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汉武拍卖有限公司: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一宗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安徽华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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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汉武拍卖有限公司: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一宗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安徽华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5日10时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对安徽 (略) 财产(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内的安徽 (略) 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另因前述厂房及基础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安徽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委托对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略) 名下皖(2016)青阳县不动产权第*号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安徽 (略) 位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内的安徽 (略) 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华智电子无建设用地使用权、无产权证及相关资料),保留价2101.00万元;2、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略) 名下皖(2016)青阳县不动产权第*号一宗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保留价594.00万元;

总保留价2695.00万元(整体拍卖)

起拍价:2695.00万元,保证金:5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凡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人、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费用缴纳时间:

1、有意竞买 (略) 的真实名称于拍卖会开拍前登录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名。没有注册中拍会员的要先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并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成为正式竞买人(如有疑问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898-5988咨询)。若发现竞买人提供虚假证明,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成功后签署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相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和尾款缴纳账户【账户名称:安徽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池州秀山门支行;账号:*)】。竞买成交,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1%的佣金(包含中拍平台的软件使用费,由拍卖人代为支付),并于拍卖成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秋浦支行;账号**)足额缴纳。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7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一次性缴清,凭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五、税费承担: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各自承担。上述税费之外,对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优先购买权: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 (略) 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与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向拍卖人提交《风险悉知确认书》,并上传该确认书照片,待审核确认后方可出价参加竞拍,否则竞拍结果不予确认。若竞买人未向拍卖人提交《风险悉知确认书》并上传照片而导致拍卖结果不予确认、保证金被划扣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后的用途须符合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因买受人使用拍卖标的物不符合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所造成的拍卖结果不予确认、保证金被划扣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物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标的物《评估报告书》、《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拍卖标的物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内的安徽 (略) 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均无产权证,且前述厂房及基础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安徽 (略) ,建设工程相关资料也无法提供,厂房目前处于被人占用的状态。请竞买人竞拍时慎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以拍卖时和拍卖成交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进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务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拍卖标的物的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无产权证或缺失相关资料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产权登记(变更)涉及的一切费用。

7、因前述厂房及基础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安徽 (略) ,权利人为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略) ,产权证号为皖(2016)青阳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317.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等规定,竞买人需对前述土地使用权及华智电子厂房及基础工程一并竞买。

8、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以现场实物信息为准,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对评估报告中清单数量作保证。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拆除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9、与上述标的物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参加本次拍卖会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本公告已经送达;届时若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66-*

中拍协技术咨询:400-898-5988

管理人咨询电话:*胡律师

拍卖人咨询电话:0566-*/*江女士

公司地址: (略) 贵池区金汇广场1203室

(略)

2023年10月31日

,安徽,青阳县,池州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5日10时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对安徽 (略) 财产(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内的安徽 (略) 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另因前述厂房及基础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安徽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委托对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略) 名下皖(2016)青阳县不动产权第*号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安徽 (略) 位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内的安徽 (略) 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华智电子无建设用地使用权、无产权证及相关资料),保留价2101.00万元;2、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略) 名下皖(2016)青阳县不动产权第*号一宗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保留价594.00万元;

总保留价2695.00万元(整体拍卖)

起拍价:2695.00万元,保证金:5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凡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人、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费用缴纳时间:

1、有意竞买 (略) 的真实名称于拍卖会开拍前登录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名。没有注册中拍会员的要先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并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成为正式竞买人(如有疑问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898-5988咨询)。若发现竞买人提供虚假证明,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成功后签署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相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和尾款缴纳账户【账户名称:安徽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池州秀山门支行;账号:*)】。竞买成交,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1%的佣金(包含中拍平台的软件使用费,由拍卖人代为支付),并于拍卖成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秋浦支行;账号**)足额缴纳。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7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一次性缴清,凭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五、税费承担: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各自承担。上述税费之外,对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优先购买权: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 (略) 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与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向拍卖人提交《风险悉知确认书》,并上传该确认书照片,待审核确认后方可出价参加竞拍,否则竞拍结果不予确认。若竞买人未向拍卖人提交《风险悉知确认书》并上传照片而导致拍卖结果不予确认、保证金被划扣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后的用途须符合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因买受人使用拍卖标的物不符合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所造成的拍卖结果不予确认、保证金被划扣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物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标的物《评估报告书》、《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拍卖标的物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内的安徽 (略) 3号未完工厂房及1、2号厂房部分基础工程均无产权证,且前述厂房及基础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安徽 (略) ,建设工程相关资料也无法提供,厂房目前处于被人占用的状态。请竞买人竞拍时慎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以拍卖时和拍卖成交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进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务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拍卖标的物的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无产权证或缺失相关资料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产权登记(变更)涉及的一切费用。

7、因前述厂房及基础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安徽 (略) ,权利人为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略) ,产权证号为皖(2016)青阳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317.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等规定,竞买人需对前述土地使用权及华智电子厂房及基础工程一并竞买。

8、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以现场实物信息为准,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对评估报告中清单数量作保证。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拆除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9、与上述标的物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参加本次拍卖会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本公告已经送达;届时若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66-*

中拍协技术咨询:400-898-5988

管理人咨询电话:*胡律师

拍卖人咨询电话:0566-*/*江女士

公司地址: (略) 贵池区金汇广场1203室

(略)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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