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济国土告字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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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济国土告字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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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国土告字[2023]第1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

(㎡)

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强度

(万元/亩)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亩)

增幅价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济挂2023-24号

经开区内,燕川大道南、豫光路西、规划朝阳路北

89723.19

二类工业用地

≥1.0

≥40%

≤20%

≤24米

50年

300

1450

21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正在查处、未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5日9时至2023年12月13日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产与产权交易科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12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时到2023年12月15日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六、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济源日报、 (略) 场网(http://**)、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情况如有变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三)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不予退还。

(四)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均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六)“济挂2023-24号地块”准入产业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项目该地块准入产业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项目,该地块实施的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工业增加值能耗需低于单位GDP能耗0.926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建筑占地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亩均税收≥16.2万元/亩,亩均产值≥450万元/亩,项目建设须满足《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管〔2021〕5号)和《济源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试行)》相关要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具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应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生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相关批复意见要求执行。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环境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该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压覆、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水土保持等事项区域评估;用地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当持《成交确认书》与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七)竞得人在土地出让价款外,须按照有关规定另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八)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出让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沁园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391-*

2.承办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A区5楼

联系电话:0391—*

监督电话:0391—*

3.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源新城支行( (略) 黄河路与文博路交叉口向北50米)(行号:*)

银行账号:*2888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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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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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济国土告字[2023]第1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

(㎡)

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强度

(万元/亩)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亩)

增幅价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济挂2023-24号

经开区内,燕川大道南、豫光路西、规划朝阳路北

89723.19

二类工业用地

≥1.0

≥40%

≤20%

≤24米

50年

300

1450

21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正在查处、未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5日9时至2023年12月13日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产与产权交易科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12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时到2023年12月15日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六、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济源日报、 (略) 场网(http://**)、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情况如有变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三)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不予退还。

(四)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均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六)“济挂2023-24号地块”准入产业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项目该地块准入产业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项目,该地块实施的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工业增加值能耗需低于单位GDP能耗0.926吨标准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建筑占地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亩均税收≥16.2万元/亩,亩均产值≥450万元/亩,项目建设须满足《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管〔2021〕5号)和《济源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试行)》相关要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具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应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生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相关批复意见要求执行。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环境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该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压覆、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水土保持等事项区域评估;用地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当持《成交确认书》与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七)竞得人在土地出让价款外,须按照有关规定另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八)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出让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沁园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391-*

2.承办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A区5楼

联系电话:0391—*

监督电话:0391—*

3.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源新城支行( (略) 黄河路与文博路交叉口向北50米)(行号:*)

银行账号:*2888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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