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荷花温泉旅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A区酒店相关资产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A区酒店相关资产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略)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土地、在建工程及设备资产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腾冲县荷花乡朗蒲村 |
土地证号 | 腾国用(2009)第11565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86579.38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资产类别 | 在建工程 | 坐落位置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描述 | 在建工程为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酒店主体部分,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7,829.20㎡,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阁楼、塔楼观景平台,主体结构工程已竣工,内部毛坯,室外景观及配套管网工程,外立面涂涂料,门窗、水电等尚未施工,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于2013年完成主体结构后停工。 | 地块名称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地块地理位置描述 | 腾冲县荷花乡热水塘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所属园区或产业板块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权证编号 | *101 | 地理位置 | 腾冲县荷花乡热水塘 |
建筑面积 | 17,829.20 | 工程进度 | 主体结构已完成,现处于停工状态。 |
房屋层数 | 5层 | 项目名称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项目所属产业领域 | 度假园区酒店 | 项目建设内容 | 在建工程为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酒店主体部分,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7,829.20㎡,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阁楼、塔楼观景平台,主体结构工程已竣工,内部毛坯,室外景观及配套管网工程,外立面涂涂料,门窗、水电等尚未施工,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于2013年完成主体结构后停工。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电梯 |
计量单位 | 部 | 数量 | 6 |
现状分析 | 因酒店装修及园区改造工程未能按期推进,电梯安装后未能调试验收,闲置多年,无法使用。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不动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其中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建筑面积为委托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载建设规模和现场测量结果进行申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委托人根据《酒店CAD图》进行测量申报。最终应当以《不动产权证》所载为准。 二、A区酒店对应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6666.70㎡,未办理分割。转让方在标的资产经行业主管部门整体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申报办理产权证,在政府相关规定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证并过户至受让方。 三、A 区酒店为荷花温泉度假园区的联动产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并满足转让方园区整体风貌特征,受让标的资产后需同意按照转让方的建设规划进度继续建设,并按期达到营业状态。 四、本次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五、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标的按照资产现状转让。 3、标的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意向受让方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徐洋,电话:*(需提前电话预约),踏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踏勘确认函》,并由转让方盖章确认,一并提交至交易所作为参与受让报名的必备材料之一。 4、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及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保密承诺函后(保密承诺函于转让方处领取,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方可查阅交易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腾冲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荷花镇朗蒲金子田新村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1350万元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成功后如不按披露规则执行并办理资产交接的视为放弃受让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踏勘确认函及书面承诺以下内容:(1)本方已对产权标的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接受产权标的的外观、格局、质量、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包括不限于限售、限购政策等),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产权标的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产权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产权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产权标的、产权标的现状不符、不了解产权标的外观、格局、质量、状况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已知晓标的资产位于转让方经营的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内,为确保转让方园区正常经营,满足转让方园区整体风貌特征,同意按照转让方的建设规划进度继续开展产权标的未完成的工程建设,并按期达到营业状态,如未按期完成愿意承担违约金,并按照每逾期1日按交易价款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本方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具体规划要求、时间要求及建造详情、装修装饰要求以转让方处尽调资料为准。(6)同意产权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承担,办理权证过户的手续费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本方承担。(7)同意产权标的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产权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产权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本方承担。(8)本方已自行了解产权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 7、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过程中,因国家或者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附件一 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略)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土地、在建工程及设备资产 |
资产类别 | 土地 | 坐落位置 | 腾冲县荷花乡朗蒲村 |
土地证号 | 腾国用(2009)第11565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86579.38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资产类别 | 在建工程 | 坐落位置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描述 | 在建工程为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酒店主体部分,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7,829.20㎡,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阁楼、塔楼观景平台,主体结构工程已竣工,内部毛坯,室外景观及配套管网工程,外立面涂涂料,门窗、水电等尚未施工,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于2013年完成主体结构后停工。 | 地块名称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地块地理位置描述 | 腾冲县荷花乡热水塘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所属园区或产业板块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权证编号 | *101 | 地理位置 | 腾冲县荷花乡热水塘 |
建筑面积 | 17,829.20 | 工程进度 | 主体结构已完成,现处于停工状态。 |
房屋层数 | 5层 | 项目名称 | 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 |
项目所属产业领域 | 度假园区酒店 | 项目建设内容 | 在建工程为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A区)酒店主体部分,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7,829.20㎡,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阁楼、塔楼观景平台,主体结构工程已竣工,内部毛坯,室外景观及配套管网工程,外立面涂涂料,门窗、水电等尚未施工,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于2013年完成主体结构后停工。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电梯 |
计量单位 | 部 | 数量 | 6 |
现状分析 | 因酒店装修及园区改造工程未能按期推进,电梯安装后未能调试验收,闲置多年,无法使用。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不动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其中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建筑面积为委托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载建设规模和现场测量结果进行申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委托人根据《酒店CAD图》进行测量申报。最终应当以《不动产权证》所载为准。 二、A区酒店对应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6666.70㎡,未办理分割。转让方在标的资产经行业主管部门整体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申报办理产权证,在政府相关规定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证并过户至受让方。 三、A 区酒店为荷花温泉度假园区的联动产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并满足转让方园区整体风貌特征,受让标的资产后需同意按照转让方的建设规划进度继续建设,并按期达到营业状态。 四、本次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五、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标的按照资产现状转让。 3、标的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意向受让方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徐洋,电话:*(需提前电话预约),踏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踏勘确认函》,并由转让方盖章确认,一并提交至交易所作为参与受让报名的必备材料之一。 4、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及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保密承诺函后(保密承诺函于转让方处领取,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方可查阅交易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腾冲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荷花镇朗蒲金子田新村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1350万元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成功后如不按披露规则执行并办理资产交接的视为放弃受让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踏勘确认函及书面承诺以下内容:(1)本方已对产权标的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接受产权标的的外观、格局、质量、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包括不限于限售、限购政策等),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产权标的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产权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产权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产权标的、产权标的现状不符、不了解产权标的外观、格局、质量、状况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已知晓标的资产位于转让方经营的腾冲荷花温泉旅游度假文化园区内,为确保转让方园区正常经营,满足转让方园区整体风貌特征,同意按照转让方的建设规划进度继续开展产权标的未完成的工程建设,并按期达到营业状态,如未按期完成愿意承担违约金,并按照每逾期1日按交易价款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本方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具体规划要求、时间要求及建造详情、装修装饰要求以转让方处尽调资料为准。(6)同意产权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承担,办理权证过户的手续费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本方承担。(7)同意产权标的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产权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产权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本方承担。(8)本方已自行了解产权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 7、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过程中,因国家或者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附件一 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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