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光机电公租房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实时配租
通州光机电公租房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实时配租
通州光机电项目是北 (略) 持有运营的公租房项目,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剩余房源。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房分配效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光机电项目剩余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采取“实时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通州光机电公租房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兴 (略) 。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7套,小套型(零居室)10套,建筑面积约34.84-37.45平方米;中套型(一居室)8套,建筑面积约52.46-54.98平方米;大套型(二居室)39套,建筑面积约62.92-69.2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5元/建筑平方米·月。部分房屋含有上一承租家庭剩余的能源费,需下一入住家庭缴纳相应金额的能源费。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选房登记
(一)选房登记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经认定的其他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低收入、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见义勇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消防救援人员、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孤儿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选房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备案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选房登记方式
1.选房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0:00-2023年11月17日17:00
2.选房登记方式:
在选房展示期间,如选房家庭想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线浏览房源户型图。(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
(1)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点击“多元业务”—“业务办理”进入界面预览选房;
(2)北京保障房APP进入“业务办理”—“实时配租”模块预览选房,选房时间截止后,选房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账号注册
属于选房登记范围的“选房家庭”需提前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及公租房备案号认证。
(四)选房登记规则
1.排序规则
按照备案日期、备案编号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取得备案资格时间相同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与GX*备案时间相同,GX*排序在前,GX*排序在后);
(4)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选房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2.选房规则
(1)一个备案家庭仅可对唯一房间进行选择,不得重复参加本次选房登记,选房一经确定,所选的房源不得更换、调换。
(2)同一套房源可供多个备选家庭进行选房。本次选房登记结束后,按照排序规则,针对每一套房屋的选房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3)选房家庭完成选房操作后,可采用以下方式查看选房结果:
l?北京保障房中心APP-公租房-我的记录-配租记录;
l?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用户中心-实时配租。
重点说明:选房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
3.配租套型标准
家庭人口 | 家庭构成 | 配租套型 |
1人 |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 小套型 |
2人 |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 小或中套型 |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 中或大套型 | |
3人以上 | 夫妻及子女 |
重点说明:选房登记家庭不可升档或降档登记。如备案家庭登记房源套型与自身配租套型不符,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登记。
三、结果公示
我委根据选房登记排序原则,对每一套房屋的选房登记家庭进行排序,选房登记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
四、资格审核和入住
备案家庭完成选房登记后, (略) 通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产权单位依序对每套房屋选房登记复核通过家庭组织入住,如该套房屋排名第一位家庭复核通过并办理入住,则不再通知后续排名的家庭;如该套房屋排名第一位家庭复核不通过或放弃办理入住,则依序通知后续排名的复核通过家庭办理入住,直到该套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
注意事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五、其他
(略)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选房登记咨询电话:010-*
通州区街乡住房保障受理窗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来源: (略) 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户型图仅供参考,详细资料请阅读原文:
人划线
通州光机电项目是北 (略) 持有运营的公租房项目,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剩余房源。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房分配效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光机电项目剩余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采取“实时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通州光机电公租房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兴 (略) 。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7套,小套型(零居室)10套,建筑面积约34.84-37.45平方米;中套型(一居室)8套,建筑面积约52.46-54.98平方米;大套型(二居室)39套,建筑面积约62.92-69.2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5元/建筑平方米·月。部分房屋含有上一承租家庭剩余的能源费,需下一入住家庭缴纳相应金额的能源费。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选房登记
(一)选房登记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经认定的其他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低收入、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见义勇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消防救援人员、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孤儿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选房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备案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选房登记方式
1.选房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0:00-2023年11月17日17:00
2.选房登记方式:
在选房展示期间,如选房家庭想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线浏览房源户型图。(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
(1)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点击“多元业务”—“业务办理”进入界面预览选房;
(2)北京保障房APP进入“业务办理”—“实时配租”模块预览选房,选房时间截止后,选房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账号注册
属于选房登记范围的“选房家庭”需提前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及公租房备案号认证。
(四)选房登记规则
1.排序规则
按照备案日期、备案编号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取得备案资格时间相同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与GX*备案时间相同,GX*排序在前,GX*排序在后);
(4)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选房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2.选房规则
(1)一个备案家庭仅可对唯一房间进行选择,不得重复参加本次选房登记,选房一经确定,所选的房源不得更换、调换。
(2)同一套房源可供多个备选家庭进行选房。本次选房登记结束后,按照排序规则,针对每一套房屋的选房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3)选房家庭完成选房操作后,可采用以下方式查看选房结果:
l?北京保障房中心APP-公租房-我的记录-配租记录;
l?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用户中心-实时配租。
重点说明:选房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
3.配租套型标准
家庭人口 | 家庭构成 | 配租套型 |
1人 |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 小套型 |
2人 |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 小或中套型 |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 中或大套型 | |
3人以上 | 夫妻及子女 |
重点说明:选房登记家庭不可升档或降档登记。如备案家庭登记房源套型与自身配租套型不符,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登记。
三、结果公示
我委根据选房登记排序原则,对每一套房屋的选房登记家庭进行排序,选房登记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
四、资格审核和入住
备案家庭完成选房登记后, (略) 通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产权单位依序对每套房屋选房登记复核通过家庭组织入住,如该套房屋排名第一位家庭复核通过并办理入住,则不再通知后续排名的家庭;如该套房屋排名第一位家庭复核不通过或放弃办理入住,则依序通知后续排名的复核通过家庭办理入住,直到该套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
注意事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五、其他
(略)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选房登记咨询电话:010-*
通州区街乡住房保障受理窗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来源: (略) 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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