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出租项目六阶段招标公告
2023年土地出租项目六阶段招标公告
(略) 土地利用率,天津蓟州 (略) 对其管理的土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地 (略) 蓟州区,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招标,以最高投标价选定承租人。
(一)承租要求:
1.地块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恢复土地原貌。
2.承租人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做到合法经营并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
3.承租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土地期间遇到问题自行解决,如遇到出租人产业规划占地及其他占地等情况,承租人需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租用土地,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在承租土地期间,严禁土方倒卖,违反者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缴纳的剩余土地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租金和押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继续追偿损失。
6.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土地范围外进行破坏河道、林木以及倒运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扩土地面积,土方平衡只限于本地块内。如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此类行为,立即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出租人有权依法追偿。
7.承租人应保障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禁止污染出租土地及周边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投入农药、杂物等。若造成污染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8.租金缴纳方式:①短租地块承租人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租金及押金;②长租地块承租人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及押金,自第二期租金开始,以后每期租金应在当期开始前5日内支付。
(二)承租范围: (略) 土地出租一览表(第六阶段)
序号 | 出租方式 | 面积(亩) | 出租底价 (元/亩/年) | 出租时间 | 出租地块位置 | 备注 |
1 | 短租土地 | 约100 | 500 | 一年期 | 水库南路南侧、三百户小学东侧 | 出租面积以现场 实际测量为准 |
水库南路南侧、贺庄村现状土路东侧 | ||||||
合计 | 100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度;2.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30-16:.0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天津蓟州 (略) 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租土地期间出现任何纠纷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内与承租土地周围用户发生的纠纷、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自行解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天津蓟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地块招标单位:天津蓟州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卜文利(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传真:* 日期:2023年11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蓟州 (略)
电话: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略) 土地利用率,天津蓟州 (略) 对其管理的土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地 (略) 蓟州区,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招标,以最高投标价选定承租人。
(一)承租要求:
1.地块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恢复土地原貌。
2.承租人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做到合法经营并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
3.承租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土地期间遇到问题自行解决,如遇到出租人产业规划占地及其他占地等情况,承租人需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租用土地,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在承租土地期间,严禁土方倒卖,违反者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缴纳的剩余土地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租金和押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继续追偿损失。
6.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土地范围外进行破坏河道、林木以及倒运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扩土地面积,土方平衡只限于本地块内。如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此类行为,立即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出租人有权依法追偿。
7.承租人应保障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禁止污染出租土地及周边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投入农药、杂物等。若造成污染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8.租金缴纳方式:①短租地块承租人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租金及押金;②长租地块承租人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及押金,自第二期租金开始,以后每期租金应在当期开始前5日内支付。
(二)承租范围: (略) 土地出租一览表(第六阶段)
序号 | 出租方式 | 面积(亩) | 出租底价 (元/亩/年) | 出租时间 | 出租地块位置 | 备注 |
1 | 短租土地 | 约100 | 500 | 一年期 | 水库南路南侧、三百户小学东侧 | 出租面积以现场 实际测量为准 |
水库南路南侧、贺庄村现状土路东侧 | ||||||
合计 | 100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度;2.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30-16:.0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天津蓟州 (略) 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租土地期间出现任何纠纷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内与承租土地周围用户发生的纠纷、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自行解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天津蓟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地块招标单位:天津蓟州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卜文利(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传真:* 日期:2023年11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蓟州 (略)
电话: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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