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全部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全部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公 告
(2023)川01执1523号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全部附着物 | ||
起拍价(保留价):1.26亿元 | 保证金:2520万元 | 加价幅度:63万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 | ||
土地权证号 | 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四川 (略) (已变更登记为四川 (略) );(2023)川01执1523号 |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登记面积44272.5㎡,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地上建构筑物面积(㎡) | 测绘5001.45㎡,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本院已张贴腾退公告 | ||
备注 | 本次拍卖财产包含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全部附着物(以川永资评(2023)57号评估报告中记载的评估范围为准)。 |
一、关于财产权属及其他需要特别提醒的事项:
1. 关于财产登记信息: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上载明,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的权利人为眉山寿 (略) (现名四川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面积为44272.5㎡,使用期限2020年11月4日起至2090年11月3日,抵押权人为西藏鼎晟河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关于财产现状:本次评估拍卖的土地为合同编号为*-2020-015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M-136的一半,登记面积44272.50平方米,占宗地总面积50%。宗地M-136号分两期开发,本次评估拍卖的土地为原山水瑞城一期开发土地。四川永正资产评估房 (略) 在评估时,经实地查勘发现上述土地内涉及尚未办理权证的建筑物(即原“山水瑞城”19#楼)及围挡、临时水电设施。其中,因建筑物面积无法确定,故委托四川 (略) 对上述地上建筑物进行测绘。该公司出具的《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地上建筑物测绘报告》显示,地上建筑物测绘面积为5001.45平方米。以上财产实际面积请实地查勘, (略) 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另经评估机构现场查看,本次评估拍卖土地上除上述19#楼外的地上建筑物均已拆除,剩余部分主要为“基础、基坑、基坑支护、桩基”等地下基础工程,该部分基础工程大部分属于隐蔽工程,部分埋于地下,部分被雨水覆盖,露出地面的部分钢筋已被锈蚀。经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四川 (略) 未提供上述地下基础工程与现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一致以及实施了大量拆除工程后质量仍然合格的证据材料,该部分工程能否继续利用无法确定,评估机构亦未就该部分工程单独作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山水瑞城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1年12月27日作废并公示,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并废除。新的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2年3月完成了批前公示,但未重新获得审批,也未重新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关于财产风险提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四川 (略) (原名四川 (略) 、眉山寿 (略) )于2020年10月22日竞 (略) 岷东新区植物园路以南M-136号宗地,面积约132.8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同年11月, (略)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2020-0159)。竞得该宗地后,四川 (略) 缴纳了部分出让价款,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执行< (略) 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略) 场平稳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眉建发[2020]13号)的规定,办理了其中部分面积44272.50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即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剩余部分因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而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略)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 (略) 作出《追缴迟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行政处理决定书》,追缴一期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487.37万元,二期土地出让价款1.635亿元及迟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9826.35万元,共计26663.72万元。M-136号宗地并未办理分宗,本次评估拍卖土地为M-136号宗地的一半,无单独的地块规划条件。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能否单独就该部分土地按照宗地出让合同所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行政部门核实,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
另经评估机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其反馈土地受让方按出让合同缴纳二期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后原已办理的一期土地使用证44272.50平方米需注销,并换发宗地88545平方米不动产证书。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行政部门核实,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
4.关于税、费缴纳: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该 (略) 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向原权利人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院已委托四川永正资产评估房 (略) 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的评估价总价为17986.7808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永资评(2023)57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2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1623)。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4年01月07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2023年12月11日。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28-*(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抚琴西路109号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略) (略)
公 告
(2023)川01执1523号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全部附着物 | ||
起拍价(保留价):1.26亿元 | 保证金:2520万元 | 加价幅度:63万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 | ||
土地权证号 | 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四川 (略) (已变更登记为四川 (略) );(2023)川01执1523号 |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登记面积44272.5㎡,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地上建构筑物面积(㎡) | 测绘5001.45㎡,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本院已张贴腾退公告 | ||
备注 | 本次拍卖财产包含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全部附着物(以川永资评(2023)57号评估报告中记载的评估范围为准)。 |
一、关于财产权属及其他需要特别提醒的事项:
1. 关于财产登记信息: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上载明,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的权利人为眉山寿 (略) (现名四川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面积为44272.5㎡,使用期限2020年11月4日起至2090年11月3日,抵押权人为西藏鼎晟河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关于财产现状:本次评估拍卖的土地为合同编号为*-2020-015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M-136的一半,登记面积44272.50平方米,占宗地总面积50%。宗地M-136号分两期开发,本次评估拍卖的土地为原山水瑞城一期开发土地。四川永正资产评估房 (略) 在评估时,经实地查勘发现上述土地内涉及尚未办理权证的建筑物(即原“山水瑞城”19#楼)及围挡、临时水电设施。其中,因建筑物面积无法确定,故委托四川 (略) 对上述地上建筑物进行测绘。该公司出具的《 (略) 东坡区仁寿路北段11号地上建筑物测绘报告》显示,地上建筑物测绘面积为5001.45平方米。以上财产实际面积请实地查勘, (略) 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另经评估机构现场查看,本次评估拍卖土地上除上述19#楼外的地上建筑物均已拆除,剩余部分主要为“基础、基坑、基坑支护、桩基”等地下基础工程,该部分基础工程大部分属于隐蔽工程,部分埋于地下,部分被雨水覆盖,露出地面的部分钢筋已被锈蚀。经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四川 (略) 未提供上述地下基础工程与现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一致以及实施了大量拆除工程后质量仍然合格的证据材料,该部分工程能否继续利用无法确定,评估机构亦未就该部分工程单独作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山水瑞城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1年12月27日作废并公示,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并废除。新的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2年3月完成了批前公示,但未重新获得审批,也未重新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关于财产风险提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四川 (略) (原名四川 (略) 、眉山寿 (略) )于2020年10月22日竞 (略) 岷东新区植物园路以南M-136号宗地,面积约132.8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同年11月, (略)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2020-0159)。竞得该宗地后,四川 (略) 缴纳了部分出让价款,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执行< (略) 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略) 场平稳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眉建发[2020]13号)的规定,办理了其中部分面积44272.50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即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剩余部分因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而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略)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 (略) 作出《追缴迟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行政处理决定书》,追缴一期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487.37万元,二期土地出让价款1.635亿元及迟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9826.35万元,共计26663.72万元。M-136号宗地并未办理分宗,本次评估拍卖土地为M-136号宗地的一半,无单独的地块规划条件。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能否单独就该部分土地按照宗地出让合同所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行政部门核实,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
另经评估机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其反馈土地受让方按出让合同缴纳二期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后原已办理的一期土地使用证44272.50平方米需注销,并换发宗地88545平方米不动产证书。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行政部门核实,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作为悔拍理由的,本院不予支持。
4.关于税、费缴纳: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该 (略) 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向原权利人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院已委托四川永正资产评估房 (略) 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的评估价总价为17986.7808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永资评(2023)57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2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1623)。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4年01月07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2023年12月11日。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28-*(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抚琴西路109号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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