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信息(抚瓷工贸)
点击:12 时间:2023/11/14
我中心受托公开转让一批报废物资,其中:1、铸铁法兰等,转让底价:1700元/吨,保证金:3万元;2、铸铝法兰等,转让底价:13330元/吨,保证金:5万元;3、铸造黄铜法兰等,转让底价37700元/吨,保证金:3万元;4、紫铜(纯铜),转让底价:56000元/吨,保证金:3万元;5、废电机,转让底价:6200元/吨,保证金:3万元。以上保证金均含拆运保证金1万元。<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二、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确认标的,认可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能足额交纳保证金及标的价款。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意向受让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含拆运设备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取得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
四、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通知单》等相关文件。如受让方拒绝签署相关文件,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利,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五、签订《网络竞价通知单》后三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进行标的物称重工作,最终称重结果须双方共同确认。此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毕。
六、转、受让双方须在标的物称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价款及手续费、服务费,如形成竞价,还须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网络竞价服务佣金(标的价款增值部分的1%)或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利,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本次转让成交金额为标的物单价,标的价款为各项标的物实际称重数量*成交单价。转让方与受让方按标的双方最终称重数量进行交割。
七、交割过程中,发生设备拆解费用、运费及检斤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拆解设备过程中,受让方负责安全、防火职责,要有一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如发生安全、防火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八、标的的交割工作由转让方负责。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标的无法完成交割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九、受让方拆运设备及物资不得损坏转让方房屋。如有损坏,转让方则有权在受让方交纳的拆运保证金扣除,如拆运保证金不能满足受让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则转让方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十、交易保证金可冲抵等额标的价款。
十一、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准许拆运设备及物资之日起三日内将物资拆运完毕。
十二、因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已做公示,交易成功后,如转让标的存在其他瑕疵(含隐性瑕疵)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解决,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条件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15时止。
详情请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www.fsprec.net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4-*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资产转让信息(抚瓷工贸)
点击:12 时间:2023/11/14
我中心受托公开转让一批报废物资,其中:1、铸铁法兰等,转让底价:1700元/吨,保证金:3万元;2、铸铝法兰等,转让底价:13330元/吨,保证金:5万元;3、铸造黄铜法兰等,转让底价37700元/吨,保证金:3万元;4、紫铜(纯铜),转让底价:56000元/吨,保证金:3万元;5、废电机,转让底价:6200元/吨,保证金:3万元。以上保证金均含拆运保证金1万元。<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二、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确认标的,认可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能足额交纳保证金及标的价款。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意向受让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含拆运设备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取得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
四、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通知单》等相关文件。如受让方拒绝签署相关文件,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利,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五、签订《网络竞价通知单》后三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进行标的物称重工作,最终称重结果须双方共同确认。此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毕。
六、转、受让双方须在标的物称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价款及手续费、服务费,如形成竞价,还须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网络竞价服务佣金(标的价款增值部分的1%)或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利,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本次转让成交金额为标的物单价,标的价款为各项标的物实际称重数量*成交单价。转让方与受让方按标的双方最终称重数量进行交割。
七、交割过程中,发生设备拆解费用、运费及检斤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拆解设备过程中,受让方负责安全、防火职责,要有一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如发生安全、防火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八、标的的交割工作由转让方负责。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标的无法完成交割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九、受让方拆运设备及物资不得损坏转让方房屋。如有损坏,转让方则有权在受让方交纳的拆运保证金扣除,如拆运保证金不能满足受让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则转让方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十、交易保证金可冲抵等额标的价款。
十一、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准许拆运设备及物资之日起三日内将物资拆运完毕。
十二、因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已做公示,交易成功后,如转让标的存在其他瑕疵(含隐性瑕疵)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解决,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条件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15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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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4-*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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