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公告
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吉林 (略) 新建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用地位置:永吉县一拉溪镇贾河子村。出让面积:12109平方米。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20%。出让年限:50年。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执行。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7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提出用地申请。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7日17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号
联系电话:04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吉林 (略) 新建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用地位置:永吉县一拉溪镇贾河子村。出让面积:12109平方米。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20%。出让年限:50年。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执行。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7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提出用地申请。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7日17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号
联系电话: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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