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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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为盘活利用资产,实现最大效益,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2311月23日上午10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就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进行出租。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就该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数量:

出租物 (略) 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旧二小学区,房屋面积为1500平方米、空地面积为2832平方米。

2.标的物用途: 该房屋及空地仅用于办公及科研,不得经营民宿和餐饮 。

3.标的物出租起止期限:租赁期限20年,自2023 年 12 月 1日至2043年 11 月 30 日止。

4.标的物出租交易底价:标的物初始每年总租金为80,000元,大写:*万元整,租金每满五年递增5%。

5.竞投保证金:人民币8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不包括其他费用)

6.标的物租金及其他费用收取方式:

(1)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人民币80,000转为第一年租金(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 30日),不足部分*方于5日内缴交,其余竞投人所交保证金将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

(2)租金及其他费用缴交方式:

*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方缴交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 30日共计四年租金。2028年12月起,*方须于当年12月1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租金。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明投标方式竞投,每举牌一次总价增加1000,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招标方没收竞投保证金人民币8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不包括其他费用)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报名、提交资料和缴纳竞投保证金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 2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

2.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11月22日1730前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及建设方案至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审核后,出具同意投标回执。

3.本次招标的竞投保证金不收取现金,竞投人必须在202311月22日1730前将竞投保证金以存款或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账号名称: (略) 海宴镇财政所,账号:*06,开户行:广东台山农村 (略) 海宴支行),汇入人民币8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竞投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出租项目竞投保证金。

4.在报名截止前,竞投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到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名,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

(1)身份证明材料;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和银行存款回单;

(3)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同意投标回执。

六、实地查看

有意投标者必须与招标方联系实地查看房屋及空地的位置。实地查看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

七、竞投时间及携带资料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11月23日上午10携带相关资料到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特别说明

1.如只有一人报名竞投,则按唯一竞投人报价成交,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2.如两人或两人以上竞投时,无人报价的,按弃权处理并没收竞投保证金;不得串标、围标,如有发现,立刻没收竞投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3.竞投资格的确认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名及资格登记,逾期视为无效,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补登记。

联系单位: (略) 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陈艳梅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守恒 联系电话:*

附:土地租赁合同

(略) 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房屋及空地租赁合同

* 方: (略) 海宴 (略)

法定代表人:陈惠贤

*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以下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方将房屋及空地出租给*方使用、*方承租*方房屋及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及空地地址

出租物 (略) 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旧二小学区,房屋面积为1500平方米、空地面积为2832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租期为20年,自2023年12月 1 日起至2043年11月 30 日止。租赁期满,*方收回该房屋重新发包,*方应如期返还。

(二)用途。*方租赁该房屋及空地仅用于办公及科研,不得经营民宿和餐饮。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他用,否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方限期搬离,并不作任何补偿。*方保证 (略) 、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不能进行违法行为,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限20年,自2023年12月 1 日至2043年11月 30 日止。

(二)租金缴交时间、方式及条件

1.租金:每年房屋及空地租金一共为人民币80,000元,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租金,每满五年递增5%。

2.租金缴交时间:*方所交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转为第一年租金(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 30日),不足部分*方于5日内缴交,*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方缴交2024年12月 1 日至2028年11 月 30 日租金。2028年 12月起,*方须于当年12 月 1 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12 月 1 日至次年11月 30 日租金。

3.*方应以转账形式向*方支付租金,收款账号为:*13;户名为: (略) 海宴 (略) ;银行名称为:广东台山农村 (略) 海宴支行。*方在收到*方支付租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收据,如*方需发票,*方应协助*方取得发票,税费由*方负责。

(三)*方负责缴交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水电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一)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由*方负责缴交。

(二)维修费。租赁房屋一切维修费用由*方负责。

(三)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方负责缴纳(其中包括*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农用设施等设备的费用和税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方将房屋交给*方后,*方的装修及修缮,*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合同双方履行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条款,*方需遵守海侨片区旅游规章制度及南丰村委会管理。如有违反,*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二)*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原主体建筑结构,若确需改变必须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并取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如擅自改变其原主体建筑,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

(三)*方的任何建设行为均需提前15个工作日前取得*方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四)*方在租赁期间,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消防主体责任及治安管理措施,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整改,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合法经营。

(五)*方要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超过30天,视为*方违约,*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方限期搬离,并不作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方负责缴纳;水、电由*方负责报装。

(七)租赁期间合同终止和合同期满,*方原改造或添置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混凝土、砖墙结构等),无偿交回给*方,可移动设施交由*方负责处理,并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0天内全部清理完毕,否则视为*方放弃处理。

(八)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房屋或土地的,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征地补偿款归*方所有,*方的具体补偿按 (略) 征拆补偿标准和有关文件执行,**双方无条件服从。

(九)*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用此合同进行融资或质押,*方不提供任何资产质押和证明。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方所 (略) 解决。

八、有关说明

(一)本合同如有修改或补充条款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增补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1.《位置图》

附件2.《租金明细表》



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为盘活利用资产,实现最大效益,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2311月23日上午10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就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进行出租。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就该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数量:

