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大道卢屋村1号绿地商业广场2号商业、办公楼商铺131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余姚市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大道卢屋村1号绿地商业广场2号商业、办公楼商铺131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常平镇新城大道卢屋村1号绿地商业广场2号商业、办公楼商铺131房地产。(详见评估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记载,拍卖对象不动产131室登记信息如下:
不动产单元号 | *GB00513F* | ||||
坐落 | (略) 常平镇新城大道卢屋村1号绿地商业广场2号商业、 办公楼商铺131 | ||||
权利人登记信息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
共有方式 | 单独所有 | ||||
产权比例 | 全部 | ||||
权利其他状况 | 土地情况: 宗地面积:45776.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全体业主; 房屋情况: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223.67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房屋所在层:1-2层,取得方式:购买。 | ||||
宗地基本信息 | |||||
宗地代码 | *GB00513 | ||||
坐落 | (略) 常平镇卢屋村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宗地面积 | 45776.02平方米 | ||
使用期限(起始) | 2014-06-10 | 使用期限(终止) | 2054-06-13 | ||
宗地四至-东 | 空地 | 宗地四至-南 | 环城南路 | ||
宗地四至-西 | 新城大道 | 宗地四至-北 | 李湖商业街 | ||
房屋所有权基本信息 |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规划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建筑面积 | 278.88 | 专用建筑面积 | 223.67 | ||
总层数 | 5 | 所在层 | 1-2 |
特别提醒:拍卖对象2022年11月-2023年9月拖欠物业管理费、公摊电费合计24200.81元(其中含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违约金2020.3元),具 (略) 认定为准。
起拍价:164万元,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携带委托书、双方 (略) 办理委托备案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 (略) 联系,统一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看样预约电话:0574-*。(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或登录访问http://**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畅拍服务”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纳税人 | 税种 | 计税 依据 | 其他 个人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 公司 |
买方 | 契税 | 不含增值税收入 | 3% | 3% | 3% | 3% |
印花税 | 合同金额或不含税评估价 | 0.05% | 0.05% | 0.05% | 0.05% | |
小计 | 3.05% | 3.05% | 3.05% | 3.05% | ||
备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半征收。 |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74-*(姜法官)。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25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 (略) 营业部,账号:*9638)。
十四、以下贷款具体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贷款公司自行对接,法院仅提供咨询电话,具体操作、能否贷款及应承担 (略) 无涉:
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法拍按揭咨询电话:0574-*,*(葛经理);地址: (略) 高新区江南路651-655号。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未在延期确定的时间内支付余款,视为悔拍。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众诚房地 (略) 宁海分公司出具的浙众诚所评(2023)司宁字第*号的评估报告。
看样及拍卖流程咨询:0574-*,
标的情况咨询电话:0574-*,
监督电话:057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谭家岭西路140号
网址: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3年11月17日
(略) (略) 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常平镇新城大道卢屋村1号绿地商业广场2号商业、办公楼商铺131房地产。(详见评估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记载,拍卖对象不动产131室登记信息如下:
不动产单元号 | *GB00513F* | ||||
坐落 | (略) 常平镇新城大道卢屋村1号绿地商业广场2号商业、 办公楼商铺131 | ||||
权利人登记信息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
共有方式 | 单独所有 | ||||
产权比例 | 全部 | ||||
权利其他状况 | 土地情况: 宗地面积:45776.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全体业主; 房屋情况: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223.67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房屋所在层:1-2层,取得方式:购买。 | ||||
宗地基本信息 | |||||
宗地代码 | *GB00513 | ||||
坐落 | (略) 常平镇卢屋村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宗地面积 | 45776.02平方米 | ||
使用期限(起始) | 2014-06-10 | 使用期限(终止) | 2054-06-13 | ||
宗地四至-东 | 空地 | 宗地四至-南 | 环城南路 | ||
宗地四至-西 | 新城大道 | 宗地四至-北 | 李湖商业街 | ||
房屋所有权基本信息 |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规划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建筑面积 | 278.88 | 专用建筑面积 | 223.67 | ||
总层数 | 5 | 所在层 | 1-2 |
特别提醒:拍卖对象2022年11月-2023年9月拖欠物业管理费、公摊电费合计24200.81元(其中含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违约金2020.3元),具 (略) 认定为准。
起拍价:164万元,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携带委托书、双方 (略) 办理委托备案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 (略) 联系,统一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看样预约电话:0574-*。(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或登录访问http://**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畅拍服务”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纳税人 | 税种 | 计税 依据 | 其他 个人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 公司 |
买方 | 契税 | 不含增值税收入 | 3% | 3% | 3% | 3% |
印花税 | 合同金额或不含税评估价 | 0.05% | 0.05% | 0.05% | 0.05% | |
小计 | 3.05% | 3.05% | 3.05% | 3.05% | ||
备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半征收。 |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74-*(姜法官)。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25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 (略) 营业部,账号:*9638)。
十四、以下贷款具体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贷款公司自行对接,法院仅提供咨询电话,具体操作、能否贷款及应承担 (略) 无涉:
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法拍按揭咨询电话:0574-*,*(葛经理);地址: (略) 高新区江南路651-655号。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未在延期确定的时间内支付余款,视为悔拍。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众诚房地 (略) 宁海分公司出具的浙众诚所评(2023)司宁字第*号的评估报告。
看样及拍卖流程咨询:0574-*,
标的情况咨询电话:0574-*,
监督电话:057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谭家岭西路140号
网址: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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