房产、国土、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咨询。若买受人因资格受限无法过户导致拍卖无法实现,根据规定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变更。请各竞买意向人高度重视。
5、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略) 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 (略) 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 (略) 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 (略) 将对拍卖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处置,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出卖方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项税费。
为了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包括代缴)相应的过户税费,在缴纳税费过程中若遇按法律规定可减免税费(出让方应缴税费)事宜,请买受人务必告知出让方(法院可协助通知)。买受人缴款后应及 (略) 办理退还垫付税费等事宜。若买受人未能及时通知减免税事宜或缴税后 (略) 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以上特别提醒,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竞买人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为准。我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特别说明只履行拍卖义务, (略) 的意见,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标的物相关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现场勘察及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为准。
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品介绍中没有说明的内容请竞买意向人自行查阅附件中评估报告等材料,或自行向各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已对拍品进行调查,并将已知瑕疵在公告中或附件中公示告知。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未知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信息公告后,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信 (略) 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
一拍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评估价752.0万元,起拍价527.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2.63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067-8050,0571-*,或搜索并访问“助拍网”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51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略) 驻点人员咨询电话:0571-*。(拍卖成交尾款缴纳后请及时电话告知)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 (略) 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此告知。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注意将自我购买意向与拍卖财产实际状况进行比较,以便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及参与程度等,否则因竞买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悔拍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开拍48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陈法官。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需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拍卖竞价开拍48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且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4年1月9日前缴纳,并 (略) (联系电话:0571-*)。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拱 (略)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收款账号:*913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 (略) 催缴后仍不缴纳的, (略) 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申请贷款须知:(1)原则上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竞买人自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对竞买人借款资格以及相关拍卖标的的情况作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可自行批复相关授信总量。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无关。(2)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买受人 (略) 支付首付款(包括保证金金额),并与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将余款依照《拍卖公告》中付款时间要求按 (略) 指定账户。(3)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拍卖公告》中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贷款可咨询银行如下:
1、中国 (略) 杭州分行:联系人章静,电话:0571-*、*。周洋,电话0571-*,*。
2、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联系人黄陈铭,电话0571-*、*.邮箱:*@*zbank.cn.
3、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联系人孙燕冰经理,电话0571-*、*。
4、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湖墅支行:联系人电话*(汪经理)、*(沈经理)、*(周经理)。
5、 (略) 杭州开元支行:联系人电话0571-*(徐经理)、0571-*(楼经理)。
6、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联系人黄经理、杨经理,电话*、*、*。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淘宝网司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意向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 驻点人员咨询电话:057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5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官咨询,咨询电话:0571-*。法院执行局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杨六堡路11号。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拱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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