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9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9号
宗地编号: | 2023NGY-18 | 宗地总面积: | 198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沙区东涌镇东涌大道南侧、大学路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4.5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5.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859 | ||||||
投资强度: | 4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4 | ||
起始价: | 17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宗地编号: | 2023NGY-17 | 宗地总面积: | 151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沙区东涌镇新二路南侧、大学路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4.5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5.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5151 | ||||||
投资强度: | 4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3 | ||
起始价: | 13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7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2023NGY-17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网联、新材料与新能源、储能等新兴产业,建设科技融合创新产业园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品牌、营销、结算等新型产业功能,限制一般性成规模生产、制造等环节。 2.土地竞得人须提供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促局出具的土地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网联、新材料与新能源、储能等新兴产业的证明。 3.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6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4.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投资强度(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 不低于4000元/平方米。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须自持不少于50%的工业用房面积,其余工业用房面积分割登记、转让的,可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和《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办理。本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须自持不少于50% ,自持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不得分割登记、转让,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6.土 (略) 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 (略) 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 (略) 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同产业类型的产业园区经验,园区内应引入世界500强制造业企业,同时应具备超过40万㎡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南沙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土地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对构成根本违约情形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按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四)2023NGY-18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该地块开发项目产业业态以建筑业和新材料产业为主导,打造集研发、生产、中试、配套及轻生产等多元化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4000元/平方米,地块产出率(按用地面积计算)≥3000万元/亩。 4.土地竞得人承诺须自持不少于50%的工业用房面积,其余工业用房面积分割登记、转让的,可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和《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办理。本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须自持不少于50%,自持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不得分割登记、转让,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5.土地竞得人须承诺引入3家或以上新型建筑材料、 (略) 级(或省级以上)建筑技术中心及研发中心。 6.土 (略) 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7.土地 (略) 须为世界500强企业。 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南沙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土地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对构成根本违约情形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按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二、土地移交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2023NGY-14地块、2023NGY-15地块、2023NGY-17地块、2023NGY-18地块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2023NGY-19地块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 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 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NGY-18 号地块: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2023NGY-17 号地块: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 (略) 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 (略) 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2月19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矿产专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人民政府E栋4楼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宗地编号: | 2023NGY-18 | 宗地总面积: | 198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沙区东涌镇东涌大道南侧、大学路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4.5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5.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859 | ||||||
投资强度: | 4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4 | ||
起始价: | 17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宗地编号: | 2023NGY-17 | 宗地总面积: | 151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沙区东涌镇新二路南侧、大学路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4.5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5.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5151 | ||||||
投资强度: | 4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3 | ||
起始价: | 13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7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2023NGY-17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在该项目导入产业业态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网联、新材料与新能源、储能等新兴产业,建设科技融合创新产业园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品牌、营销、结算等新型产业功能,限制一般性成规模生产、制造等环节。 2.土地竞得人须提供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促局出具的土地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网联、新材料与新能源、储能等新兴产业的证明。 3.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6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4.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投资强度(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 不低于4000元/平方米。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须自持不少于50%的工业用房面积,其余工业用房面积分割登记、转让的,可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和《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办理。本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须自持不少于50% ,自持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不得分割登记、转让,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6.土 (略) 应具备科技企业服务经验, (略) 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7.土 (略) 应具备开发3个或以上不同产业类型的产业园区经验,园区内应引入世界500强制造业企业,同时应具备超过40万㎡的产业园载体开发经验。 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南沙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土地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对构成根本违约情形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按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四)2023NGY-18地块 1.土地竞得人承诺该地块开发项目产业业态以建筑业和新材料产业为主导,打造集研发、生产、中试、配套及轻生产等多元化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 2.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0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 3.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4000元/平方米,地块产出率(按用地面积计算)≥3000万元/亩。 4.土地竞得人承诺须自持不少于50%的工业用房面积,其余工业用房面积分割登记、转让的,可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和《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办理。本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须自持不少于50%,自持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不得分割登记、转让,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5.土地竞得人须承诺引入3家或以上新型建筑材料、 (略) 级(或省级以上)建筑技术中心及研发中心。 6.土 (略) 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7.土地 (略) 须为世界500强企业。 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南沙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土地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对构成根本违约情形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按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二、土地移交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2023NGY-14地块、2023NGY-15地块、2023NGY-17地块、2023NGY-18地块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2023NGY-19地块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 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 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NGY-18 号地块: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2023NGY-17 号地块: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 (略) 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 (略) 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2月19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矿产专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人民政府E栋4楼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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