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管、纸板等一批废旧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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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纸板等一批废旧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PE管、纸板等一批废旧资产 项目编号 N0101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预估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PE管、纸板等一批废旧资产 -- 3908 公斤 3.80
预估合计 14850.40
存放地 (略) 新北区建业路2-6号厂区内。
标的现状 报废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80元/公斤
评估基准日 2023-11-06
评估机构 江苏鑫洋土 (略)
转让底价 3.80元/公斤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1.转让方名称: (略)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5

3.注册资本:216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河海西路428号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标的为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以实物现状为准,常 (略) 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 (略) 新北区建业路2-6号厂区内,运输成本较大,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本次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不适用于本公告中标的物交割争议处理办法。

3.竞买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4.标的部分资产破损严重,且标的堆放处仍有转让方其它资产共同堆放,受让方提取该资产时,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管理,按转让方要求提取。

5.标的不得在现场进行整理,必须由受让方运走后再自行整理,所有搬运、装卸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需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称重计量或数量清点。

7.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解、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8.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常 (略) 支付的服务费,常 (略) 开具服务费发票,常 (略) 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9.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常 (略) ,否则常 (略) 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 (略) 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0.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常 (略) 有权暂停受让方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 (略) 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1.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2.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预付款(预付款=成交单价×预估重量),实际成交总额以交割时的实际重量为准(实际成交总额=成交单价×实际重量),多退少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办理交割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割完毕。交割时,如实际称重数量超过预估数量,受让方须向常 (略) 支付剩余成交款后,方可继续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时,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受让方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和搬运,在标的拆解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方承担一切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常 (略) 有权扣除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3.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如不符标的评估(认定,下同)价格小于全部标的评估总价5%(含)的,不对成交款及交易佣金作任何调整,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如不符标的评估价占比大于5%但小于20%(含),或虽大于20%但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进行交割的,由转让方按下述补偿价差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对受让方予以补偿,本公司退还相应的交易佣金,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或其他损失赔偿。转让方补偿后可收回不符标的;不符标的评估价格占比大于20%,且转让方、受让方有一方不同意交割的,转让方收回标的,常 (略) 退还交易佣金、成交款,转让方、常 (略) 不承担其它责任。
补偿价差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评估价÷全部标的评估总价)×成交总价
佣金退付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成交价×佣金收取比例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常 (略) 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 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3日17:00 (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王女士 *)

2.地点: (略) 新北区建业路2-6号厂区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17 08:30:00 至 2023-11-23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1-23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标的提取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3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17 08:30:00-2023-11-24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60
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预付服务费163元(预付服务费=3.8×3908×1.1%)。实际服务费以交割时的实际重量为准(实际服务费=3.8×实际重量×1.1%+单价溢价部分×实际重量×0.6%),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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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女士 李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江苏, (略) ,新北区,常州
项目名称 PE管、纸板等一批废旧资产 项目编号 N0101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预估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PE管、纸板等一批废旧资产 -- 3908 公斤 3.80
预估合计 14850.40
存放地 (略) 新北区建业路2-6号厂区内。
标的现状 报废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80元/公斤
评估基准日 2023-11-06
评估机构 江苏鑫洋土 (略)
转让底价 3.80元/公斤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1.转让方名称: (略)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5

3.注册资本:216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河海西路428号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标的为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以实物现状为准,常 (略) 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 (略) 新北区建业路2-6号厂区内,运输成本较大,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本次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不适用于本公告中标的物交割争议处理办法。

3.竞买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4.标的部分资产破损严重,且标的堆放处仍有转让方其它资产共同堆放,受让方提取该资产时,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管理,按转让方要求提取。

5.标的不得在现场进行整理,必须由受让方运走后再自行整理,所有搬运、装卸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需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称重计量或数量清点。

7.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解、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8.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常 (略) 支付的服务费,常 (略) 开具服务费发票,常 (略) 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9.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常 (略) ,否则常 (略) 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 (略) 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0.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常 (略) 有权暂停受让方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 (略) 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1.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2.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预付款(预付款=成交单价×预估重量),实际成交总额以交割时的实际重量为准(实际成交总额=成交单价×实际重量),多退少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办理交割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割完毕。交割时,如实际称重数量超过预估数量,受让方须向常 (略) 支付剩余成交款后,方可继续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时,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受让方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和搬运,在标的拆解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方承担一切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常 (略) 有权扣除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3.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如不符标的评估(认定,下同)价格小于全部标的评估总价5%(含)的,不对成交款及交易佣金作任何调整,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如不符标的评估价占比大于5%但小于20%(含),或虽大于20%但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进行交割的,由转让方按下述补偿价差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对受让方予以补偿,本公司退还相应的交易佣金,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或其他损失赔偿。转让方补偿后可收回不符标的;不符标的评估价格占比大于20%,且转让方、受让方有一方不同意交割的,转让方收回标的,常 (略) 退还交易佣金、成交款,转让方、常 (略) 不承担其它责任。
补偿价差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评估价÷全部标的评估总价)×成交总价
佣金退付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成交价×佣金收取比例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常 (略) 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 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3日17:00 (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王女士 *)

2.地点: (略) 新北区建业路2-6号厂区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17 08:30:00 至 2023-11-23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1-23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标的提取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3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17 08:30:00-2023-11-24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60
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预付服务费163元(预付服务费=3.8×3908×1.1%)。实际服务费以交割时的实际重量为准(实际服务费=3.8×实际重量×1.1%+单价溢价部分×实际重量×0.6%),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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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女士 李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江苏, (略) ,新北区,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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