出租物 (略) 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旧二小学区,房屋面积为1500平方米、空地面积为2832平方米。

2.标的物用途: 该房屋及空地仅用于办公及科研,不得经营民宿和餐饮 。

3.标的物出租起止期限:租赁期限20年,自2023 年 12 月 1日至2043年 11 月 30 日止。

4.标的物出租交易底价:标的物初始每年总租金为80,000元,大写:*万元整,租金每满五年递增5%。

5.竞投保证金:人民币8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不包括其他费用)

6.标的物租金及其他费用收取方式:

(1)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人民币80,000转为第一年租金(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 30日),不足部分*方于5日内缴交,其余竞投人所交保证金将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

(2)租金及其他费用缴交方式:

*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方缴交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 30日共计四年租金。2028年12月起,*方须于当年12月1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租金。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明投标方式竞投,每举牌一次总价增加1000,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招标方没收竞投保证金人民币8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不包括其他费用)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报名、提交资料和缴纳竞投保证金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 2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

2.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11月22日1730前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及建设方案至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审核后,出具同意投标回执。

3.本次招标的竞投保证金不收取现金,竞投人必须在202311月22日1730前将竞投保证金以存款或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账号名称: (略) 海宴镇财政所,账号:*06,开户行:广东台山农村 (略) 海宴支行),汇入人民币8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竞投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南丰村原海侨二小房屋及空地出租项目竞投保证金。

4.在报名截止前,竞投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到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名,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

(1)身份证明材料;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和银行存款回单;

(3)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同意投标回执。

六、实地查看

有意投标者必须与招标方联系实地查看房屋及空地的位置。实地查看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

七、竞投时间及携带资料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11月23日上午10携带相关资料到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特别说明

1.如只有一人报名竞投,则按唯一竞投人报价成交,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2.如两人或两人以上竞投时,无人报价的,按弃权处理并没收竞投保证金;不得串标、围标,如有发现,立刻没收竞投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3.竞投资格的确认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名及资格登记,逾期视为无效,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补登记。

联系单位: (略) 海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陈艳梅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守恒 联系电话:*

附:土地租赁合同

(略) 海宴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房屋及空地租赁合同

* 方: (略) 海宴 (略)

法定代表人:陈惠贤

*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以下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方将房屋及空地出租给*方使用、*方承租*方房屋及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及空地地址

出租物 (略) 海宴镇南丰村原海侨旧二小学区,房屋面积为1500平方米、空地面积为2832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租期为20年,自2023年12月 1 日起至2043年11月 30 日止。租赁期满,*方收回该房屋重新发包,*方应如期返还。

(二)用途。*方租赁该房屋及空地仅用于办公及科研,不得经营民宿和餐饮。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他用,否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方限期搬离,并不作任何补偿。*方保证 (略) 、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不能进行违法行为,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限20年,自2023年12月 1 日至2043年11月 30 日止。

(二)租金缴交时间、方式及条件

1.租金:每年房屋及空地租金一共为人民币80,000元,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租金,每满五年递增5%。

2.租金缴交时间:*方所交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转为第一年租金(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 30日),不足部分*方于5日内缴交,*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方缴交2024年12月 1 日至2028年11 月 30 日租金。2028年 12月起,*方须于当年12 月 1 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12 月 1 日至次年11月 30 日租金。

3.*方应以转账形式向*方支付租金,收款账号为:*13;户名为: (略) 海宴 (略) ;银行名称为:广东台山农村 (略) 海宴支行。*方在收到*方支付租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收据,如*方需发票,*方应协助*方取得发票,税费由*方负责。

(三)*方负责缴交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水电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一)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由*方负责缴交。

(二)维修费。租赁房屋一切维修费用由*方负责。

(三)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方负责缴纳(其中包括*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农用设施等设备的费用和税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方将房屋交给*方后,*方的装修及修缮,*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合同双方履行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条款,*方需遵守海侨片区旅游规章制度及南丰村委会管理。如有违反,*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二)*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原主体建筑结构,若确需改变必须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并取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如擅自改变其原主体建筑,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方负责,与*方无关。

(三)*方的任何建设行为均需提前15个工作日前取得*方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四)*方在租赁期间,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消防主体责任及治安管理措施,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整改,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合法经营。

(五)*方要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超过30天,视为*方违约,*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方限期搬离,并不作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方负责缴纳;水、电由*方负责报装。

(七)租赁期间合同终止和合同期满,*方原改造或添置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混凝土、砖墙结构等),无偿交回给*方,可移动设施交由*方负责处理,并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0天内全部清理完毕,否则视为*方放弃处理。

(八)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房屋或土地的,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征地补偿款归*方所有,*方的具体补偿按 (略) 征拆补偿标准和有关文件执行,**双方无条件服从。

(九)*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用此合同进行融资或质押,*方不提供任何资产质押和证明。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方所 (略) 解决。

八、有关说明

(一)本合同如有修改或补充条款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增补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1.《位置图》

附件2.《租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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