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食堂、车位及超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食堂、车位及超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高 (略) 食堂、 (略) 经营权项目 | 项目编号 | SJ-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略) 高 (略) | 挂牌价(万元) | 标的1(食堂) 58.3893 标的2(车位) 60.5 标的3(超市) 23.184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 年11月14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标的1: 2023年11月28日10:00-10:10 标的2: 2023年11月28日10:10-10:20 标的3: 2023年11月28日10:20-10:3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刘先生 *; 2、公司地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41号嘉怡豪庭21603室; 3、报名咨询:胡先生 张先生 *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 11 月 22 日- 24 日的工作时间, (略) 高陵区。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
二、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标的1:高 (略) 食堂 标的2:高 (略) 车位 标的3:高 (略) 超市 | 标的编号 | SJ-2023-*-C04(003) SJ-2023-*-C04(002) SJ-2023-*-C04(00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高陵区 | 目前用途 | 空置 |
评估机构 | 陕西中昕房地产土地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9月 30日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标的1(食堂)58.3893 标的2(车位)60.5 标的3(超市)23.184 | 起始价(万元) | 标的1(食堂)58.3893 标的2(车位)60.5 标的3(超市)23.184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1(食堂)该标的面积约680平方米,需自行购置经营所需设备转让期限3年; 标的2(车位)该标的合计车位313个,其中地下275个,地上38个;转让期限3年; 标的3(超市)该标的面积约54平方米,需自行购置经营所需设备;转让期限3年。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高 (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满 |
所属地区 | (略) 高陵区 | 注册地址 | (略) 高陵区北街367号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高陵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 | 《 (略) 高陵区财政局关于区卫健局 (略) 公开拍卖或招标食堂、车位、超市经营权的报告的复函》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号 | 高财函[2023]276号 | 批准日期: | 2023年10月17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1(食堂)12 标的2(车位)13 标的3(超市) 5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11 月27 日 17:00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签署经营协议等后续手续及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代理机构服务佣金: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5%向陕 (略) 交纳服务佣金。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高 (略) 食堂、 (略) 经营权项目 | 项目编号 | SJ-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略) 高 (略) | 挂牌价(万元) | 标的1(食堂) 58.3893 标的2(车位) 60.5 标的3(超市) 23.184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 年11月14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标的1: 2023年11月28日10:00-10:10 标的2: 2023年11月28日10:10-10:20 标的3: 2023年11月28日10:20-10:3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刘先生 *; 2、公司地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41号嘉怡豪庭21603室; 3、报名咨询:胡先生 张先生 *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 11 月 22 日- 24 日的工作时间, (略) 高陵区。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
二、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标的1:高 (略) 食堂 标的2:高 (略) 车位 标的3:高 (略) 超市 | 标的编号 | SJ-2023-*-C04(003) SJ-2023-*-C04(002) SJ-2023-*-C04(00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高陵区 | 目前用途 | 空置 |
评估机构 | 陕西中昕房地产土地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9月 30日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标的1(食堂)58.3893 标的2(车位)60.5 标的3(超市)23.184 | 起始价(万元) | 标的1(食堂)58.3893 标的2(车位)60.5 标的3(超市)23.184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1(食堂)该标的面积约680平方米,需自行购置经营所需设备转让期限3年; 标的2(车位)该标的合计车位313个,其中地下275个,地上38个;转让期限3年; 标的3(超市)该标的面积约54平方米,需自行购置经营所需设备;转让期限3年。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高 (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满 |
所属地区 | (略) 高陵区 | 注册地址 | (略) 高陵区北街367号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高陵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 | 《 (略) 高陵区财政局关于区卫健局 (略) 公开拍卖或招标食堂、车位、超市经营权的报告的复函》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号 | 高财函[2023]276号 | 批准日期: | 2023年10月17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1(食堂)12 标的2(车位)13 标的3(超市) 5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11 月27 日 17:00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签署经营协议等后续手续及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代理机构服务佣金: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5%向陕 (略) 交纳服务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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