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土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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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土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公开出让台创园、西埠镇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出让

年期

准入 产业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亩均年税收(万元/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和土出[2023]33号

台创园

工业

33924.7(约50.89亩)

50年

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

1.2≤R

≥40%

≤10%

509

509

≥15

和土出[2023]34号

西埠镇

工业

19136(约28.7亩)

50年

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循环利用项目

R≤1.0

≤35%

≥20%

287

287

≥1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和土出[2023]33号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由台创园管委会负责无纠纷的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和土出[2023]34号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由西埠镇政府负责无纠纷的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竞买资格。

(6)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拍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可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1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同时向我局及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受理室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分别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13日15时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15时30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挂牌地点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申请报名地点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1(受理室);挂牌地点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

六、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起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

七、竞买保证金缴至

账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银行账号:*。

八、联系地址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259号)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舒磊 0555-*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冯伟 0555-*、*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公开出让台创园、西埠镇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出让

年期

准入 产业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亩均年税收(万元/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和土出[2023]33号

台创园

工业

33924.7(约50.89亩)

50年

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

1.2≤R

≥40%

≤10%

509

509

≥15

和土出[2023]34号

西埠镇

工业

19136(约28.7亩)

50年

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循环利用项目

R≤1.0

≤35%

≥20%

287

287

≥1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和土出[2023]33号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由台创园管委会负责无纠纷的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和土出[2023]34号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由西埠镇政府负责无纠纷的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竞买资格。

(6)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拍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可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1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同时向我局及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受理室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分别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13日15时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15时30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挂牌地点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申请报名地点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1(受理室);挂牌地点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

六、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起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

七、竞买保证金缴至

账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银行账号:*。

八、联系地址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259号)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舒磊 0555-*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冯伟 0555-*、*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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