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四川省越西县大屯饰面用石英砂岩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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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四川省越西县大屯饰面用石英砂岩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公告

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  (略) 财政厅关于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8]8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略) (略) 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 (略)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 (略) (略) 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公布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 (略) 越西县大屯饰面用石英砂岩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详见附件3-1)。

一、报名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附件3-2)均可报名,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3-3);

2.符合附件3-2所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3-4);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越西县自然资源局308室。联系电话:*、0834-*。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30。

二、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地点: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越西县自然资源局5楼视频会议室,联系电话:*、0834-*。

三、摇号有关事项说明

(一)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评估机构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并有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摇号的,出具因故不能参加摇号但认可摇号结果的书面函后,可不参加现场摇号。

(四)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摇号现场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既未提交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摇号书面函,也未参加现场摇号的,视为放弃评估机构的摇号资格。 

监督单位: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834-*。

举报单位:越西县纪委派驻越西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4-*。

特此公告。

附件:3-1.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3-2.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3-3.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3-4.关于XXXXXX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活动的承诺书(样本)


越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4日

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  (略) 财政厅关于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8]8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略) (略) 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 (略)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 (略) (略) 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公布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 (略) 越西县大屯饰面用石英砂岩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详见附件3-1)。

一、报名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附件3-2)均可报名,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3-3);

2.符合附件3-2所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3-4);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越西县自然资源局308室。联系电话:*、0834-*。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30。

二、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地点: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越西县自然资源局5楼视频会议室,联系电话:*、0834-*。

三、摇号有关事项说明

(一)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评估机构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并有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摇号的,出具因故不能参加摇号但认可摇号结果的书面函后,可不参加现场摇号。

(四)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摇号现场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既未提交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摇号书面函,也未参加现场摇号的,视为放弃评估机构的摇号资格。 

监督单位: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834-*。

举报单位:越西县纪委派驻越西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4-*。

特此公告。

附件:3-1.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3-2.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3-3.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3-4.关于XXXXXX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活动的承诺书(样本)


越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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