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6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宁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资金,自筹67.7万元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2.建设地点: (略) 宁河区岳龙镇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标段内容: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4计划工期要求: 一个月 。
2.5质量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满足国家和天津地方相关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0日9:00-2023年11月16日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1)现场报名且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本项目关注(http://**),关注项目后与招标代理联系报名及获取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3:30
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递交地址: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宁河区岳龙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综合服务中心100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6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宁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资金,自筹67.7万元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2.建设地点: (略) 宁河区岳龙镇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标段内容: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4计划工期要求: 一个月 。
2.5质量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满足国家和天津地方相关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0日9:00-2023年11月16日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1)现场报名且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本项目关注(http://**),关注项目后与招标代理联系报名及获取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3:30
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递交地址: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宁河区岳龙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综合服务中心100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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