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学校实验楼门厅南侧房屋及附房1年租赁
卫生学校实验楼门厅南侧房屋及附房1年租赁
(略) 卫生学校,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WHSZSW-2023-152
2、项目名称: (略) 卫生学校实验楼门厅南侧房屋及附房1年租赁。
3、本项目分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卫生学校实验楼门厅南侧房屋及附房 | 35.9775 | 10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相关行业经营范围,且有相关行业经营经验3年及以上(禁止经营烟、酒;禁止经营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售卖的其他商品;禁止现场加工食品售卖)。
2、不接受联合体竞拍。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3、学校商店商品的零售价必须不高于学校 (略) 的零售价格,且学校有权对商店的零售价格进行监督与调整。
4、能够保证食品安全存储;保证货源的稳定,确保所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诚信经营,如经营行为给学生、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且租金不予退还。
6、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7、须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学校提供踏勘证明。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8:30-17:00),标的所在地。
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1月27日17:00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00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3年11月28日09:30至11月29日09:30,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待买受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签订《竞价结果通知书》。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郑重提示各位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买人竞租前应到标的实地考察及了解委托人的《租赁合同》的内容,竞租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
4、未竞得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账户。
5、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租金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返还。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签订《租赁合同》,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受合同的约束。具体承租起止时间、租金交纳方式等均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7、拍卖标的成交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9、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仅限于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扰民或从事赌博、传销等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协议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房产,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10、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不得进行违章搭盖,内部装修改造需经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11、从租赁场所移交之日起,租赁期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费、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以及其他非因*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12、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标的面积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3、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4、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并同意竞租。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竞租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租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应对此无异议。
16、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按标的最终成交金额的1.5%收取。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拍活动前已对本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物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中介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该项目公告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王经理 0631-*
联系地址: (略) 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903室
山东 (略)
2023年11月13日
(略) 卫生学校,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WHSZSW-2023-152
2、项目名称: (略) 卫生学校实验楼门厅南侧房屋及附房1年租赁。
3、本项目分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卫生学校实验楼门厅南侧房屋及附房 | 35.9775 | 10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相关行业经营范围,且有相关行业经营经验3年及以上(禁止经营烟、酒;禁止经营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售卖的其他商品;禁止现场加工食品售卖)。
2、不接受联合体竞拍。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3、学校商店商品的零售价必须不高于学校 (略) 的零售价格,且学校有权对商店的零售价格进行监督与调整。
4、能够保证食品安全存储;保证货源的稳定,确保所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诚信经营,如经营行为给学生、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且租金不予退还。
6、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7、须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学校提供踏勘证明。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8:30-17:00),标的所在地。
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1月27日17:00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00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3年11月28日09:30至11月29日09:30,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待买受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签订《竞价结果通知书》。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郑重提示各位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买人竞租前应到标的实地考察及了解委托人的《租赁合同》的内容,竞租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
4、未竞得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账户。
5、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租金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返还。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签订《租赁合同》,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受合同的约束。具体承租起止时间、租金交纳方式等均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7、拍卖标的成交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9、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仅限于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扰民或从事赌博、传销等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协议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房产,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10、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不得进行违章搭盖,内部装修改造需经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11、从租赁场所移交之日起,租赁期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费、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以及其他非因*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12、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标的面积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3、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4、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并同意竞租。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竞租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租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应对此无异议。
16、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按标的最终成交金额的1.5%收取。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拍活动前已对本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物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中介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该项目公告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王经理 0631-*
联系地址: (略) 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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