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亚豪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废旧缝纫设备转让公告
河南省亚豪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废旧缝纫设备转让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废旧缝纫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WZ*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1-15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11-29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废旧缝纫机一批 | 数量: | 480台 |
评估价值: | 评估机构: |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02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3-11-02 | |
核准(备案)号 : | |||
规格 | 存放地 | (略) (略) 院内( (略) 郑东新区金龙路166号)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
标的说明 | 本次共处置设备480台,大部分为缝纫设备,包括平缝机、双针机、五线机、烫台等设备,购置时间从2011年10月至2018年8月,新旧程度、破损程度不一, 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电子设备中的硬盘等拆解后归转让方,不在转让范围之内。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受让方应于资产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4、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刘卫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0X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住所: | (略) 金水区豫兴路办事处金龙路1 (略) 豫中监狱行政楼4层402室 |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略) 报废缝纫设备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废旧缝纫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WZ*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1-15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11-29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废旧缝纫机一批 | 数量: | 480台 |
评估价值: | 评估机构: |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02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3-11-02 | |
核准(备案)号 : | |||
规格 | 存放地 | (略) (略) 院内( (略) 郑东新区金龙路166号)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
标的说明 | 本次共处置设备480台,大部分为缝纫设备,包括平缝机、双针机、五线机、烫台等设备,购置时间从2011年10月至2018年8月,新旧程度、破损程度不一, 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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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电子设备中的硬盘等拆解后归转让方,不在转让范围之内。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受让方应于资产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4、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刘卫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0X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住所: | (略) 金水区豫兴路办事处金龙路1 (略) 豫中监狱行政楼4层402室 |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略) 报废缝纫设备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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