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土用地挂号
惠仲土用地挂号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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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仲土挂告 [2023] 031号 | 挂牌编号: | 惠仲土(用地)挂[2023] 070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65459 |
增价幅度(万元): | 1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
委托方: | (略) 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国土证号: |
土地规划指标 | |||
---|---|---|---|
地块编号: | ZKA-033-04-01 | ||
土地位置: |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南片区仲恺大道沿线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
土地用途: | 住宅及商服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18281㎡≤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占该地块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6561㎡)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3.1 | 建筑密度(%): | ≤22 |
绿地率(%): | ≥35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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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地总面积:*㎡(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65459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意见), (略) 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三)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单套毛坯住房最高销售单价13471元/㎡; (五)竞买申请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年内 (略) 参加土地竞买; (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恺高新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为加快推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由竞得人配建15班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九)为推进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竞得人须配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日间照料中心配建及监管协议。 |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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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仲土挂告 [2023] 031号 | 挂牌编号: | 惠仲土(用地)挂[2023] 070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65459 |
增价幅度(万元): | 1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
委托方: | (略) 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国土证号: |
土地规划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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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ZKA-033-04-01 | ||
土地位置: |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南片区仲恺大道沿线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
土地用途: | 住宅及商服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18281㎡≤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占该地块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6561㎡)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3.1 | 建筑密度(%): | ≤22 |
绿地率(%): | ≥35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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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地总面积:*㎡(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65459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意见), (略) 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三)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单套毛坯住房最高销售单价13471元/㎡; (五)竞买申请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年内 (略) 参加土地竞买; (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恺高新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为加快推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由竞得人配建15班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九)为推进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竞得人须配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日间照料中心配建及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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