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同里镇文厍村朱家浜水闸处闲散地招租
吴江区同里镇文厍村朱家浜水闸处闲散地招租
项目名称 | 吴江区同里镇文厍村朱家浜水闸处闲散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
交易类型 | 招租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11-15 | 挂牌终止日期:2023-11-22 | |||
出让方 | (略) 吴江区同里镇文厍村村民委员会 | ||||
资产基本情况 | |||||
---|---|---|---|---|---|
资产名称 | 农作物播种 | 资产编号 | *K00004 | ||
资产类型 | 资源性资产 | 资产地点 | 原浩浪旁* | ||
流转面积(亩) | 140.0 | 农地性质 | 四荒地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报名信息 | |||||
报名时间 | 2023-11-15 至 2023-11-22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 报名地点 | 文厍村 | ||
报名所需材料 |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保证金信息 | |||||
交纳金额 | 5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1-23 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 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 ||
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一次报价 | 起拍价 | 84000.00元/年 | ||
交易时间 | 另行通知 | 交易地点 | 市区级交易中心 |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无 | ||||
租赁期限 | |||||
流转用途 | 只能种露天蔬菜或粮食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吴江区同里镇范围内有种植蔬菜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本村范围内无欠款。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租金:先交后租,三年租金一次性缴清;竞价方式为远程电子竞价。 2、在承包期间,由于同里镇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时间的不确定性,*方规定以下5个不准,即种植作物的周期不准超过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即:只可以种植小麦、油菜、蔬菜、瓜果等作物);不准种植绿化苗木;不准养殖家禽家畜;不准开挖池塘进行养殖;不准搭建任何违章建筑;不准转包他人。 3、在承包期限内,若因同里镇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需要涉及*方所承包的复垦、闲散土地,*方需无条件服从同里镇人民政府用地需要,*方有权终止合同,复垦、闲散土地与附着物不作任何赔偿;其未到期的部份租金*方退回*方。若不安规定交出土地的,按逾期1天500元的逾期违约金由*方直接从出田保证金中扣除。 4.*方必须按上述第四条第2款的5个“不准”的约定,如违反该规定*方有权强制清除,并终止承包合同,所收承包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5.*方所承包复垦、闲散土地的用电设施及费用由*方自行解决;临时道路及灌排设施等费用投入由*方自理,合同到期后,上述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均不作补偿。 6、在承包期限内,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安全责任、保险金的购买及因生产经营管理、用电等安全一切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均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7、保证金处置方式为: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不得代缴,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出田保证金1万元,和租金一起上交。 8、*方承包的复垦、闲散土地在承包期限内应服从有关秸杆禁烧及还田等有关规定,凡出现火点的,中止其承包合同并列入禁止承包黑名单。 9、承包闲散地搭建大棚,承包到期后自行拆除或自行解决,新承包人不准搭建新的大棚设施,如到期后不拆除大棚按逾期1天1000元的逾期违约金由*方直接从出田保证金中扣除,不作部份*方有权进行追偿; 10、复垦、闲散土地与内、外荡进排水,承包户之间自行沟通,承包户之间因互相沟通或协调不成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承包户自理,与*方无关。 11、承包期为*年的如上级财政涉及“四个百万亩”或生态补偿等的财政补贴均归*方所有。 12、承包户违反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而出现火点的,可中止其承包合同并列入禁止承包黑名单;*方有权直接从出田保证金中扣除因该项工作任务未落实而受上级部门扣罚的“四个百万亩”中相关金额。 13、承包期内如有沟渠清理,田埂修复,茬口维护等归*方维修。 | ||||
联系方式 | 看样联系人:钱君俊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钱君俊 联系电话:* | |||||
文档下载 | |||||
项目名称 | 吴江区同里镇文厍村朱家浜水闸处闲散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
交易类型 | 招租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11-15 | 挂牌终止日期:2023-11-22 | |||
出让方 | (略) 吴江区同里镇文厍村村民委员会 | ||||
资产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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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农作物播种 | 资产编号 | *K00004 | ||
资产类型 | 资源性资产 | 资产地点 | 原浩浪旁* | ||
流转面积(亩) | 140.0 | 农地性质 | 四荒地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
流转面积(亩) | 农地性质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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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
流转面积(亩) | 农地性质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
流转面积(亩) | 农地性质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
流转面积(亩) | 农地性质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
流转面积(亩) | 农地性质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报名信息 | |||||
报名时间 | 2023-11-15 至 2023-11-22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 报名地点 | 文厍村 | ||
报名所需材料 |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保证金信息 | |||||
交纳金额 | 50000.00元 | ||||
交纳金额 | 限租资产个数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1-23 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 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 ||
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一次报价 | 起拍价 | 84000.00元/年 | ||
最高限价 | |||||
交易时间 | 另行通知 | 交易地点 | 市区级交易中心 |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无 | ||||
租赁期限 | |||||
流转用途 | 只能种露天蔬菜或粮食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吴江区同里镇范围内有种植蔬菜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本村范围内无欠款。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租金:先交后租,三年租金一次性缴清;竞价方式为远程电子竞价。 2、在承包期间,由于同里镇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时间的不确定性,*方规定以下5个不准,即种植作物的周期不准超过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即:只可以种植小麦、油菜、蔬菜、瓜果等作物);不准种植绿化苗木;不准养殖家禽家畜;不准开挖池塘进行养殖;不准搭建任何违章建筑;不准转包他人。 3、在承包期限内,若因同里镇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需要涉及*方所承包的复垦、闲散土地,*方需无条件服从同里镇人民政府用地需要,*方有权终止合同,复垦、闲散土地与附着物不作任何赔偿;其未到期的部份租金*方退回*方。若不安规定交出土地的,按逾期1天500元的逾期违约金由*方直接从出田保证金中扣除。 4.*方必须按上述第四条第2款的5个“不准”的约定,如违反该规定*方有权强制清除,并终止承包合同,所收承包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5.*方所承包复垦、闲散土地的用电设施及费用由*方自行解决;临时道路及灌排设施等费用投入由*方自理,合同到期后,上述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均不作补偿。 6、在承包期限内,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安全责任、保险金的购买及因生产经营管理、用电等安全一切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均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7、保证金处置方式为: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不得代缴,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出田保证金1万元,和租金一起上交。 8、*方承包的复垦、闲散土地在承包期限内应服从有关秸杆禁烧及还田等有关规定,凡出现火点的,中止其承包合同并列入禁止承包黑名单。 9、承包闲散地搭建大棚,承包到期后自行拆除或自行解决,新承包人不准搭建新的大棚设施,如到期后不拆除大棚按逾期1天1000元的逾期违约金由*方直接从出田保证金中扣除,不作部份*方有权进行追偿; 10、复垦、闲散土地与内、外荡进排水,承包户之间自行沟通,承包户之间因互相沟通或协调不成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承包户自理,与*方无关。 11、承包期为*年的如上级财政涉及“四个百万亩”或生态补偿等的财政补贴均归*方所有。 12、承包户违反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而出现火点的,可中止其承包合同并列入禁止承包黑名单;*方有权直接从出田保证金中扣除因该项工作任务未落实而受上级部门扣罚的“四个百万亩”中相关金额。 13、承包期内如有沟渠清理,田埂修复,茬口维护等归*方维修。 | ||||
联系方式 | 看样联系人:钱君俊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钱君俊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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